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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寄祥的信


  (一九六一年七月一日)

  寄祥(1):

  6月20日信收到。

  你大隊說:「謝老同意你去蕭家灣住,大隊就同意」。安排社員的住屋,是你們大隊的事,為甚麼向我推?蕭家灣不是我的,那裡人住進住出,不止一個,為甚麼對於你去住,要問我?這不是很奇怪嗎?

  且把這件擱下。我向你們大隊談談。

  下面是我要問你們大隊的話,請寄祥轉給他們看看。

  「我是沙田大隊的人,離家太久,不一定認得你們,但如提到你們的父親祖父,或者不只認得而且很熟,望你們不把我當作外人,和我通信,我保證一定回信。

  沙田大隊包括那些地方,那些地方的屋子,我還依稀記得。前幾年有來人說:我們那裡人增多了,但屋子並沒增加,我就想到家鄉住屋的困難。何況又拆掉一些?拆屋子作肥料,是天大的蠢事。但蠢事已做過了,挽不回來。目前是如何安排一些沒有房子住的人,得安置。你們大隊的管委會討論過沒有?和群眾商量過沒有?定出甚麼辦法沒有?辦法總是可以想到的,只要去想,大家去想。

  失去屋子的人有多少家,他們是些甚麼人,請你們調查一下告我。

  拆掉的屋,是要賠的。但屋不比其他東西,其他東西也主要要賠實物,已沒有實物而可以買到的,也可以賠錢。屋是有錢也買不到的。要起。起屋不容易,要磚瓦、要木料,要打地基,一下子哪能做到?在社員個人難,就是公社大隊也不易,要經過一個時期才能恢復。但人卻不可以一天沒有屋住。必須重視這個問題。這叫做關心人民生活。萬不可推出不管。

  怎麼辦?只有一個方法:「擠」。沒有分配給社員的公家屋子,可以暫時分一些給沒屋的人住,等他的屋子起好了,再搬。蕭家灣如屬￿你們大隊,聽說是沒有分配的,是公屋。月形山祠堂是公屋可以住兩家;堆子山公所和茶亭,可以住兩三家等等。還有,有些屋權是屬￿私人的,但屋子有多,可以商量向他租(但不可強租,要主人自願)租金由被拆掉屋的人負擔或由公社、大隊負擔或補貼。你們可斟酌情形辦理。

  此外:要起屋。首先搞易的,聽說石屋子沖屋拆了,屋基(屋腳)想還存在,可以不費大力恢復簡單的房子。你們想還記得蕭十瓦匠在金萡園的瓦窯住過幾十年,那樣的屋總不難起罷。當然你們還應有遠景,把人民的住宅搞得更好。

  目前是最困難的時候,凡社員個人解決不了的困難,大隊要幫助他們想辦法,並動員大家想辦法,即互助幫助的想辦法。

  蕭家灣的屋子不關我的事,屋權不是我的,是大隊的。你們說可以給寄祥夫婦住,就可以給他們住,不要問我。

  我還想知道你們大隊生產生活一些情況以及整風整社的一些情況,如能告訴我一些,那更感謝。」

  下面再向寄祥說幾句:

  不記得以前寄給關於保護身體的信沒有,如有,請注意體會。要的藥,買到了就給你寄。

  我老了,寫字看書都很困難。對於你們的幫助只能是幾句話。以後寫話也難多了。願你們好!

  你的伯父

  1961年7月1日

  (1)寄祥是謝覺哉的侄女,住在故居蕭家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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