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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七年四月(1)


  四月一日(閏二月初十日)晴

  開法委會,決定先搞憲法及改革法律方針。

  開全體人員會,報告供給情形。開黨員會成立支部。

  四月二日晴

  上午開支委會,討論分工及生活問題。

  下午接曾三同志信,仲實同志亦自三交來,知道將有新行動。住此的人員,一部留晉綏,一部去冀察晉,一部去太行。法委是將去太行的,促作行動準備。

  工作暫停,休息候命。

  四月四日晴

  賀龍、井泉、康生同志見過,傳達中央決定:中央所屬機關人員移太行,因同蒲南段此時不易通(汾河正放水灌溉,鐵路尚為頑軍控制),擬由晉察冀區轉而南下。六分隊(我隊)老人多,最好不隨大隊走,俟大隊走後再走,給養護衛較便。賀龍同志說,北走風沙惡,路險而長,最好等若干時,俟南路通時走。我們同意後者。

  軍事情形:胡頑供給困難,又到處撲空。清化砭一役,二個鐘頭,俘獲四千人,一個沒走脫。獲子彈二十萬發。邊區軍民對打破胡頑信心高。晉綏北傳敵力不大,我正等機會打,閻無多兵,不能進攻,晉西南胡頑只四個旅了,我已開始打。山東河北,我三月是休整,現也已開始打。井泉估計四月至少可殲敵十個旅。

  四月七日晴

  董老自三交來,晚餐後仍回三交。

  定國去三交看蓮芝。

  後甘泉,甘泉的後溝,離城五裡多,甘泉出在村下,清而微溫,入冬不冰,農民引水架水磨三、四處,引水溉溝旁平地,耕作甚細緻。村多榆樹、水桐樹,有大至徑尺四五寸的。有高數丈的松,榆尚未發芽,枯乾叢中矗立數株青蔥的松樹,令人盤桓其下不忍去。

  後甘泉村有慶廟,廟壁畫有古意,碑載濟瀆神廟,創始於正統九年,最後一次修復為光緒十六年。

  昭公七年,楚靈王「為章華之宮納亡人以實之,無宇之閽入焉,無宇執之,有司弗與。……無宇曰:『……今有司曰汝胡執人于王宮,將焉執之。』周父王之法曰:『……有亡荒閱(自逃亡的奴隸,就要大檢閱),所以得天下也。昔武王數紂之罪,以告諸侯,曰紂為天下逋逃主,萃淵藪,故夫致死焉(紂收容逃亡的奴隸,故各奴隸主都恨他)。君王如求諸侯而則紂,無乃不可乎』。」這是一篇奴隸主相互統禦奴隸的規約。

  清李漁輯的《資治新書》有金長真呈文一篇,錄於後,見清代奴隸制的一斑:

  為敬陳汝南利弊第九款事,案查順治十五年十一月,內光山叛僕訛傳奉旨放僕,糾集黨類,挾力操戈,逼主退約,延至商固等縣,群起效尤,猖狂之勢,幾同倡亂。職適以丈地之役,親詣光山,立將發難奸民嚴懲枷示,旋蒙各憲禁飭,叛風如戢,今王明玉、李從等累經駁讞,俱寘重典,群小之心胥已慴服,但致叛有由,貴防其漸,欲以懲前毖後,端在拔本塞源,安全所宜亟籌也。其一為投獻之僕,仕宦之家,僮僕成林,自多價買,否則為其祖家遺留,曾配妻室,豢養日久;主僕之分亦自昭然。乃有奸滑之徒,倚附聲勢,委身投獻。主人不察,遂爾收留。然究其投獻之由,或為訟事求勝,而欲人畏我上風;或恐故主追求而使其不敢過問;或緣奸盜犯科而恃為護身之符;或苦地糧累重,而籍為影射之地。欺詐種種,主不能知;一旦勢敗,主為贅疣;事變相乘,不難掉臂以去,此其所由致叛者一也。其一為強佔之奸,汝屬有等土豪蠹惡,或結黨援、或憑城社,武斷鄉曲,淩轢無知,收納衣食無依之輩,誘致逋亡失業之人。一入其家,如投陷阱,即育有子女,每當婚嫁,大則奪其聘財,小亦受其禮賀。間有不堪其苦,逃亡他所,則必搆黨作中,捏成賣券,鳴之官司。驗其契證有據,亦莫能辨,迨至斷追原主,而勢愈鴟張,心愈狼戾,終無脫身之日矣。此其所由致叛者二也。其一為雇工之僕,汝俗有所謂年限女婿者,原屬雇工,配以婢女,議有年限為之力作,限滿即聽歸宗,與奴僕不同。奈往往工役已滿,仍行羈縻,乃或挈婦言歸,輙指為逃僕,輾轉興訟,至妻子盡鬻,孑然一身,而訟猶不止。其情何堪,此其所由致叛者三也。其一為佃田之僕,佃戶領田輸租,又與雇工不同,乃汝俗亦多稱為佃僕,肆行役使,過索租稞,甚有呼其婦女至家服役,佃戶不敢不從者。且有佃戶死亡,欺其本宗無人,遂嫁賣其妻若子,並收其家貲者。更有一等親屬佃田,查律例雲,佃戶見佃主行以少事長之禮,若親屬則不拘主佃,止行親屬禮。是親屬主佃又與佃戶不同,令甲照然,況可以奴隸畜之紊亂倫常乎。此其所由致叛者四也。蓋投獻由於趨勢,自易離心,強佔由於畏威,尤易解體,雖前經奉旨禁飭,猶恐未盡恪遵。若雇工佃戶原為力役之人,豈同臧獲之輩,概行淩虐,大非人情。職以為役使奴僕,惟有價買一著,人自俯首傾心,願為終身執役,即有愚頑不率主教,出其賣契,治以官法,彼自帖然,豈複有噪集多人恣睢扡法者哉!伏乞憲台睿監,嚴行禁飭,無論紳衿庶民,此後置買奴隸者,將文契即赴該州縣用印存照,並將順治元年以來各家買僕文契俱赴該州縣給予印照。

  李漁眉批有:「此風更熾於江南,名為削鼻,因三吳俗語呼奴為鼻故也。豈世界滄桑而相當名份亦可隨之,而鼎午耶?!世風之變,莫 變 於 此 。」

  四月八日晴

  傍晚培之、慧清赴興縣。

  上午開四·八遇難烈士周年紀念會,講話的有吳老、陳老、培之及我,培之語不成聲,悲動全場。

  四月九日晴

  下午偕王、吳及定國等赴縣洗澡,縣府招待頗周到。晚回至拐峁晤師哲,歸途遇葉劍英同志。

  四月十日晴

  偕諸老至前村訪續範老,似較前為愈。

  旋得信陳軍大敗,蔣軍克服新絳、翼城、稷山、侯馬等縣,西安大震動,入邊區胡軍有撤退象徵,因此除原定赴太行者外,余均就地停止待命。

  必武、劍英、羅邁同志來此宿。

  四月十一日晴

  葉、董、羅,今回三交。

  四月十二日

  陳瑾昆報告法律改革意見。

  四月十三日

  鄧潔同志過此。

  橫眉豈奪蛾眉冶,不料仍違眾女心。詛咒而今翻異樣,無如臣腦故如冰。(魯迅《寄台靜農》)

  雲封高岫護將軍,霆擊寒村滅下民。依舊不如租界好,打牌聲裡又新春。(同上)

  從無可否殉人易,欲別是非析理難。一事提來堪注意,不為諤士怕譏彈(木菴詩,注稱太微老人雲,近來幹部多不敢說話,怕受打擊,對於毛主席「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之指示,未全做到)。

  「北平之所謂學者,所下的是抄撮功夫居多,而架子卻當然高大,因為他們誤解架子乃學者之必要條件也。倘有紹介,我以為也不妨拜訪幾位,即使看不到『學』,卻能看到『學者』,明白那是怎樣的人物,於『世故』及創作,會有用處也。」(魯迅《答姚克信》)

  「運交華蓋欲何求,未敢翻身已碰頭。破帽遮顏過鬧市,漏船載酒泛中流。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躲進小樓成一統,管他冬夏與春秋。」(魯迅)

  四月十四日晴

  午後張沖將軍見過宿。

  董、葉見過,知道率中央工作委員會往太行。董隨往,我隊定留此不動。

  四月十五日晴

  下午續聽陳老報告。

  張沖將軍談雲南夷族,張為夷人,曾任滇軍軍長,去年乘出席國大機會,輾轉來解放區,否則不易離滇也。

  雲南少數民族有夷、苗、擺夷、儂人、回等。少數民族占雲南人口半數,約七百萬左右。比回、蒙、藏多,但歷來少人注意。

  雲南地勢最高的山地為涼山,氣候涼(不是梁),多夷人住;中地溫和,漢人住;低地即河岸,低濕,夷人住。所以擺夷子有旱擺子與水擺子之分。土司是投降的夷目(改土為流時)。受政府委任,才有土知府、土知縣,鄉則有土目。不肯投降的人則搬入深山。

  峨邊馬邊沿金沙江岸(南岸多,北岸少),直至西藏,夷人有二百萬戶(黑夷約占三分之一),很強悍,時刻準備戰鬥,房子總在有利地點,蓋得草率,有事即毀。能在馬上打槍,一天可步走數百里;上山如履平地。槍打得很准。如果不是怕熱,怕天花,不敢打出山,那是能到處橫行的。

  雲南夷人貴族(黑夷)最頑固、最壞。平民很好。但黑夷很少,幾十裡或百里一家,官派很足,官太太、官小姐、官少爺,有槍且槍不少,不過也很脆弱,推翻是易的。

  黑夷婚喪禮極隆重,結婚必門當戶對,否則為大恥辱,寧肯不婚。最重貞操,侮辱了女人,那全族跟你拚命。聘禮要傾家產,女家兄弟有若干人,每人要送一匹馬,回送是贈一丫頭。但娶一女子,也就娶進一家務,女以用婆家東西為恥,要到翁姑死後她當家為止。嫁裝有幾千兩銀的。

  平民婚姻自由,但一女如有兩愛人,要受到斥責,所以仍是重貞操的。男向女求婚,挑一擔清水,送到女家,女父母收了,即為允諾,即到女家做一月工,就可攜女還家。但須到生了孩子滿周歲時才請客,外傳頭生子不頂主,是不確的。只貴族有嫡庶之分,平民則財產是均分的。女子不分財產,但嫁資還多。女生時,人家賀以小生物(雞、牛、羊、馬等),把它繁殖起來,有至馬上百匹的。女子積布恒至百多匹,父母死時,競以布蓋棺,堆得很厚,大家來看,意謂父母穿過,可以享用。

  夷人自治力很強。沒有盜賊,真個金子丟在地上無人顧。如有小偷,處治極嚴,用沖竿吊起,每家拿一捆柴把他燒死。死了人報喪後,鄰族即來處理,連祭奠的牲物都是送的,孝家不用操心,要到除服時才請客,貧的挨家叩謝就了。那家遭了災,旁人定助他復原。

  自衛力很強。人人有槍(鳥槍、快槍因子彈不能自造,不喜要。賣快槍須多帶子彈,先打五十發,認為好,才肯出高價),馬練得很好,馬小時把母馬拴在山上,使跑上,又拴在山下,使跑下。村民編為三部分:守、堵、追。有匪警,老、婦人等守,青、壯丁堵或追,很快各就崗位,匪沒有不被殲的。如有一家不去,就搬空你的東西,有一村不如約去,就搬空你一村東西。反之那一家被毀,全村替你重建,那一村被毀,各村替你重建,且必建得比舊的好。那一人被殺,替其家耕地,撫養兒女至能耕地為止。

  土人多是半自耕農,納租很少,雲南南地低,人稀,只要減去戶口捐就夠。

  婦女受尊重。兩村械鬥,婦女出來制止,立停止,如打死一婦人,那女的一姓就要加入械鬥。婦人當家叫爨主。

  夷人性良善,你對他好,他對你也很好。雲大教授去考察的受到好招待。傳教士很受尊重。土語名詞下放動詞,擺夷文字系拼音,西洋人去幾月,就學會了。

  每村有公所,日間是辦公事的地方。小事鳴鑼,村中長者即來,問有什麼事,為調解處理。大事擊鼓放炮。晚間為娛樂地方,夷人極好音樂。據雲大教授說:有別地譜不出的調子,此地能譜出。或在月下或露地圍著火跳舞,男女同樂,倦即圍著火睡,男左女右。

  四月十六日

  憲法是其他法律所自出,即其他法律的總綱,憲法的總綱章則為總綱之總綱。

  法律與憲法抵觸者無效,只是消極的觀念不能說明憲法是「根本法」的意義。但資產階級以此為滿足,它不需要多的,多反於它不利。新民主主義法律則不然,它需要根據憲法的規定而加以發揚、保衛的法律,不只不抵觸就夠。

  因為沒有這種積極觀念,所以前清的法律改為民國了,還可不須改變;沒有憲法可以先造出各種法律,甚至照抄和我國情形毫不相干的其他國家的條文。他們以為憲法製成後,把公然抵觸的改改就是。憲法和其他法脫節,就有好憲法也將無用。

  因此,寫憲法,寫憲法總綱,應有籠罩全憲法以至整個新民主主義法律思想系統的積極觀念。

  法律的本質是什麼?

  如果說國體是指明「社會各階級在國家中的地位」,政體是「指的一定的社會階級,取何種形式去組織那反對敵人保護自己的政權機關」。那末毫無疑義,法律就是保護那「一定的社會階級怎樣去組織自己反對敵人的統治」,即保護他所需要的秩序。新民主主義的中國是「建立一個以全國絕對大多數人民為基礎的統一戰線的民主聯盟的國家制度」,那末新民主主義的法律,應是保護並發展占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民工人和被剝削的小生產者所爭得或正在爭取的利益,同時也照顧不違反這主旨的其他階層的利益,而和破壞這些人的利益作鬥爭。憲法及其他法律都必本此旨。

  這是人人需要,容易明白的,向翻身農民說:法律是保護並發展你們已取得的土地和你們在農民中的社會地位,而制裁那企圖侵佔你們利益和跨在你們頭上的。誰也會高興,要求懂得。反之農民必以于他無關,置之不理。

  必須抓住這一基本本質,貫徹到所有法律中去。

  其次,法律的形式及其發展。法律的起源可以有種種說法,但夠得稱為法律的是在有了國家以後,習慣而稱為法,有法的效力更在其後。鄭子產鑄刑書,叔向說:「奴隸們所以怕,是不知道我們將怎樣整他,今你把刑條寫出,奴隸們知道不能違法去整他,他不怕你了,你還做得領主成嗎?」其實這是進步,國君不象一個小的奴隸主,要有條文佈告使不敢犯,比犯了任意去處置容易。國越大條文也越多,又法律總是強制的,次於軍隊的東西。最初只有刑法,逐漸到有關於財產、繼承等民法規定,但辦起來仍是民刑不分。民法是資產階級當政以後的事,他們需要規定他們的一些關係。但一衝破資產階級的界線,法律形式就有大發展了:他反對資產階級隱蔽階級的陰謀,而需要把階級關係與鬥爭明白寫在法律上;需要把保護大多數人即翻身群眾的利益寫在法律上;需要把新國家的本質及怎樣統治寫在法律上;需要把人民爭得與創造的新東西寫在法律上;需要根本法與子法明白的聯繫。

  不能把舊法律補葺罅漏,而只應把舊法律推翻在舊法律廢墟上建立新法律來,雖然舊法律有多少好材料經驗可採用。

  如上所述,新的法律,不止內容要衝破舊的範圍,而且形式也不容為舊形式拘束,要使廣大人民能瞭解。

  憲法的總綱要包括這些,至少能籠罩起這些。

  傍晚諸老到新甘泉看董、葉,歸時已十點。

  葉談北京調處執行部美人組織,有史料記載執行部工作的經過。——與我們的記錄不同,——事情完,紀錄也出來了。這是很好制度,應學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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