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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答劉子通


  (一九一七年五月三十日)

  讀先生第四次來書,意猶有未釋然者,茲列舉之:

  (一)先生言,代英用魯滂說,又謂以太非質非力而為質力之根本,是已能知物質實性。然代英所知,乃以太不可思議之實性,即物質之來因,非物質之實性也。如冰出於水,水是冰之來因,然冰自有其實性,物質出於以太,物質亦應自有其實性(實性即物相之客體,不可以物性作物質中包含之性質說)。先生亦言,物質生滅無常,非舉體全無。(三)此所有之體,即物質之實性,與以太自有不同,故曰:未能知物質實性也。

  (二)先生言,代英謂物性、物相是一體,不過,物性就客觀言,物相就主觀言,如凹凸鏡見圓形為橢圓形之類。為說出物性、物相之關係,物性、物相是一體等語,西哲約無異議。然此不過知其有關係,究不能知其確切之關係也(如非一體即無關係可言,代英固謂有關係而不知其關係之何似者也)。所謂確切關係者,即言設物性、物相是否全體一致,或具體而微等。即言設物相為橢圓,未知物性究為橢圓或圓,或應作其他形狀也。故曰:未能知物性、物相之關係也(或改稱物性為物性之相,物相為物相之相似較妥帖。代英所研究物性本體,即欲明此物性之相也)。

  (三)先生謂,代英以物質實在論標題,未當。然代英原意,固非研究物質來因之以太,而研究先生所謂生滅無常之物質本體,即問物相是否有存在之本體(此條先生與代英皆認為有),此本體實性如何,及其與物相關係如何,是否人智能知也(此條先生與代英各持一說)。以此,似此標題非不可用。

  (四)鏡喻即由西哲心理的論據而生,若以佛學眼光解之法喻自有不合。

  (五)代英於佛學固淺無所得,然當他日如能於佛學全體瞭解,必挈與西哲較其異同。如此,則佛學既易昌明,東西哲學融合,學術必且進步。

  (六)先生言,由魯滂說能會通佛說,非是舍此求彼。代英第四書謂物質究為實在,非如佛說,(七)蓋猶疑佛說。物質既生滅無常,即舉體全無也,誠為謬誤。然似佛說以太即三細之業相,其上尚有真如,未知是否如是也,又何以理證之?(十一)、(十四)所諭,代英既自知謬誤,無辯語。

  (七)答(九),哲學家固多抉科學藩籬者,即西哲亦有然。然代英思之,此有二故:一,哲學家不合理之想,不能取於科學。二,哲學家合理之想,因科學尚有缺點,故不能取合。以此故,代英不欲遽舍科學以言哲學,至墮於不合理之想。惟亦不迷信科學,至不能得較高較確于現今科學之哲學也(代英所信此較高於現在科學之哲學,他日仍當為較高科學所範圍)。

  (八)答(十)。先生謂,長短方圓是遍計所執,相似有性,中央無此。言性者,指以太乎?指生滅無常之物質本體乎?如指以太,則此物質本體有長短方圓否乎?(代英則謂其有長短方圓與否,非吾人所知,其長、其短、其方、其圓,亦非吾人所知,以吾人從未親證此物質本體,無法能知故。)

  (九)答(十五)。代英第四書(八)蓋謂魯滂之著,但論物質不論心靈,故不得為唯物之哲學家也。西人以一切物、一切心皆為物質所成者,則謂之唯物論(如原子論謂心為細圓而滑之原子所組成是)。今魯滂之說,不言一切心(第六識)何由而成也。此外,(七)、(八)、(十二)無答。(十三)、(十六)所言,代英當更奮勉。自與先生論學以來,於佛說漸知其真義,於西哲之說觀念較前亦更清楚,此則先生之賜也,尚幸更加教益。

  《東方》第十二卷第四、五月號,第十三卷第六、七月號各一本附呈一覽。

  選自惲代英一九一七年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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