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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與原則


  原則定要把握住,不是在言詞上決議上把握住,而還要在具體的事實上把握住。由原則到把原則體現於具體事實,中間尚隔一段頗長的路程。滿口原則且只停止在原則,這叫空談家,空談家不會真懂得原則的。原則必須體現于實際才有益,才能成為力量。體現於實際的原則,也許比書本上的口頭上的,改變了某些形貌,但只有這樣,才是原則的實現或向前展開。

  口裡講了,實際也做了,可是不能在實際中去檢查指導的正確否,並在其中發現新的規律,也就是等於不知道以原則去指導實際。實際與原則,仍然是隔絕的。

  書本上經過考驗的原則,不可忽視,因為它是經過考驗的。現在的條件即有變,也許不是全變,或現象變而本質未變,它還基本適用甚至全部適用。但應該懷疑,懷疑是為要分析它是否適用於現在。不去分析固有的道理,想憑一己的直覺與狹隘的經驗,貿然創出一條新道理來,少有不碰破頭皮的,這和盲目地無批判地接受舊的道理一樣危險。

  漢朝有個宰相叫邴吉,在路上走,見有餓死的災民,他好象沒有看見;有一隻牛在喘氣,大概是剛卸下犁或重載,他卻大為驚異,問了又問。他說:我宰相是管氣候的,我怕氣候不正,致牛得病。至於餓死人,不是我的事。

  鄭國有一位宰相叫子產,冬天裡見脫了鞋襪過河的人很苦,於是把自己坐的大車去渡他們。孟子說他心術很好,可惜不知道做事。你一輛大車渡得幾人?何不下個命令,叫各個渡口都架起一條使橋或擺上一隻渡船呢?

  我們不要學邴吉,滿口子自以為高深但誰也不懂也不要的道理,對於擺在前面大家迫切要解決的事實,卻光起眼睛看不見。

  也不要學子產,在零星的個別的事務裡兜圈子,卻不知道想遠一點,找得線索,一解決就百解決。

  194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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