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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制與天下為公


  (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全國各地的中山堂及懸的中山遺像莫不有中山先生遺墨:「天下為公」4個大字。可見「天下為公」是中山先生一生革命的真諦,也是中國國民革命能否成功的準繩。

  「天下為公」是和「天下為家」相反的。《禮記·禮運》篇載: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尊重的意思)能、……今大道既隱,天下為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貨力為己,大人世及以為禮(子孫繼承權位財產)……。」

  中山先生,反對幾千年來家天下的制度而主張「建立共和」,同樣也反對少數人壟斷政權,則主張「國民黨之民權主義,為一般平民所共有。」中山先生是「言行一致」的,這樣講,就這樣做:辛亥改革,同盟會員並沒有壟斷政權,當時雖沒有「三三制」名稱,實則那時政權機關中,同盟會員還不到1/3。而且為著南北統一,中山先生不惜讓位。現在來看:辛亥革命,某些方面是流產了,但幾千年的帝制,一倒而終不可複,這就是中山先生以「天下為公」的精神領導的成功。如果一方面同盟會要以「天下為家」,另一方面帝制派將更有詞可借,民國招牌,也許當時就掛不起來。

  辛亥以後,以「天下為家」的皇帝沒有了,但出了以「天下為家」的某些集團,中山先生一直到死和這些傢伙作對。這些傢伙(北洋軍閥袁、段、曹、吳之流)不要國會,不要選舉,主張誰的兵多,誰就稱王;那個派系掌權,就排斥其他派系。中山先生則說:「近世各國所謂民權制度往往為資產階級所專有,適成為壓迫平民之工具;若國民黨之民權主義,則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數人所得而私也」;「國民黨之民權主義於間接民權之外複行使直接民權;即為國民者不但有選舉權,且並有創制複決罷官諸權也。」他主張開國民會議,「謀中國之統一與建設」,而國民會議由各民眾團體各政黨選舉代表組織之。假如國民會議成功,可以想像到:國民黨員不會占到1/3,在國民黨佔優勢的地區,中山先生也會不容許其黨員代表超過代表總數的1/3。

  中山先生說:「國民之命運在於國民之自決,本黨若能得到國民之援助,則中國之獨立自由統一諸目的,必能依于奮鬥而完全達到。」這是說政黨的成功,不在於黨員在政權機關中多,而在於「得到國民之援助」;國民援助他,使他的主張、行動,都是公的,於是乎党的主張成了全民的主張。

  陝甘寧邊區無疑是共產黨佔優勢的地區,共產黨本著「天下為公」的意旨,約束其黨員在民意機關中不得超過1/3。當然在其他地區共產黨並不會爭硬要有1/3。這一行動,是中國革命成功必由的規律,即是說:各黨各派各階級各界合作而不能容許那一派系「把持操縱,一意孤行」。只有這樣,廣大民眾才能團結,才有力量,才能打倒日本帝國主義,「求得中國之自由平等」。

  幾十年前中山先生「念茲在茲」的「天下為公」,現在陝甘寧邊區得到具體的實現了。

  (載1941年12月22日《解放日報》署名: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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