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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論


  (一九二〇年四月)

  從前希臘的哲學家辟羅氏Pyrrho因為看見許多學者疲精勞神,研求所謂真事理,然而究竟沒有什麼結果,所以他便想著天地之內,本無所謂真事理,便令有真事理,亦非吾人智力所能知。凡吾人所說為真事理的,就他根本上考察起來,都有些靠不住的地方。他以為真事理不是研求得出來的,而且亦不必要將他研求出來;因為我們儘管可以將他存而不論,還容易些找一個安心立命的地方。世人因為他的學說是對於一切事理都持一個懷疑的態度,所以稱他為Skepticism,就這字字根的意思說,便是懷疑。我們譯的人,便譯他為懷疑論,這是很妥當的。

  然而我這篇文標題為懷疑論,便是來傳佈辟羅的意思麼?我于辟羅對於一切事理都持一個懷疑的態度,是很贊同的;卻對於他那所說真事理不能研求出來,而且不必研求出來的話,根本上很反對。我以為辟羅若真是一個善於懷疑者,不應下這兩句武斷的話。世界上盡有許多的人,一方面是很懷疑,一方面卻亦是很武斷,如辟羅便是一個顯明的例。

  對於一切事理怎麼說應該都持一個懷疑的態度呢?懷疑的有益,許多學者都知道,亦都說過;然而他們的思考總不清晰,總不明確,今天勸人家為學貴於知疑,明天卻又告訴人家許多無懷疑餘地的事理了。我們現在果然有無懷疑餘地的事理嗎?試從各方面想一想:

  形而上學的方面。我們知道有個真實無妄的物界嗎?我們以為眼睛看見了,身體手足觸著了,這不是真實無妄的物界是什麼?然而我們若學過生理學或心理學,應該記得我們所說看見觸著的物界,都不是真實的物界,不過感官與物界接觸,因而腦筋中所生的映象罷了。我們當真能看見物界嗎?我們所以為看見的,不過視神經報告於神經中樞的一種消息。我們當真能觸著物界嗎?我們所以為觸著的,亦不過觸神經報告於神經中樞的一種消息。所以我們其實永遠未知道什麼物界。我們閉著眼睛,摸我們身上的皰癤,似乎是很大;張開眼睛看時,卻又很小;究竟這皰癤是大是小呢?放木箸一端于水中,看時似乎是彎曲的,摸時卻仍是直的,究竟這木箸是彎曲的是直的呢?我們從這樣看,可知我們信感官,乃至信一種感官,便以為能知道物界,沒有懷疑的餘地,這靠得住嗎?

  倫理學的方面。我們知道道德是什麼嗎?知道人生的真目的真價值在什麼地方嗎?浮淺的思想家,每每說道德是聖賢的話,世俗的傳說,良心的命令。道德是聖賢的話嗎?什麼人是聖賢?聖賢是什麼?倘若兩個聖賢對於一件事說了兩樣的話,那一樣的話是道德?怎樣斷定他是道德?聖賢永沒有違反道德的話嗎?什麼人稱他是聖賢?他們稱他為聖賢,便一定真是聖賢嗎?他說的話,便一定是道德嗎?至於說道德是世俗的傳說,看世俗的傳說有幾多違反道德已經發覺了的地方?前十幾年尊王攘夷,重男輕女,都是世俗所以為天經地義;現在一齊根本推翻了。照這樣看,世俗的傳說,至少中間包含有許多違反道德的地方。眼前一般的世俗傳說,是不是違反道德,還很是一個問題。怎樣說世俗的傳說是道德呢?論到把良心的命令為道德,自然比以上兩說進步了。然而什麼是良心?怎樣是良心的命令?從古以來良心的命令,總沒有違反道德的嗎?那些愚忠愚孝的,我們不論了;並世如主戰的般哈提,復辟的康有為,他們不以為順著良心命令做事的嗎?你說那是良心業已為習俗染了,物欲蔽了,不是真正良心了;然則什麼是真正的良心?用什麼標準知道他是真正的良心?這又是一個大問題。那就道德究竟是什麼呢?他們又容易說,人生是為自己,或者是為社會。然而若人生僅僅是為自己,為什麼要犧牲自己服伺社會?為什麼不可以自由的自殺呢?若人生是為社會,從那裡覺察出的這個道理?是上帝的安排嗎?我們為什麼要服從他?是受了共同生活的恩惠應該酬報嗎?什麼可以說是恩惠?不是我與社會互相交換的一種行為嗎?假令我實在受多了社會的恩惠,這恩惠是我請求的嗎?我便應該因這兩方並未同意的一種恩惠,失了我自主的人格,永遠變為社會的債務者嗎?他們又容易說,為自己便是為社會,為社會便是為自己。然而像這樣說,為什麼應該殺身成仁?身都殺了,還是為自己嗎?又為什麼說自殺是個罪?既不為自己了,還仍然應該為社會嗎?從這樣看來,現在倫理學上已經決定的理論,都值得重新考慮一番。那以為無懷疑餘地的,簡直是自欺了。

  自然科學的方面。我說到自然科學方面,一定有許多人覺得是無懷疑餘地的了。他們以為科學是最精密最切實的人類的知識,業已經了許多觀察同實驗,是再沒有謬誤的了。然而我斗膽的說一句,無寧疑惑物質不滅的學說,有些靠不住的地方麼?萬有引力的定理,有些不十分正確的處所麼?自然這種懷疑似乎是很無道理,而且自命為科學家的,必定覺得這是太褻慢了科學尊嚴的事。然這不見得科學上面便不應有懷疑的地方。哥白尼亦曾經被人家認為瘋子呢。哥侖布亦曾經被人家笑為愚騃呢。我們現在所稱為科學的,無非從古以來學者由觀察實驗推論所設立的許多假設;便是什麼學說,定理,亦仍然不過略高等的假設罷了。我不是說科學的假設,便是這等不可信的東西;然而說他無懷疑的餘地,總未免太過分了。科學的假設,有兩種情形可以失他假設的價值:一種是發現了一件事與假設相矛盾,證明那假設的不正確。一種是發現了些事不在那假設所包括範圍之內,知道那假設的不盡正確。譬如奈端的光的放射說,亦曾經盛行一時,後來經人家實驗光的屈折,結果與他光素的說矛盾,所以那說便不能存在。又如古代生物不變的學說,經達爾文等實驗的結果,完全為生物進化說所替代。此外科學假設逐漸進步修改的地方,若研究科學史,可以隨在發見。最近電子論興,湯姆孫Thomson的研究,說電磁質量,因速度愈大而愈加增,所以含電子的物質質量亦有變化;考甫曼Kaofmann研究,雷錠的β光線,亦說構成β光線的電子質量因速度而變化;於是奈端力學所說「質量不變」搖動了。又如愛恩斯坦Einstein的相對原理Principle of relativity出世,因知道物體現有速度愈大,對於同一力所得加速度愈小;這樣便奈端的第二運動法則,所說運動量之變化與力積為比例,又有些不穩靠了。從這樣看,科學上亦原沒有什麼天經地義。那些由很謹慎的手續製成的假設,乃至學說,定理,盡有好多時間,可以用更謹慎的手續搖動他,破壞他。我常說迷信科學的只好比迷信神權的一樣,那中間只有迷信的分量不同。教科學進步的是懷疑。怎地說科學中無懷疑的餘地呢?

  就上文看起來,可見在今日,人智雖然比辟羅的時候進步多了,然而那所說對於一切事理都應持一個懷疑態度,仍然是可信的真理。但是辟羅說真事理是不能研求出來,而且不必研求出來的,這話卻很不對。

  何以說不必研求的話不對呢?大概說不必研求的有兩種意義:一是以為與人類幸福無關,值不得我們研求;一是以為非人智所能解決,所以研求亦是沒有益處。今試問真事理的研求,果然與人類幸福無關麼?若是古人以為地圓的說,沒有研求的價值,東西洋的文明,有今天接觸的盛況麼?若是古人以為人權的理,亦值不得什麼注意,民本主義的思潮,有今天蓬勃的壯觀麼?這以外各種精神學科,物質學科的進步,雖然有些地方被今日狹隘的國家主義者利用,釀成所謂文明之毒;然而社會組織若加個根本的修正,這些文明亦處處給人類以遠大的希望,這是已往的人類研求真事理的效益。現在一切學術便到了登峰造極,無以復加的地位嗎?許多學者都承認這不過進步的一個階段,以後應該有的進步,還不知有多少。現在人類便算有了圓滿幸福嗎?凡有知識的人,都知道現在世界還有許多缺陷,許多痛苦,以後應該籌補救的地方,亦不知有多少。然則以學術的進步,補救世界的缺陷,這正見人類的研求真事理,與人類幸福有很大的關係。從前的人,若信了辟羅不必研求的話,世界便不會有今天。今天的人若信了辟羅這話,世界進化的將來,人類幸福的將來,都劃然中止了;這卻是人類不能承認的主張。

  他說真事理非人智所能解決,所以研求亦是沒有益處。這便是真事理是不能研求出來的意思。若以不能研求,證明不必研求,這自然很可以教人類絕望。然而這不是欺騙人類的話嗎?研究人的智力問題的,大概有三種意見。常人以為人是無所不知的,辟羅派哲學家卻以為人是毫無所知,這是極端的意見;許多謹慎的學者,卻想出人智有一定範圍的說法,他說在這範圍之中,人是無所不知的,出了這範圍,人卻毫無所知,他將這調停。前兩種意見,有許多人贊成他。然而細想一想,我們已經知了許多,自然以為毫無所知的錯了。我們又有許多懷疑的地方,自然以為無所不知的亦錯了。就人智有一定範圍說,事實上固然妥貼些;然而人智有怎樣的範圍呢?這人智範圍,果然是一定的,是一成不變的嗎?用什麼做標準,決定人智範圍是怎麼樣?照歷史上看起來,人智是一天天進化的,倘若有個什麼人智範圍,這範圍一定有隨時代以擴張的可能性,一定不是一成不變的。他們說人智範圍,不是像我這樣講,那是說人智究竟的一個不可逾越的界限;古人的智識固然沒有到這界限,今人的智積[識],亦沒到這界限;所以人智的進步是能有的事,但是總是在這界限以內的進步,論到界限以外,便不會有進步了。然而什麼是人智究竟的一個不可逾越的界限呢?野蠻的人,以為人智無論如何,總進步不到能在天上飛,在水裡泳的田地;然而現在的飛行機潛水艇,小孩子都知道是的確有的事情了。鄉村的人,以為人智無論如何,總進步不到能不帆而駛,不禦而趨的田地,然而現在的汽船摩托車,城市的人看得都十分厭煩了。這些粗淺的地方姑且不論。譬如形而上學對於物界的討論,康德以為人智只限於物界的現象Phenomenon,永遠不能知物界的本體Noumenon,他這話很得後人的稱讚。然而仔細想,他這話限制人智的範圍,靠得住嗎?我不能說現在的人已經知道了物界的本體,然而所知道的,必不是僅僅只物界的現象,我們現在不是已經知道物界現象,雖然凡物是有重有色,然而其實這物本無所謂重,只有向心力離心力;這物亦本無色,只有疏度密度嗎?康德以為人的智識,必定限於感官攝取的映象,這便是他立論的根據;然而人智並不限於感官,科學的進步,已經為我們證明了許多超感官的事理。然則便康德所以為永遠不能知的,又何以見得當真是永遠不能知呢?所以說人智是有一定的一成不變的範圍,這話是太武斷了。人類只要肯前進,我雖不敢擔保他有一天得著他所求的真事理,照已往的推測未來,應該是很有希望。那以為真事理一定是不能研求得到的話,總是錯了。

  我對於辟羅的意見是如此。綜合起來,我的意見,是以為對於一切事理,都要存一個懷疑的態度;然而對於懷疑的事理,應該研求;研求出來的結果,我們仍然要用個懷疑的態度看待他。

  為避免誤會起見,我還應該解釋「懷疑」一個名詞,與「不信」兩個字不是一樣。我們平常用字,雖然把疑便看作不信,其實疑一個人在信不信中間的一種態度。我不是以為萬有引力的定理,一定不可靠,我亦不是說那是一定可靠的。這「一定」兩個字,我沒有權柄說,世界一天未毀滅,矛盾的事理或有一天還會發現,無論怎樣聰明智慧的哲學家科學家,亦同我一樣沒有權柄說。說與不說有什麼關係呢?以為事理都是一定,便不肯反省了,亦不肯聽新出的反對理論了。徐柏林制飛艇,德國人起初笑他是整理古董。哈倫德制潛水艇,美國人亦都不肯信他幫助他。總而言之,他們以為那是「一定」不能成功的事罷了。懷疑的人,不應該說任一件事一定是的,亦不應說任一件事一定不是的;我們未自己研究一番不敢說一句話,便令自己研究過了,仍然要多聞闕疑,多見闕殆;因為古時已經有許多大聰明的學者,經了很謹密的研究,所以為一定是怎樣的事,都被後人考察出他的謬誤來了;我便研究過,又一定沒有謬誤嗎?我以為一定信一件事是武斷,一定不信一件事仍然是武斷,最妥當的是懷疑。有人說,你若教我對於倫理學上的問題,件件事都懷疑,那我的一切行止,怎樣決定呢?我想這好解答。我們的行止,自然應該決定於現在比較真正些的良心的命令。因為良心原是人類的本能,同自有人類以來反復的利害經驗的結果。若我們能多避免些習俗薰染,物欲掩蔽,靠這等良心決定我們的行止;所有行為便不能合於至善,亦比別樣方法穩妥多了。不過我們一方面力行,一方面仍須隨地反省,隨地考察反對意見,總教我們常由較不善的道德標準,到較善的道德標準。至於因觀望較善的道德標準,便不力行較不善的道德標準,這一定是懶惰的人,不知道道德與人生的關係的人。我很信道德便是人生幸福的路,可惜這裡不能詳細談他;然而人人從事實上亦可以考察出來,本不待我多說。我們知道他是幸福的路,不去實踐,這是愚蠢。因為觀望一個更大幸福的路,便不實踐眼前較小幸福的路,這亦是愚蠢。然而現在一般死守舊道德的,經人家指明了他所走的是不幸的路,卻仍然不肯丟了另尋幸福的路走,這亦自然是愚蠢的又一種。

  而且我並不說眼面前的一切事理,一定都不是真事理;因為我原講過「一定」的兩個字,我沒有權柄說。然則換一句話講,眼面前的一切事理,或竟是真事理,亦未可知。我們有什麼法子知道他究竟是真事理不是?我們的法子是反省,研求,是注意新出的反對意見。自然不是說現在事理都是錯的,違反現在事理的事理,都是對的;然而一切事理,總應該用懷疑的態度對待他,總不應說無懷疑的餘地。

  世界各方面的進化,都起源於懷疑。然而常人因求心靈上的苟安,總不肯懷疑。他以為他已經知道真事理了;假定他以為未經知道,便以為真事理是永不能知,而且亦不必知的;再不然便說知的一部分,是已經知道,不知的一部分,是永不能知,而且不必知。這是何等無志氣的心理狀況呢?看人類已往的歷史,一個學說通行了,便成了一種偶像。若要打破這個偶像,先須費許多氣力,甚至要犧牲許多人的生命名譽。而且成了偶像,許多人便沒有明見看破他,更沒有決心推倒他,便有這明見決心了,能不能奮鬥過環境的壓迫,群眾的阻礙,仍然是一個問題。然而假令看破了,奮鬥勝利了,舊偶像推倒了,這成功的一方面,自身又會成了一種新偶像。人類的心理,他總想要依附一種偶像。他以為沒有偶像依附,便如喪家之狗,茫然不知怎樣了。所以他出這種迷信,便入那種迷信;這裡解放了,那裡又束縛起來了。這實在是進化遲滯的總原因。用什麼法子救正呢?只有養成一種性質,對於事理不輕可決,不輕否決。無論什麼天經地義的律令訓條,無論什麼反經悖常的學說主張,我們總是一律看待。這便是懷疑。世界將來若是有進化,這便是促世界進化的惟一工具。

  康德稱笛卡兒是武斷,然而康德人智範圍的學說,亦武斷了。辟羅以為除他以外的哲學家是武斷,然而辟羅人智不能知真事理的學說亦武斷了。我奉勸學者都慎重些,常預備歡迎新學說到我心裡來,亦歡迎他到我耳朵裡來。能歡迎新的,還應該歡迎更新的。我不是說新的便是好的,然而總不定不是好的,總值得我們反省一番,研究一番。我常想古董的儒者,他只知道看經書罵人家看綱鑒是務外。其次看綱鑒是知道不罵的了,然而還是罵人家看子書是務外。其次看子書是知道不罵的了,然而還是罵人家讀外國文,學數學是務外。其次讀外國文學數學是知道不罵的了,然而還是罵人家看報章雜誌是務外。其次看報章雜誌是知道不罵的了,然而還是罵人家結會社,為社會服務,是務外。人類的知識進步情形,便不過如此。我們自命為有思想的人,要徹底想一想,你心中有什麼是天經地義?他果然是天經地義嗎?有什麼是反經悖常?他果然是反經悖常嗎?你把天下的學理,不說是老生常談,便說是好奇立異,沒出息的人,你以為你算得有定見嗎?

  我這以上所說的話,究竟對不對,這亦值得反省一下。然而我有這意見多年了,亦扎實經了許多次的反省,並亦常預備歡迎反對的意見,到今天我還是不知他不對的地方。或者這竟是對的嗎?姑且寫出來,與讀者大家商榷。你們怎樣想呢?我仍是歡迎反對的意見,仍是預備加無量次的反省呢。老聃說:

  「且吾之言,未必非迷,而況魯之君子,迷之郵[1]者,焉能解人之迷哉?」

  載《少年中國》第一卷第十期

  署名:惲代英

  注釋

  [1]郵:通「尤」。

  (1)本文系惲代英對他一九一五年五月至一九一六年三月所寫的同名文章的進一步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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