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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四一年四月六日)

  一條來自中央社傳出的消息:「國民黨軍委會辦的戰幹團綦江第一分團,因為學生演出歷史劇《李秀成之死》,負責人以學生思想不穩,把可疑分子編為一隊,假夜半演習之名,用機關槍全體掃殺於山谷裡,共一百數十人」。

  集體殺人,中國歷史上是常見的,特別是洋鬼子發明的機關槍輸進中國之後。10年以前統治階級常常以「集體殺」自誇,在報紙上表彰其成績。除開在人們記憶裡尚未消失的1927年冬廣州起義失敗後,殺工農5700多人,用汽車拖運死屍填海拖幾天才完外,大概是1928—1929年吧,當局曾下令叫被「共匪裹脅」的農民為「赤奴」(1)——「共匪」可殺,「共匪」之奴更可殺。接著就有李鳴鐘將軍的一封報捷電登在各大報上,說:「國軍剿匪到『七裡坡』,這裡的農民都已變成了『赤奴』,我在這裡一共剿殺了赤奴7萬多。」7萬不是小數目,非有若干架機關槍不為功。正在這時候,何鍵將軍在漢口發表一篇演說,說「共匪」真多,我在湖南殺了7000多青年,共匪還沒絕跡。當然,這不包括何將軍在這以後統治湖南的「殺績」。——不在7000青年之內的何將軍的「殺績」,在我記憶裡還有新鮮的一件:國軍打到平江某市(也許是長壽罷),何令該軍在1天內要割3000對耳朵送長沙繳令。何將軍是念佛的,大革命時記者曾叫他「說過法」,他說:「我們帶兵的天天碰著殺人的事,學佛可以養養胸膛裡的盎然之氣。」當他用機關槍掃殺青年之後,帶著「3000對耳朵」回到佛堂裡,敲幾下木魚,念幾聲「阿彌陀佛」,就心安理得,仁氣盎然。統治者的「仁愛和平」原來有這麼一條捷徑!1929(?)年龍州蘇維埃在廣西軍閥和法國飛機協力打敗後,廣西軍閥也把「所俘『共匪』,押至城外用機關槍掃斃」的偉績,佈告中外。然而自此以後,集體槍殺,雖時有所聞,報紙宣傳,卻不多見。1937年,我見到一張集體殺人的照片,地點在河西的高臺城,一片平場擺著的屍體總在千具以上,而且一律脫得精光,這樣的集體殺人,是千古難聞的盛事,為要「傳名」,幾位監殺者的尊容,也攝在照片上。他們不知道南方統治者的集體殺,已進步到不登報,進步到秘密,夜晚,僻靜的山谷裡,你如問他,他還不肯認帳。

  個別殺,集體殺,賬記不清,也沒有人來記帳。迷信家說:殺人是有罪的,殺滿了「貫」,反無罪。一「貫」的數據說是「48000」。我們反動的統治者殺人不知已滿了若干個「貫」,在上帝面前,在如來佛台前大概不僅無罪,而且有功,然而天怒縱然杳茫,人怨已經鼎沸,快破曉了吧:毀滅的將不是被殺者,而是殺人的惡人。

  (載1941年4月6日《新中華報·雜感》署名:煥南)

  (1)「赤奴」二字,後來報上不大見了。年輕的人也許不知道這回事。——作者自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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