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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之兒童俱樂部


  (一九一八年十月)

  孟子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基督曰,若不轉移如孩提,不得入天國。中西哲人其重視兒童不期而同。揆如此,豈不以兒童之外誘少從教育易耶?嘗試竊取洛克之意,譬兒童為一張白紙。夫白紙之上,最易施繪畫,此人人易知之事也。然使有人焉,不于此易施繪畫之時而施繪畫,必俟此紙既為油污墨漬,然後講求去汙退漬之法,以施繪畫,此其為勞逸何如?此其為智愚又何如?嗚乎!吾意此其為愚而勞,必人人所共認也。然而今日一般言教育者,言社會事業者,每忽視兒童而專注成人,豈非不于一張白紙上施繪畫,必俟其既為油污墨漬然後講求去汙退漬之類乎?

  言兒童教育之時,吾等輒聯想而及小學校及幼稚園之改良。夫小學校或幼稚園之改良,固為切要之事。使吾等為小學校或幼稚園之主政者,苟欲改良,無外界之掣肘,或使吾等為此主政者之良友,可以勸彼等改良而收功效,則當代教育家對於此項意見之論文,皆可取以參證,而立圖實行。吾知讀此文者,必多數人非小學校或幼稚園之主政者,亦未必遂為此項主政者之友,又即令為此項之主政者,是否無外界之掣肘,或為此項主政者之友,是否可與進言而求其言之有效,故吾此文於小學校及幼稚園之改良的方法,姑不具論。今所言者,乃為一般非小學校或幼稚園之主政者,或主政者之友,又或主政而多掣肘,或主政者之友,不能進有效之言語者,而商量其可以對於兒童教育可盡之力,可作之事。嗚乎!兒童乃無助之人,苟非有護翼之者,鮮不受惡勢力之吞啖。從他一方面言之,兒童乃國家社會將來托命之人物,苟彼等盡為惡勢力所吞啖,則將來之國家社會必盡為惡勢力所佔據,即將來之國家社會絕對無可托命之人。如此吾國之前途將有較今日更悲慘無望之一日。愛國家與社會者,顧可不發大心,立大願,以拯救此一般兒童乎?

  吾知讀者必已備聞為社會服務之各種理論及辦法,惟惜其所謂理論,雖為讀者所甚贊同,所擬辦法,常非讀者現在能力之所能取而實行,或須名望以資號召,而讀者無此名望,或須時力以圖進行,而讀者無此時力,或須金錢以供設備,而讀者無此金錢。此誠凡辦社會事業者之所同患,即作者亦未嘗不知此中況味也。惟今所言者,則願讀者無先存一不可行之心,姑先審查吾言,苟可行也,力行之。吾非謂所擬辦法,完全無困難之處。惟所需金錢不多,時力不多,而名望之有無,更為無關重要之事。吾願讀者信吾非好為理想之空論者。吾雖無似凡讀者心目中所以為困難之事,吾至少能領略其十分之七八。凡此所言,決不為不能實行,或不易實行之妄想,以重擾讀者之清聽,且吾亦將坐言起行,決不徒責難于讀者也。

  吾下文所述,即如吾題目所雲,為一理想之兒童俱樂部的具體辦法。此所謂理想者,非不能實行,且非不易實行之謂。吾意乃謂如下所雲,為一兒童俱樂部最完美之辦法,或暫時非一般能力太小之人所能企及,然為能力稍小之人,如何變通辦理,初未嘗不兼籌而並顧之。苟有志之士,自量不能如吾所述理想之兒童俱樂部辦法辦理,亦可酌量吾所述變通辦法辦理,而以此所述理想的辦法為旨趣。吾人各盡其力之所可盡,作其職之所應作,則造福于一般兒童者不少,且造福於國家社會者不少。昔聞有志之士曰,國家疆場有事,正男兒肝腦塗地之秋,此誠知愛國之道矣。然有較戰死為尤要者,戰爭圖一時之勝利,為兒童盡力,乃培植國家未來之基礎。苟真愛國者,何為不確認此為肝腦塗地之疆場,為此而生,為此而死,以求無愧於國家耶?

  理想之兒童俱樂部辦法如何,茲縷述如下:

  (一)分一城或一鎮為若干區,每區設兒童俱樂部一處。兒童俱樂部,專以使兒童于自由閱書自由遊戲中,受無形之指導訓練或輔助為主。以各方兒童,未必能全集於惟一之俱樂部內,故必每區設俱樂部一處,使附近兒童,有暇則趨聚於此。如是則其效力之所及者必大,而附近兒童皆得因有此俱樂部,漸安於正當遊戲,且養成其將來長成好往圖書室閱書,為課業之參書,或自由之研究的良好習慣。故社會上惡劣之遊戲,必漸絕跡,而國民好學之風,亦由是而萌芽矣。

  (二)此俱樂部內分三部。一圖書室。備置一切兒童所用圖書。如童話、兒童教育書等之類。一遊戲室。備置一切兒童所用遊戲器具。如益智板、乒乓球、積木之類。一運動場。備置一切兒童所能勝任之安全的運動用品。如小皮球、壘球之類。總之此等之設施,可謂與青年會無異。惟彼為青年,此為兒童,而兒童所用書物,其價值甚廉,故易備置。大約每辦一俱樂部,得銀一二百圓,即可求設置完備。若稍簡陋,得數十圓,亦可以濟事矣。

  (三)此俱樂部每日從上午八時至夜十時,皆可任兒童自由出入。蓋時限長則所接近之兒童多,對於所接近之兒童,其接近之時間亦多,故可探知此等兒童之個性,而與以相當之啟導與糾正,如是則其實效可睹矣。

  (四)此俱樂部之三部,應各有專司其責之事務員一人。在圖書室中者,則司收發圖書,並相機指導兒童,或答其疑問,又於無形中有監督之意義,因兒童中或不免有盜書,或撕扯書中圖畫之弊。此事於此俱樂部之經濟既有損害,且養成或縱容兒童之惡根性,殊非設立此俱樂部之原旨,故不可不加以監督也。在遊戲室中者,亦司指導或監督之責。在運動場中者,於指導之外,並須注意兒童不使為危險之比賽。吾等使兒童運動,初不過順其活潑之天性,以求其身體之得以平均發達,固非以養成運動家為目的,故危險比賽雖為好運動之兒童所喜,為吾人必不可不設法節制之。誠恐一旦有傷人之事,反因此受社會為父兄者之抨擊,使一般兒童視運動為畏途,而此俱樂部事業之進行亦受其阻礙矣。

  (五)此俱樂部於下午四時後或夜間,可有二小時之演講。演講以偉人事實為主,不必與之為空泛的道德談話,致啟彼厭聞之心。言偉人事實,易栩栩欲生,兒童未有不樂聞者。彼腦筋中果深刻若干偉人之模範,自易啟彼效仿之心,于其道德之成就,較空泛的道德談話功效百倍,此事實不可爭也。至演說之材料,應慎擇。演說之態度,應研究。如何使聽言必生效力,而所生效力如何必為屬￿善的而非屬￿惡的,此自有心人所不可忽略,無待論也。演說之時間,定為下午四時後或夜間者,以此為兒童閒暇之時間,來此俱樂部者必眾,故演說之效力乃大也。

  (六)凡兒童之衣履整潔者,即應許以自由入覽。不必加以任何限制。必衣履整潔者,無形中使兒童知在社會上衣履整潔之重要,較衣履華美尤甚也。惟既入而守秩序,或口出市井鄙語,則當隨時戒諭,不悛則扶出之。此亦使彼自此習得守秩序,重禮貌之習慣。果辦理得宜,使兒童樂就之,則彼自懼扶出之罰,而漸養成不妄動,不發穢言之習,漸至在會所以外亦有變更性情之處矣。

  (七)凡來會之兒童,每日須令其簽名。事務員常與接洽,務使兒童能認事務員為其親密之友為主。兒童之有惡癖者,事務員隨時相機以矯正之,有時或與之為密切談話,有時或函告,或面謁其父兄,與共籌救濟之法。

  (八)在此俱樂部中,又可相機提出學藝競爭之事。如手工品競爭、圖畫競爭、短距離競走之類。酌備獎品,以資鼓勵。如此則兒童平日學業必勤奮,以為競爭之預備矣。又競爭勝利者,可標其名以榮之。

  以上所言之辦法,為一理想最完備之兒童俱樂部。苟有人能擔任開辦費一二百圓,常月經費百餘圓,即可一一如所理想而辦理。又如地方紳富,如肯為其子弟及其鄰人之子弟計,分區籌款,亦可成事。故此事決非不可實行之空理想也。

  吾不知吾此文能入一般富紳之目中否?然吾意此等事業,初非必待富紳而後能行。今試為無力以如上文辦理之人,設一變通辦法,有志者取而行之可乎。

  變通之辦法如下:

  (一)吾等無能力使一城一鎮分設若干區之兒童俱樂部,則可邀集同志擇城鎮適中之地,而交通利便者,先設數所或一所。

  (二)如不能如原擬設三部辦法,則暫置運動場緩辦亦可。圖書及遊戲品,得數十圓,可以苟完。如發起之人,能每月各出月捐若干,按月增購書物,亦必日有起色矣。

  (三)如為經濟能力所限,不能特聘事務員料理其事,而發起之人,又不能長日料理之,則此俱樂部開會時,改為下午四時至夜八時亦可。此時間為兒童最閒暇之時間,而八時以後,兒童亦不宜在外不歸,斷為散會之時,亦無缺陷也。或並此尚做不到,則再縮短,自下午五時半至七時為開會期,或僅定星期日全日為開會期。雖以功效言,固有不及前述辦法,然猶百倍勝於不辦也。

  (四)演講如不能特聘善演講之人擔任,或不能於俱樂部中覓一可為演講堂之地,則暫從緩辦,而注意于兒童自由問答之時,隨機應變以引導之亦可。

  (五)如因各種兒童皆得自由出入,而事務員人少不便照料者,則可暫先限制,惟小學生乃得入覽。此等小學生,比較稍受訓練,且人數有限,則易於招呼。在辦理小學者,得此地以為其小學生課餘游憩及自由研究之地,必不勝歡迎也。

  (六)初辦之時,不能得一固定之房屋,則可暫假公地,或私人房屋,熱心暫為借用亦可。俱樂部中什物,亦可暫向私人設法借用。果辦理有成效,即為社會所信用,募集捐款,自非無望之事。又如能如上所雲,發起人能有常月捐款,亦可供逐漸備置之用。圖書遊戲品,苟可借用,或向書局訂一先交貨而按期繳款之辦法,亦甚足利便進行也。

  古人言一命之士,苟存心於利物,於人必有所濟。夫事之易行而有功,宜莫如此所云云矣。然而不肯為此,豈事之不易為哉,抑本無為事之心耳。作者雖不肖,近方與友輩從事于此項事業之進行。吾等皆學生,且皆中人之家,或且為貧苦之家之子弟,然猶以為甚有成功之望。即周圍社會之聞吾等有此種計劃者,亦頗信吾等有成功之望,且多與吾等表同情,而願加以扶助。試思能力大於吾等,地位高於吾等者,其為此事之易成更幾倍於吾等耶。

  吾等之事業,尚在進行中。擬命名為小學生俱樂部。發起之人,為此間中學以上各校學生,自由結合之一會社之社員,及此會社社員之友。現方進行借一公地以為會址,什物、圖書、遊戲品可商借者,均從事商借。開會之時,暫定為星期日全日,以便吾等服務。此事之成否,雖不敢必言,然已有七八分成立之把握。成立之後,是否能持久,能有功效,吾等亦不敢預自誇張,但合數校之友人以擁護之,維持之,其能持久,能有功效,亦為可信之事也。

  吾國人之無互助的精神,實為全國如一盤散沙之原因。吾等所以合中學以上之學生而為一會社,以共促成己成人事業之進行、即本於吾等間須實行互助主義之用意。吾等所以合力謀小學生俱樂部之成立,又本於吾等對於年幼之同為學生者,行其互助主義之用意。如此庶幾可求吾等學生中,免於一盤散沙之誚,即所以救中國免於一盤散沙之誚之道乎?

  夫人未有不愛兒童而樂與之遊者也。古人曰,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故推恩足以保四海。西人言好與兒童游者,可以不老。讀者倘順其自然之趣味,推其幼幼之恩,以於此求不老之方乎。未來之國民甄陶之責,吾人負之,即未來之國家興亡之機,吾人操之矣。吾等豈但為兒童計,有望於上述事業之普及耶。吾願讀者聽吾之說,以為可行,則立起實行之。以為應行,則立起實行之。中國今日所最需要者,非好為局外之批評家,為投身局內之實行家。自今而後,願與讀者約,苟聞善言,心所悅服者,必立起實行。即有未周到之理論,亦以自己之實行功夫示人以正當之途徑。無徒置身壁上,冷然無所動於其中,而翛然有所藉於其口,則庶其可乎。

  載《青年進步》第十六冊

  署名:惲代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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