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惲代英 > 惲代英文集③ | 上頁 下頁
自殺的討論


  (一九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北京大學學生林德揚君自殺了。羅家倫、蔣夢麟、張東蓀等都有文討論。羅氏的意見,(一)應注意撲滅社會上造成自殺的惡因。(二)中國學生現在知道自殺,總算文化上一大進步。蔣氏意見,(一)自殺是與殺人一樣,應該是罪惡。(二)自殺是懦弱,不肯奮鬥的表現。張氏的意見,(一)人類應有處理自己生命的權柄,自殺原無不可。(二)但人若非自發的不要生命,而僅以不勝社會的壓迫而自殺,這總是懦弱。

  我向來主張自殺絕對非罪,所以我為這事同修平爭了一夜。我們要討論這事,先要問道德的起原。我們何故要遵行道德?依我的意思,道德定是為我而生,我們才有遵行的必要。若說是道德為社會而生,社會是一個有機體,他因保全他自己的必要而發生道德。試問,社會是個什麼東西?社會因他的需要而發生道德,我們一定要服從這道德麼?這道德不是社會上的一個大騙術麼?若說因為我們與社會有關,我們便應為社會而遵守道德,因為社會的幸福,便是我的幸福。然而人到自殺的時候,他用不著什麼我的幸福了,還要顧什麼社會的幸福呢?若說便不為我的幸福,亦不能不顧社會幸福,我為什麼有這等無道理的責任?社會的幸福,若與我無關,我為什麼要理會他?我自殺了,縱然是社會多數人的不幸,然而我有權柄任意處理自己,我不能因社會多數人的不幸,便自己變為不能處理自己的人。

  我深信道德起于求生。所以人到不求生了,他便站在道德範圍外面去了,不能批評他道德或不道德。修平說,道德起于共同求生,所以有損于共同求生,那便是不道德。這話固然不錯。然而共同求生,不仍起于個人的求生麼?個人到不求生的時候,他還何必管到共同生活上面。修平說因為我們人已加入共同生活了,已受了各方面許多恩惠,便不能自由脫離共同生活,所以自殺是辜負社會。然而這話對嗎?

  我們既非以自覺的原故加入這共同生活,便算受了社會什麼恩惠,亦不能作為債務關係看。然而什麼東西叫做恩惠呢?這社會彼此的互助,在我們求生的人,自然有許多利賴他,然而這是相互的幫助,不能說是恩惠。假令是恩惠,我們怎像[樣]才報答得乾淨呢?人越活得長久,所受恩惠亦越多,照這樣說,活到七、八十歲的人辜負社會,一定比只活了二、三十歲的人很過幾倍。修平說,那享盡天年而死的與自殺的不同。然而,人的天年是應該如何的長久,仍然是個問題。若人原應該活二百歲,那便凡因自己疏忽而活不到這年紀的,都是有罪。若說以前不知這道理,所以不能為罪,那現在既知道了,一定是罪,還有何說?況且,既認我們受社會的恩惠原無邊際,報答要以天年的死為終止,那便在死以前,不能盡他最大的能力為社會做事的人,亦應該是有罪。然則這一個全世界,有幾個人可以說是沒有罪呢?既然如此,自殺亦不過是一個罪,又何必把自殺看得如此重要。

  我們亦是社會一分子,所以照上面的說法,我們亦還有須得人家報答的地方。然則彼此便因這些相互的報答,把自由的處置生命權犧牲了,這不是社會全體的一個大蠢笨嗎?倘若社會全體彼此覺悟了,把這些應該報答的完全對消,因以做一個社會全體的大自殺,這該是完全合道理的事罷?自然,社會全體的大自殺,大概是沒有的事。然而他們若僅因報答的關係而不敢自殺,這總一定可以說他是個大蠢笨。社會固然蠢笨他的,我應因他的蠢笨便把他牽累一生,不願求生而不能不勉強求生嗎?

  據我的意見,我們遇著自殺的事,不應問自殺的人在道德上占什麼位置。因為他已經在道德外面去了,而且他是已經死了。你便跟在後面罵他懦弱、不道德,於他亦無絲毫損益。不過只算賣弄些小法術,教世間比自殺者還懦弱的人,因為這些毫無關係的褒貶駭著。其實這只好比從前迷信的人說自殺會墮地獄一樣,是一件欺騙的法術。社會為他自身的利益,便欺騙那不願求生的人去求生,這與君主為他自身的利益,便欺騙人忠君愛國,一樣是不道德。

  然則社會遇有自殺的事,便不應該討論麼?自然應該討論。社會為他自己的利益,不能不注意所以釀成社會中有自殺事情的惡原因,去撲滅他修正他。所以他的討論,只應在社會的一方面。社會願意求生,便有注意這些的權利。不過我想討論的範圍,只好限於社會一方面,只好注意撲滅原因的一方面。如此社會上自殺的事,自然絕跡。若徒評誚那自殺的個人,對於死者是侵犯他的自由,對於生者卻分了他撲滅惡原因的注意力,而且令一些人隱忍於無幸福的生活之下,因而社會組織的缺點亦不容易顯露。結果因這組織的不良,仍不免使自殺的事層見迭出。所以凡禁止自殺的似乎是人道,其實極不人道。

  再則世人若能知苦樂的真意義,知奮鬥是快樂不是痛苦,亦比蠻橫禁人自殺好些。人本有求生的天性,對於死有自然的恐怖。所以,自殺原不是人肯做的事。果然能一方掃除社會上自殺的惡原因,一方宣揚奮鬥是真快樂的真理,社會既一天天更進步於有幸福的地位,自殺的事,一定沒有現在利害。

  再有一句應申明的話,我是說自殺非不道德,並未說自殺是道德。因為他是道德範圍以外的事。

  選自惲代英一九一九年日記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