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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救災問題的一封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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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災荒、嚴重地威脅著我們。我們在防汛搶險的工作中,在生產渡荒、恢復田園房屋、發放救濟款項的工作中,做出了歷史上未有過的成績。但是,災太大了,據最近反映:不少地方發生自殺、病死、餓死或餓壞、棄嬰、賣小孩、逃亡、變賣耕牛等現象,而且數量並不甚少。另一方面:救濟款的積壓、挪用、貪污、發放不當、以及某些可以預計到的事沒有預計到,某些預計到了但沒有做好的事,到處都有發生。 我們不能把困難推給「客觀」,說「這樣大的災,死人是難免的;」我們必須用最大的努力,做好一切須要做的事。 「救災工作不要被其他工作擠掉」,我們不僅知道而且已經注意。但是被擠掉的危險仍然存在,有時上級以為沒擠掉,一到區鄉幹部手上時,就被擠掉了,而救災工作的實施,卻正在區鄉。因此,我們必須認定:只有做好救災工作,其他工作才有可能做好;不是做其他工作時不要忘記救災,而且其他工作必須服從救災。1949年12月政務院生產救災指示說:要「認識到生產救災是關係到幾百萬人的生死問題,是新民主主義政權在災區鞏固與存在的問題,是開展明年大生產運動,建設新中國的關鍵問題之一,決不可對這個問題採取漠不關心的官僚主義的態度」。就是指此。而1949年的災,沒有今年嚴重,現在不是關係幾百萬人的生死而是關係到成千萬人的生死問題。 救濟款發放得好與否、是救災的大關鍵。各省都已注意了。湖南民政廳謝竹峰廳長報告:湖南為著發好救濟款,縣開了三級幹部會,有的開到10天至12天,進行幹部的思想與政策教育,然後把區的指標發下去;三幹會後區又開了區鄉幹部會,分配鄉的指標。接著鄉又以鄉支和鄉主要幹部為核心,進行傳達政策和研究本鄉具體情況,然後召開了鄉人民代表大會(有些鄉事實上是一攬子會)討論通過初步方案(亦稱初榜)。將災民分成幾類:全部救濟的;部分救濟的;一半救濟一半貸款的;全部貸款的。發交各互助組或居民組討論修正,根據各組修正意見制定二榜。最後報區審核,經區批准為3榜。3榜定案,全鄉公佈,分期發款。他們把標準的評定,分為兩期,現在至明年4月為1期、明年5月到7月為1期,第1期已經評定好。群眾對此很滿意,幹部也認為有了辦法。從這些會議上暴露了以前發放上的許多缺點,如積壓、挪用、幹部貪污、款子用了沒有賬、甚至有的縣連款發到那區去了都不知道。 湖南的辦法是好的。自然要做得很好,必須上級動員很多幹部去幫助,派去的幹部,也要經過思想動員和政策教育,否則不會都能幫助得好。這樣大的款子交給幾個區鄉幹部,是很難望發好的,要組織一些人(如委員會)主持發。開會、吃飯、紙張筆墨等,不能不用點錢,這點錢是要化的,不要「惜小費、誤大事」。 省及縣救災組織(生產救災委員會、救災辦公室)未建立的須即建立,建立了的要加強他,要有關部門的幹部參加,只靠民政部門的人是辦不了的。除省、專、縣派人下去佈置與檢查工作外,由省到鄉,要經常聯繫、報告,發現問題,即解決問題。因為有許多情況我們不可能都預想好,某些潛力或沒有使用,某些計劃與實際或不盡適合,物產供應、副業供銷、生產設備、許許多多的大小困難,都須要隨時加以補救。滿足於已有的成績,和滿足於已有的佈置,都是危險的。 救災如救火,不可有一環脫節,不可有一時鬆懈。 還有,討論與佈置工作,開幹部會是必要的。但要記住:我們已有了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他是地方的國家權力機關。代表對人民負責,人民信任自己的代表。許多幹部本身就是代表。通過代表大會和代表來救災,更易於組織人民;更易於發揚人民的自救力量。據各地報告,有不少地方沒有重視這一武器,這是不妥當的。 我們相信:在党與政府的偉大領導下,我們和人民已戰勝了洪水來時的巨大威脅,創造出歷史上未有的奇跡;同樣也必能在恢復水災的破壞、安置災民、恢復生產上,顯出空前的成績。 我們要求在生產救災的工作中,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即將選出的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這一優越的民主制度,建立起威信,經常化起來。 我們要求在生產救災的工作中,使互助合作制度得到進一步的發展與鞏固。 我們要求在生產救災的工作中把物資供應工作做好,以次發放下去的款子和以次調配的物資相適合,這是計劃供應的巨大試驗。這一工作做好了,以後統購統銷就好辦了。 我們要求在生產救災的工作中,積累出「依靠人民群眾、經常保持同群眾的聯繫、傾聽群眾的意見、接受群眾的監督」(憲法第十七條)以及「效忠人民民主制度」(憲法第十八條)的具體經驗,以改進我們的工作制度與工作方法,為制定地方各項行政法規打下基礎。 災區疾病的威脅很大,如何發揮我們的醫藥效率,是急待籌劃的。主要應注意環境衛生與傳播衛生常識的工作,以減少疾病的發生。 內務部對救災工作,有很多缺點,如缺乏預見,估計不足等,比如救災工作會議上對於發放救濟款、走群眾路線,只原則提出,沒有作出較詳的佈置,須要各省加以補充。救濟款中央似難再增加,目前主要要在使用上下工夫,望各地在深入實際工作中,得出夠或不夠的實際數字。據湖南反映:在分配鄉的數字,一般比鄉幹部的希望高,所以鄉幹部很滿意。可見已不是錢少的問題,而是如何使用的問題。 內務部黨組向中央的報告,中央已批發各省。其中所舉,是否皆當,請見告。 再:此信請送省委負責同志看看有何意見,望示!敬禮! 謝覺哉 1954年11月29日 (1)這是謝覺哉為救災問題寫給受災地區党的負責人的一封信。據查此信發給了曾希聖、柯慶施、周小舟、劉順元、吳芝圃、邵式平、林鐵等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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