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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政權建設和民政工作的成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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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毛澤東主席指示:「必須認真的開好足以團結各界人民共同進行工作的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人民政府的一切重要工作都應交人民代表會議討論,並作出決定」。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議:「開好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並充實各級協商機關的工作」。 我國「國家政權屬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政權的機關為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政府」。「在普選的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以前,由地方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逐步的代行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中央人民政府為了實行上述規定,制定了各級人民代表會議組織通則和各級人民政府組織通則。 依據這些人民國家建設的原則與規定,3年來的政權建設,有很大成就。 全國30個省,2個省級行署區,160個市,2174個縣(包括相當於縣級的行政單位),和約28萬餘個鄉,不僅建立了人民政府,而且都召開了人民代表會議,其中有不少鄉是召開執行鄉人民代表會議職權的農民代表會議。在上述各級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中,有19個省,85個市,436個縣和絕大部份的鄉選舉了各級人民政府委員會。省市政協委員會和縣常務委員會亦已普遍建立,全部省和部份市的協商委員會代行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地方委員會的職權。這就是說:我們國家的基本制度——人民代表會議,已在全國範圍內從上到下的建立了,並已證明它是人民行使政權的最好的基本組織形式。 我們的政權是由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政權,因此,各民族、各民主階級、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及其它愛國民主分子都須有適當的代表參加各級人民行使政權的機關——人民代表會議和人民政府委員會。各級人民代表會議組織通則規定:凡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贊成共同綱領,年滿18歲之人民,除患精神病及被剝奪政治權利者外,不分民族、階級、性別、信仰、均得當選為代表。又規定:城區代表和各黨派、各團體、機關、部隊代表的名額,由人民政府和協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共同商定,而由各地區人民和各黨派、團體、機關、部隊自行選出。其它方面的代表則由人民政府與協商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商定,由人民政府邀請之,務使各階層與各方面的人民都有代表,都能發表意見,以便團結起來,共同進行工作,並依據共同綱領,保障與發展他們的利益。施行的結果,各級人民代表會議的代表比組織通則規定的還要廣泛,除各黨派、工人、農民、青年、婦女、工商界等人民團體、各少數民族與機關、部隊外,各文藝界、新聞出版界、獨立勞動者、自由職業者、歸國僑民、革命烈士家屬、革命軍人家屬、宗教界等,都有適當名額。而且就各方面代表名額對其所代表的人數的比例看來,許多方面是受到照顧的。工人農民的代表名額,則並未達到其所代表的人數的應有的比例,比如,農民占人口的80%以上,而根據854個縣的統計,農民代表則只占百分之51.96,城市中工人的數量較10倍於工商業者,而根據41個市的統計,工人代表占23.5%,工商界代表占15.1%。這裡可以充分說明我國政權的統一戰線的性質。 在人民代表會議上,少數應服從多數,但多數又必須照顧少數,所有議案必須經過代表們反復協商,使其對政策方針的認識由模糊到明確,各種意見經過分析與綜合,由分歧到一致。因此,每開1次人民代表會議,就使代表的認識與能力,提高一步,彼此間的團結也加強一步。 3年來,各級人民代表會議的代表,由人民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的逐漸增多,一般已達到代表總數的80%以上,有的已達到90%以上,特邀代表必須有適當的名額,但所占比例很小。 人民代表會議是議事機關,也是工作機關,全國各級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代表共計達13637000餘人,他們帶來了人民的意見與要求,經過代表會議討論作出決定後,又領導人民去執行決定。他們和人民密切聯繫著,又受人民的監督。不稱職的代表,人民有權隨時撤換。 如上所述的組織方法與會議方法,在各級人民政府委員會和協商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內同樣執行。因而使得政府與人民的聯繫更加密切,更加根深蒂固,在各項工作中發揮出無比的智慧與力量。 人民政權3年來對於各項重要工作的領導,如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鎮壓反革命、「三反」、「五反」、愛國增產運動,大都通過人民代表會議,經過人民代表會議的討論,發動廣大人民參加,並在運動中提高了人民的政治覺悟,愛國熱情,革命警惕性和生產積極性,從而鞏固了人民民主專政,貫徹了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比如福建省人民政府指示,在進行土地改革地區的縣人民代表會議,應以土地改革為中心議題,使土地改革變為全體人民的事,並在土地改革過程中建立與建全鄉村的基層政權,因而該省的土地改革取得很大成績。全國不少地區的反對美國武裝日本大遊行、斯德哥爾摩宣言的簽名運動、和平公約的簽名運動、及訂立愛國公約、捐獻飛機大炮、擁軍優屬運動等,都是經過各地的人民代表會議或抗美援朝代表會議的討論,而開展起來的。許多省各級人民代表會議,將鎮壓反革命,鞏固革命秩序做出決議,使反革命分子很少漏網,並做到量刑準確。今年天津、瀋陽、鞍山、開封等21個市的人民代表會議和協商委員會,討論「三反」,「五反」,當場坦白檢舉的案件即達4528件,會後收到檢舉信279014件。 各級地方的人民代表會議大多是以領導生產建設運動為重心,他們解決了群眾有關生產的問題,推廣了先進經驗,發動了群眾的生產競賽,充實了人民政府的生產計劃。為山西、福建等10個省的95個縣的人民代表會議,今春處理了26850件提案,其中絕大部分是有關群眾生產方面的問題。今春察哈爾省各縣的人民代表會議,在討論了今年農業增產任務後,發現了農業生產的潛力很大,全省增產任務從4.5億斤,提高到4.9億斤。鞍山市今年5月召開人民代表會議後,立即掀起了生產熱潮,地方國營企業各廠原佈置增產節約42000噸,經職工討論增到68000噸,超過原計劃50%。不少地方在開會時,邀請勞動模範報告,舉辦生產展覽會,組織代表參觀,用活人活事進行提高技術和組織起來的教育。如河南省陳留縣,以往習慣是犁1耙2耕5寸深;今年根據縣人民代表的決議,作到了犁2耙4耕7寸深,施肥量增加2至4成,組織起互助組2127個。今春華北許多縣人民代表會議,討論防旱時傳播了打井技術,如河北省昌黎、豐潤等縣介紹打流沙井、翻沙井等辦法,克服了流沙地打井的困難。 3年來通過人民代表會議,發揮了人民對政府工作和幹部的監督作用,證明了人民代表會議是克服官僚主義的有力武器。有的地方在開會前將政府工作報告交付群眾討論,或政府負責幹部在會議上首先進行自我批評,使人民或人民代表展開對政府工作和幹部作風的批評。如山西省今年許多縣的人民代表會議,以反官僚主義為中心議題,暴露了工作中不少缺點,並當場處理了一些為群眾所不滿的幹部,表揚了一些為群眾所愛戴的幹部,使幹部感到多一分民主就少一分錯誤,從而改進了工作作風,提高了工作效率。 3年來通過人民代表會議,又培養了大量的幹部。甘肅省會川縣吸收了500余人民代表為縣、區、鄉幹部,工作較好的鄉(村),參加政府工作的人,除代表外還有很多積極分子,其數量達到人民總人數5%以上。參加工作的人員增多,即增多了幹部訓練的對象。福建省大部分縣,都訂了輪訓計劃,據去年下半年晉江、莆田等16個縣的統計,共輪訓了5102人,全省約輪訓2萬人以上。少數民族地區因為民族自治區與民族民主聯合政府的普遍建立,據去年年底的統計,全國少數民族幹部,擔任各項工作的已達6萬多人。 人民代表會議的制度,在少數民族地區同樣顯示出他們優越性。在少數民族地區,根據共同綱領民族政策的原則,根據民族聚居與雜居的情況,召開了各族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建立了民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或民族民主聯合政府。截至今年6月底,已建立了各級民族自治區人民政府130個,民族民主聯合政府200餘個。由於推行了民族區域自治和民族民主聯合政府的方針以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召開,不僅增強了民族團結,而且少數民族在經濟上、文化上得到迅速的發展。 如上所述,3年來的政權建設,凡是人民代表會議組織得好,會議開得較經常,能把每個時期的中心工作和絕大多數人民要求結合得好的地方,廣大人民的政治覺悟,愛國熱情,革命警惕性和生產積極性便大大提高了,政權機關的各種工作便獲得了很大的成績。人民對自己政權的愛護也就更加熱烈。但也有些地方做得不好或不大好,成績就要差些。這就是說,我們建政工作的成績是初步的,其發展也是不平衡的。有些人民代表會議所包含的成份還不夠具有更廣泛的和充分的代表性;不少地方的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次數雖多,但未成為經常制度,不少地方的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還未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在這裡包括不少的土地改革久已完成的地區;又有些地區代行了人民代表大會職權,選舉了人民政府,卻未按期改選;有些人民代表會議開得不夠好,未能很好的把每個時期的中心工作和絕大多數人民的切身要求結合起來,使政府每個時期的中心任務成為人民群眾自己的事情。 由於任務繁重,機構初創,幹部不多,各級人民政府,尤其是基層政府的民主作風和民主制度還存在不少缺點。 「各級人民政府委員會會議及其行政會議,亦應按照各級人民政府組織通則的規定,建立經常的會議制度」。政務院這一指示,已引起各級人民政府注意,有的省把政府委員會會議日期定了,因而收到很大效果,但不少地方還開得不經常。 由於人民政治覺悟的提高和國家建設的需要,現各大行政區各省紛紛召集民政會議、專員縣長會議,檢討某些忽視建政工作的錯誤思想,檢查未很好執行共同綱領和各項組織通則的規定的原因;凡土地改革已經完成的地區,決定在今年冬至明年春各級人民代表會議必須代行人民代表會議的職權,已代行的必須按期改選。上述缺點必會迅速克服。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的優越性,將在我們的國家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中更顯出無限的光輝。 下面說一說3年來人民民主政權領導下,其它民政工作的重大成就。 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之後,在1949年冬季即在華北城市近郊區和河南省實行了土地改革,在其他新解放區實行了反惡霸、減租、退押。在1950年6月經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提出,中央人民政府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土地改革法具體體現了毛主席所指示的土地改革的總路線與總政策——依靠貧農雇農,團結中農,中立富農,有步驟的有分別的消減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發展農業生產。土地改革法公佈後,消減封建的土地所有制的土地改革運動在全國範圍內分期分批展開了。截至今年8月為止,3年之中完成土地改革的農業人口有3億人,加上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前即已完成土地改革者,全國農業人口中,已有90%以上完成了土地改革,消減了封建的、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變為農民的土地所有制,從地主階級手中沒收過來分配給無地少地的農民的土地約7億畝,分得土地的農民近3億人。土地改革在全中國業已基本完成。這就是說封建主義在廣大國土上的經濟基礎已基本剷除,代之而起的是廣大人民的民主政治和廣大土地上農業生產力的解放。 中國人民長期在災荒的威脅之中,尤其帝國主義和國民黨反動的統治,使災荒更有增無已,因災荒死亡的人數,據1920年至1936年的不完全統計,16年間,竟達1800萬人。人民政府成立以後,即與災荒作嚴重的鬥爭,經過3年的努力,災荒已逐年減輕,就受災面積(包括水災和旱災)說:1951年比1950年減少了26.4%,比1949年減少了53.4%。這一成績的獲得,是由於人民政府一面積極建設,防止災荒,一面採取「生產自救,社會互濟,以工代賑」等辦法,並輔之以政府的巨額救濟糧款,動員人民與災荒作鬥爭。在積極建設方面,如修治淮河、建設黃河滯洪工程、疏導沂河、整理運河、建設荊江分洪工程、修建永定河官廳水庫、興修農田水利工程、封山育林、培植防風林帶、修海堤等,這些都大大地加強了人民對自然的控制力量,減輕以至根絕了多年來人們認為無法克服的災害。而在已發生水、旱蟲等災害的時候,人民政府即動員和領導人民群眾上堤搶險、搶種補種,撲滅蟲害,抗旱保苗,發展副業,組織移民,號召非災區支援災區,在災區內互濟,吸收大批災民參加各種工程建設,用這些辦法去戰勝災害。這些行動都表現了人民對戰勝天災的無比毅力和光輝創造。同時,人民政府又向災民發放了大批救濟糧款和貸糧貸款,其數量是逐年增加的,在領導人民和災荒搏鬥的過程中,政府幹部與災區人民同甘苦共患難,表現了人民政府對人民高度的負責精神。這一切,就更加提高了人民的政治覺悟,加強了人民的團結,密切了政府與人民的關係,不但完成了防災救災的任務,而且使人民政權在群眾中更加紮下了堅固不拔的根基。 此外,3年來在城市社會救濟方面也進行了一系列的工作。較大的城市都成立了生產、教養機構,改造了大批遊民、乞丐、妓女,收養了大批殘老病幼的社會無靠者。反動統治遺留下來的社會問題已經解決或正在解決。 在鞏固國防上起重大作用的優撫工作,3年來也有很大的成績。特別在抗美援朝運動中,由於群眾的政治覺悟的提高,全國展開了熱烈的擁軍優屬運動,提高了烈軍屬和革命殘廢軍人的政治地位。據遼東、松江兩省30個縣的統計,烈軍屬、革命殘廢軍人、復員軍人,當選省人民代表的67人,當選縣、區人民代表的3428人,當選鄉人民代表的17506人,任各級人民政府委員及行政幹部的10077人,當選各級模範的4644人,其他地區也有類似的情況。各省革命殘廢軍人學校正在改進教學制度,學員學習情緒異常高,進步很快。證明烈軍屬、革命殘廢軍人、復員軍人等是國家經濟建設和政權建設方面的積極因素。由於烈軍屬80%以上居住農村,需要代耕的土地,約6300余萬畝,3年來各地農村組織代耕和烈軍屬生產的工作,均有很大成績。各地都推行了固定代耕制度,老區則更是使代耕與互助組和農業生產合作社結合,因而烈軍屬土地產量,每年均有提高。以山東省為例,該省烈軍屬代耕土地的產量,在1950年一般低於群眾20%,1951年提高了10%,但一般仍低於群眾10%,1952年麥收則一般趕上群眾的產量,並有超過的。以東北區為例,該區烈軍屬生活富裕的已占20%強,相當於中農生活水平的占60%以上,生活稍低於一般群眾的只占10%左右。城市組織烈軍屬生產和就業的工作,亦每年有進展,加以政府對貧苦烈軍屬的物質補助,這樣就解決了他們生活的困難,大大鼓舞了人民戰士保衛祖國的熱情。 民政工作除上述以外,還有許多,如各廠礦市鎮的民主改革、貫徹婚姻法、整理與登記社會團體、調查戶籍等。這些工作雖因幹部不夠與經驗缺乏,但只要政策確定,通過人民代表會議或其它人民組織,共同來有步驟地有組織地發揮智慧與力量,即能獲得輝煌的成就。為適應國家大規模建設的開展,全國的民政工作,必能在中國共產黨與中央人民政府領導下,向著新的更偉大的勝利前進! (載1952年9月22日《人民日報》署名:謝覺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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