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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談救國公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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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〇年十二月十二日) 在最近幾個縣的征糧報告裡,看到: 一、民眾交糧熱忱是高的: 「固臨安太區不少群眾早已把米碾下,準備的數量亦不少。他們說:『你看公家那樣困難,今年連衣服都不發了』。他們知道今年征糧比去年多,但又看見宜川人民負擔比邊區重數倍,說:『我們總是輕的吧。』」 「安定西二區兩個老年人到縣政府談話:『聽說今年征糧辦法比去年不同。去年是『瞅目標』(即指定少數人出糧的意思),今年要切實調查。這辦法老百姓很贊成。多出一點糧不成問題。只要八路軍保住邊區,我們稠吃稀吃就餓幾頓也不要緊。」 「瓦市區的群眾說:不論數目多少,只怕偷偷在袖裡攤。」 出糧給八路軍吃,為著保衛家鄉,保衛革命已得的利益。這道理老百姓懂得,早在長期內戰時就懂得。那認為老百姓怕繳糧的估計,是不正確的。又邊府指示信曾著重指出:「不怨多出,只怨不平」。這不僅道出老百姓的心理,也說明了以前征糧的一些毛病。比如前年患了些「平均攤派」,去年又發生另外一種傾向,收糧的數量要多,出糧的人家要少,有指定某村征糧幾石,出糧的人不得超過幾家的。這即所謂「瞅目標」。「平均攤派」呢,老百姓要說,為什麼糧多的也只出這些?專「瞅目標」呢,老百姓又要說某人實在出得太多了。這都是抑壓老百姓征糧的熱潮。現在要做到真公平,既不是平均攤派,也不是專「瞅目標」,應免的免,應少的少,大家都說公平。不僅征糧任務能超過,而且能提高老百姓努力生產與參加政治的情緒。 二,幹部要做模範 「固臨安太區全體幹部通過一個《幹部公約》,內容一、保證自己家裡的收穫量實報;二、不得私自離開工作。現全體幹部都晝夜工作,收穫量以多報少的現象根本消滅。又直峰區一鄉鄉長崔學堂自己實報糧,他家7口人,每人平均收2石多細糧,他說該鄉比他好的有30來家,和他一樣的有30多家,比他稍差的有50多家。這一來,引起群眾都實報。說:『今年不同了,區長鄉長都實報,我們必定實報,不實報也瞞不住。』直峰區二鄉幹部崔起明是較窮的人,自報每人收2石多細糧;崔明彥自報每人收4石多細糧,這就說服了該鄉落後的幹部與群眾,大家都實報。在調查一個比較中等的村莊,原來說可打幾十石,經過調查,差不多是四百石,而總人口不上100。 「延安中區四鄉征糧已完結(見另條),因為征糧委員及幹部自己實報,並互相關照親戚朋友都實報,說不實報,旁人會鬥爭:豬尿泡打臉,雖然不疼臭氣難聞。結果,在征糧聲中,超過了預定數目。」 「幹部決定一切」。過去某些地區征糧:幹部耍私情,自己少出,又包庇親戚朋友,這在老百姓眼中是清楚的。如果幹部帶頭,誰也願跟著來。好的幹部帶了頭,壞的幹部也就不敢壞,要壞就被人打坍。固臨一鄉支書自己不實報,反說窮人要同富人一樣出糧,不然,窮的就願意自己窮。他又主張用命令威嚇群眾。結果,大會上各同志都發言反對他。 三,開參議會與選出征糧委員會 固臨縣:「已將支委會、鄉參議會、黨員大會、各種團體委員會、全鄉居民大會,許多都已開過,現更進一步到各自然村進行宣傳、開會。 延川縣:「要各區先召開一個標準的鄉參議會,再進行其他鄉的參議會,完成征糧任務。首先開城市參議會,完成城市征糧任務,而以其經驗推廣到其他區鄉。」 安定瓦市區五鄉:「以自然村為單位,每村選1人或2人為代表,全鄉8村選出代表10人,加上鄉長、建設委員、鋤奸主任共13人成立鄉的征糧委員會。各委員會分工到村開村民大會。」 延安中區四鄉:「28日征糧委員會與參議會同時在鄉政府開,征糧委員27人(中有兼議員的),議員6人,區鄉幹部6人。」 這些辦法都很好。因為有的參議會久沒改選,也許不能個個都能代表民意,如延安例,與新選征糧委員會一道開,更符合于實際,民主的辦法在於真能發揚人民積極性,說出他們所要說的話,而不是僅限於形式。 四,提高信心與克服困難 直屬各縣以前有個別幹部的征糧的信心不夠,現在一般是沒有了。但提高信心,並不是說沒有困難。如果把征糧分為3個階段,首先是宣傳鼓動,其次是調查統計,最後是收糧入倉。第一階段很難,幹部懂得了,還要老百姓懂得。必須深入到各自然村各屋子說得清楚。大家都懂得了,都據實報糧,自願多繳,調查才易進行。但並不能說很容易清楚,還得依靠老百姓的互相推動、督促。最後收糧,也得打氣,糧才能收得好糧(據說以前公糧,有不乾淨的,再碾後1鬥只剩9升;也有糧黴壞了的)。信心,是說看准了這工作能夠完成,即是說看清了困難能夠克服。輕視困難,必不能有切實的信心。 某些幹部開始沒信心,不是沒有理由的。因為他看到個別地區的確收成差,出不起。現在信心提高,並不是說收成差的地區變好了,那應免征的,還是要免。如果怕人家說你沒信心,就去勉強不能出的人出。那仍是蠻幹,不是信心。 五,糧價為什麼上漲? 這一旬,各縣糧價都在上漲。一、大家都準備繳公糧,運糧上市出售的減少;二、幣價仍在低落;三、環邊區各地糧價都比邊區高,甚至高得很遠,牟利的商人偷運出外。前兩個原因,只好任其自然;後一個原因應該注意,禁糧出境,邊府迭有佈告。除開接濟友區民食、軍糧,有一定數量經過政府許可的外,應該一律不許出境。 (載1940年12月12日《新中華報》署名:覺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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