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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湖南甯鄉縣委領導同志的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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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我,畢竟老了,回京後尚在休息。 今天,翻閱澤南同志3月21日信及林業局3月的報告,記起了潤清同志說已擬就保護森林若干條,將提人委討論宣佈,現想已執行了。 但我還想提點意見。 我離開寧鄉30年,這次回鄉,看到許多使人興奮的事,如水利、道路、學校、水稻增產等,但也有使人不快的事,就是森林大不如前了,本來以前就有些敗壞,現在則更破得不成樣子。「風景優美」的不美了,「水旱無憂」的有憂了。而且破壞尚沒停止,我看到有的棕樹被剝死了,路上看見一個挑棕的都是未成熟的棕;僅存的幾顆松樹,被批得只存一點涼帽鬚子;竹山也大不如前,有的只存幾根帶黃色的竹娘,恐怕今年不會多生春筍;河裡尚存有木材待運。「農業發展綱要四十條」說的宅旁、路旁、水旁……要栽樹,我們則把已有的河堤樹、屋場樹、墳山樹……都砍了,聽說油茶、油桐也有被砍的,更不要說一般樹林了。總而言之,我們做了一件蠢事,正如《新湖南報》說的為了今天,不為明天,更沒有為子孫打算。 這個錯誤我們負有責任。須公開承認這個錯誤(主要是上級領導機關考慮不周、宣傳不夠)然後可以: 一、可以向農民作交代。林業局報告說農民對育林護林不起勁,是可以理解的,農民說:「你們把大的或容許把大的砍掉,又要栽小的,這是甚麼意思?」要向農民講清楚,濫砍是錯的,容許濫砍更是錯的。 二、錯了就要忍受錯的後果,即1.2.燒柴困難了,要儉省燒,要燒茅燒草(煤還不能馬上普及);3.用材困難了,要節約用。……忍受這些後果,且不是短期間的事。 三、因而可以激發農民對育林、護林的熱愛。要愛護幼林象愛護孩子一樣。在育林中要發動群眾討論,採集好的經驗;護林也要靠群眾力量,打擊那些破壞者使之不敢再破壞。 四、被砍了的地方要有計劃的栽種,缺水果的可栽些果樹;大量發展油茶油桐等經濟林和用材林等。 復興森林應和水利一樣,成為農業社的頭等任務。自古來「農林水利」是聯在一起的。縣鄉人民代表大會要經常討論森林問題,經過代表們去教育與領導他們所代表的人民育林、護林。縣鄉人民委員會要常討論與檢查這一工作。 我同意林業局報告上說的措施,但要使這些措施行之有效並行之長久,須要有一系列的政治動員與工作方法。 「十年之計樹木、百年之計樹人」。其實,10年可以培養出可用的人,10年卻只能培養出欣欣向榮的幼木,雲山學校的黃金樹30多年了,現還不能作梁作棟。這是件艱巨的工作。如果我還活著,我希望10年後再回家鄉,到處都有三幾丈高的幼年樹,風景又美了,水旱又無憂或少憂了,鳥舡子仍舊經常可以通黃材。 樹木竹山作價入社,作低了社員不願意,作高了社裡拿不出錢。最近鄧子恢同志在一個報告(見《人民日報》)說山歸社,以後山的出產,社員可得幾成,時間也可以訂長一點,這樣解決,可以保護現有林不再損失。 短信上不能寫得詳,憑我的所見也不能寫得詳。只能供你們參考。 手此致敬禮!並問縣委縣府諸同志好 謝覺哉 1957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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