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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日記(5)


  十八日 星期六

  五點半起,盥漱。八段錦。(一)0 明日起決不倚賴鬧鐘。五點五十分至六點半德文。(二)6 六點半至四十分服務。(三)2 六點五十分至七點四十分《書經》至「蠻夷率服」。(四)8 八點至十點作文,為子強弟改譯稿(中作仁社報告)。(五)10 此後寫致胡貽穀及《勞動雜誌》信。(六)10。

  十二點余景陶來談,言將來學校可以生活為惟一目的,余任其自由研究。又言謀以工讀至京校肄業。此語動我心矣。二點半至校商印歌譜事,不成。歸途訪華伯,談使勺庭校友與外校謀交際事。三點一刻回,讀德文,又至三點五十分。(七)9 (八)6 此後至五點開會。(九)8 此後回,與仲清談,以連日規之過切,故設法融和其感情也。(十)2。

  以上日程八十四分。扣無愛心十分。實七十四分。

  此後至仁社開會,即與社中同人談不娶之意。回校跑三周。向校中借油印機。偕仲清至其家,又至校宿焉。

  此星期仁社報告:

  (一)每日早晚各操八段錦。傍晚在操場跑三圈(與人合作)。

  (二)頗覺漸有誠篤的愛國心。

  (三)得良友二人,李駿(華伯)、楊賢江(英父)。

  以上成己。

  (一)提倡擬國歌之活動七事。

  (二)關於小學生俱樂部之運動五事。

  (三)互勵文加入國恥觀念。

  (四)就已有成效,恍悟音樂之益,與互助同人大提倡之。

  (五)欲以愛心為作事之本,惜未能。

  今晚在青年會仁社開會後閒談,彼等頗喜餘所擬互勵文。又複初令餘講不再娶事,其意可感。餘所言大旨:(一)不假論理以為自遂淫欲之藉口。(二)固知不婚為難,不能以其難不為。至餘不再婚之事,常好告人者,餘有二意:一、以堅餘踐履之志。古之君子,恥躬之不逮而言不出口,固然。然固言未出口,因不恥躬之不逮者眾矣。二、餘將以坐言起行之成績示人,以啟人之對我的信心。餘信謀社會事,必得社會之信賴,即此語餘亦以告同人也。景陶謂餘為公開的人格。此評,殊足為榮。

  本星期平均六十八分。罰五十文。

  十九日 星期日

  早五點起。昨日因在校幫同印樂歌,三點才罷,同人又笑語至四點,故睡時不過一點鐘耳。印樂歌共二紙,互勵文及戒約共一紙,同人興味極濃,余與仲清、聘三、希葛、成章皆力作至終者也。

  起後覺冷,索性將長褂脫去,操八段錦。回,換衣。鈔《何日醒》歌。又往校。

  六點四十分出發旅行。隊人為聘三、成章、蘭軒、希葛、余、仲清、張六一(紹書)、劉光國、養初。同出漢陽門,見有新辦聚慶工場。過平湖門、文昌門,見造紙廠。過望山門、王惠橋,見耀華玻璃公司。過金沙洲、白沙洲,沿大堤至祁常商埠,入祁陽會館,唱歌息焉。乃乘舟入漢陽門,時不過十點半也。

  此後偕仲清至岳父家,留飯。十二點半至校,幫同印樂歌二紙。出,遇蔭宇,彼與餘所刊日本要求二十條,餘與彼所印樂譜及互勵文。歸,三點睡至六點起,吃飯、赴會。六點半至七點半會務。(十一)6。

  勸同人之作會社者,須注意負責任,又須容納他人意見,無存兒童之見。此後教聘三英文。與濬生談話。(十二)10。九點半至全叔處,與談國事及言種樹,甚中肯,十一點半回。(十三)10。

  本星期預定事:至少為考試作文一篇。為投稿作文二篇。擬小學生俱樂部辦法,分質仁社各友。決須一會田世豪、康耆君等,並勺庭友。切改不能守精密之約之弊。切改助人而多謔語之弊。

  寫致叔澄師、楊賢江、胡適信。

  此次印歌譜及互勵文,頗提起同人興味。餘自思就已往言,有三回有味時代,一為在北堂坐樓梯上唱歌,曹源福君等引吭和之。一為在預科時與飛生等嬉遊。一為此次與互助同人作此等事。餘自好唱歌作事,故與聘三等相混,不覺難合而餘乃複得垂發時之樂境,仿佛仍如在北堂時也。

  旅行之時,同人以失睡故每以為不樂。餘告以吾等當以樂心得樂境,如必先有樂境然後樂,則可樂者鮮矣。又同人或持己見,動趨一途,從之者如有不願,則遂背道而馳,至終不能不勉強相合,兩失歡暢。前者與飛生等遊,我與飛生皆同受此病也。吾書此又憶起當時飛生之情況矣。

  明日第二時改德文。第六時學課,即商事務。第七時寫信,或並第八、九時訪友。

  二十日 星期一

  五點至五點半,盥漱,八段錦,唱歌。(一)6 五點半至六點半依預定改德文。下午四點半至五點半改德文。(二)8 以後至六點四十分服務。唱歌。(三)2 洗足。七點至七點四十分《書經》,至「五刑三就」。(四)7 八點至九點五十分寫致複初及叔澄師函。又擬小學生俱樂部辦法。為助人事改。(五)10。

  十點學課至十一點。李立夫先生演講得益:(一)徼天幸者必敗。(二)肯向上雖貧困必有成。(三)以相當金錢交妻子,使用之有餘、不足皆歸之,亦教家人勤儉之一法。

  此後與伯言、鳴九等言俱樂部及巡行演講事。又與互助友人商決油印日本新要求二十條,決於下午實行。十二點回。(六)10。

  以上日程:睡至一點半。渡江回,則至校。助印刷事至五點。回後寫信。午餐。一點睡至一點半。渡江訪劉敬於,不晤。至民新校,告景陶近事。並與松如約,如排印二十條可互告。又訪敬于取錢反,至校,已四點半。改通行所印二十條之按語。五點回。(七)、(八)、(九)20。

  回教耀蒼弟國文七課,算學六題。晚餐。(十)4。

  以上日程九十三分。扣星期六太無愛心十分。又誤人期約二次,扣二十分。實六十三分。

  此後訪負生,請其就浪橋譜作歌。又訪華伯。至校整理所刊二十條。華伯來,請其向勺庭運動。此時校中同學頗聞風興起捐款,極擁擠,約得十千之譜,出油印用費外,尚餘七千左右。決擬排印。至九點五十分,回未操八段錦。睡。(十一),(十二)16 (十三)6。

  明日日程:為排印事改者不扣。

  吾本擬將二十條設法排印,希葛、聘三等意以油印為易行,吾等遂就,互助社中數人捐款瞬滿一千,遂決實行。實行之後,捐款如雨而至,此可見人心未死。惜不得相當的教育,使一一成為真實的愛國人也。向使非有互助社之結合,吾雖比較有力,然服務方面無同志,則事不成。聘三、希葛等雖甘願作此,校中必多無謂干涉,且校中同學有不能信我者,有不能信聘三等者,吾等互助,故成事乃易。且吾等坐而言,即起而行,故他人有所觀感,亦信吾等必能成事,故樂於贊助也。

  二十一日 星期二

  五點三刻起,盥漱,八段錦,補日記。(一)0 六點一刻至校,招呼油印。(二)4

  以後在校擬發起印國貨傳單,募捐。啟請伯言往寫而印之,至十二點回。(三)、(四)、(五)、(六)24。

  李華伯來談話,極妥洽。彼知昔日獨斷之過,與我約為互助社通信社員。伯言亦來,三點餘至校。偕六一至鴻儒棧訪人,未晤。歸,飯。(七)(八)(九)20 教耀蒼弟國文、算學。(十)4。

  飯後至校,在會所立談。出,偕六一訪廖君,謀刊二十條。至印字局,因警察已通知彼等不准印,乃不果行。警察所持以通知者,即吾等昨晚所發之油印也。此可為機事不密之戒。

  歸校後至叔澄師處,叔澄師又重申將來任務之約。餘為言校中積極精神太少,常失信于學生。多教師而少鐘點,則教師不負責不愛學生,則學生不愛學校。叔澄師亦首肯,退與同人決議加油印二十條千二百張,此外謀調查國貨之進行。(十一)(十二)(十三)26。

  今日往尋伯言服務,伯言立允。此亦近來事業之效驗,互助同人亦大抵有見義不讓之氣概,此蓋因: (一)則彼此相信不至此,恐其推諉而不往,尋亦不至,彼恐其利用而不欲允,而所以得此等相信者,則為有助人之實心,亦未始非互助之效也。(二)則常準備作助人事,只苦無機會可得,故一有此等事相尋,非不得已多不推諉也。

  伯言為其小學生講德育之故事,初擬以偉人為主,後乃得以感人之筆記為主之法。余借其黃孝子傳,果大得校中及學生歡迎。又現在其教授養成學生視誠實不欺較學績尤重之習慣。又發二十條于學生。伯言此等行為,其起學生愛敬之心,有實益于學生必矣。此真吾等所當為之事也。

  叔澄師言,將來可在校辦教務,近察其意或少真心,惜經費及用人有種種困難,即吾等為之有益否,亦未可知耳。余意無論將來以何名義作事,總須有一部分可著力處,而其餘則名義上管轄之,相機進行。所可著力之一部分,用人教法均須吾等略有主權,吾等之中以可商量為第一義。故每日或仿互助社法,吾等同志必有一會相商議。同學有意見,必任其自由陳述,以便改良之選擇。至整頓教務方法,余意余及余友之力,今日擔任一班之事,尚不至於覆餗。逾二年,子強弟畢業,則理化可使擔任。同時吾等可覓有實心之同學,輔助其就學,指導其研究,將來卒業皆母校有用人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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