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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六年十一月(1)


  十一月一日

  連日均開政府委員會。

  十一月六日雨

  連日開政府委員會、常駐委員會,昨日方完。

  西北局招待政府委員、常駐議員,座談頗融洽,比去年方式好。

  邊憲草搞了很久,提出於常駐會會議,會上修改尚達三十餘件。一是法律文章不易做,二是我們欠鑽研。

  十一月七日雨

  夜支部座談,紀念十月革命。

  邊憲草修改點——常駐會改的。今後我擬改的。

  第五條陝甘寧邊區人民有身體、思想、信仰、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居住、遷徙、通信等之自由。(次序改)

  第六條陝甘寧邊區人民有獲得土地之權利,其保證為已實行土地分配區域分得土地之人民,保有其分得土地之所有權;未實行土地分配區域,實行減租保佃,及依法徵購地主超額之土地分配於無地或地少之人民。

  第七條陝甘寧邊區之人民有獲得工作之權利,其保證為推行合理的經濟政策,繼續發展生產,使已經沒有之乞丐與失業現象不再發生。

  第十一條陝甘寧邊區有受教育之權利,其保證為普設公私學校,公立學校免收學費,給貧寒學生以膳宿等費,並實施廣泛的社會文化教育與在職人員的業務教育。

  第十六條後項刪去。

  第十八條職權一項刪「並監督其執行」字。

  第十九條議會選舉議長一人副議長二人。

  議會從議員中按每行政分區三人及少數民族二人選舉常務委員,在議會休會期間組織常務委員會,正副議長為當然委員。

  常務委員會之委員中,任何政黨之黨員,不得超過三分之一。

  第二十三條刪「否則辭職」字。

  第二十四條二項由字添「大會依」字。

  第二十八條添「陝甘寧邊區議會選舉」字,于「主席一人」上,副主席二人。

  行政委員會委員主席、副主席之任期與議會同,連選得連任。

  第三十條關於行政區劃事項,移到十八條議會職權內。

  第三十三條陝甘寧邊區劃為若干行政分區,每分區設立行政督察專員公署……

  第三十五條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設院長一人副院長一人,由陝甘寧邊區議會選舉之。

  高等法院院長、副院長之任職與議會同,連選得連任。

  第六十條刪第二項。

  十一月八日陰

  上午參加林老處各政府委員座談。

  晚赴楊家嶺補十月革命節慶宴。

  聞蔣已從山西調軍返陝,備大舉進攻延安。

  十一月九日微晴

  林凱來談,近自蘇聯歸。下午黨組會。

  十一月十日

  七日,蔣介石下了一道所謂停戰令。他不諱言這是繼一月停戰令、六月停戰令之後的第三次了。自然和前兩次一樣,是因為內戰軍受到了重大打擊,整師整旅地被殲滅,補充調運及從其洋父親取到裝備,需要時間;而且正值禦制的「國大」要開,為粉飾門面起見,說在開會的前一點鐘——十一月十一日的十二點鐘——我已下令停戰了。似乎是告訴人說:內戰的重開,至少須到禦制「國大」閉幕的一點鐘之後。

  這且不管它,有趣的是令尾「中正十月七日手啟」幾字,現任國府主席或軍事委員會委員長是「蔣中正」而不是「中正」,可見蔣這令不是以主席或委員長資格下的。象這樣的令,皇帝時代應是「內閣擬旨」,恭請皇帝「啟用禦寶」;現在時代應是主席劃行,校對官校對,監印官蓋印才得發出。而是「中正手啟」,顯然是用不著官印這些麻煩。這裡一方面來說,蔣介石比以前任何皇帝能幹,一切都出自「聖裁」;另一方面,行政、打仗、軍事、政治都是我老蔣個人的事,政府官吏、軍隊將領,只是蔣家請的門客或打手。

  記起二十年前蔣介石做北伐總司令經過長沙,講了好幾次話,每次必稱自己是「革命領袖」。那時「革命領袖」四字,在聽眾中尚生疏;而且領袖又豈可「自封」?許多人聽了為之肉麻,已預感到這傢伙靠不住。

  一九三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夜,蔣介石在臨潼溫泉後山上石夾裡被捉,披一條毛毯,沒穿衣服,對發現他的士兵厲聲說:「我是元首,你不能侮辱我!」那時蔣尚不是主席,但他久以元首自居,急難中迸出這兩個字,好象歷史上某些稱草寇皇帝上刑場時,還要擺皇帝架子一樣。自然蔣這一喝也有效力,得到那捉他的士兵忙立正舉手,說:「副司令有請委員長。」

  解放區有組織的八千七百七十八萬二百六十個會員的代表致杜魯門電,文很簡明有力,錄如下(電上我署了名,見八日《解放日報》):

  「向你提出嚴重抗議,要求你立即下令撤退駐華美軍和美國軍事顧問團,及停止對蔣介石內戰政策的一切物資援助。每一個有民族自尊心的中國人,都不能忍受美國武裝力量駐在中國領土上,不能忍受美國政府把美國武器交給獨裁者蔣介石,殺害迫切要求和平生活的中國人民。」

  接陳行健幾封信,內說:

  「……在向陽,我們住的家主的父親、兄弟和兒子,都被日寇殺了。在我們到向陽的那天下午,群眾還堅壁空舍地跑,怕勾子(閻)軍來。在我們到的前一天,向陽附近幾裡地被勾子軍打死一個女人、兩個小孩,群眾對閻痛恨到極點,但是自衛力量差……

  「……昨天已到郭道,沿途及此地均被日寇多次摧殘,房屋多燒去。如前住『莊上』,三十多戶人被殺五十多口,郭道被殺者一次即有三百多口,且殺了好幾次。我們住的這一家,只有六十歲的老太婆、六十二歲的老漢和一個重孫子——他們的兒子、孫子全被殺了。這與汾陽平原附近似有不同:那裡燒殺比較輕,懷柔欺騙比較重,同時那裡群眾抗敵比較差,這裡群眾抗敵比較好,那裡的古賢莊婦女多去汾陽城包金牙,這裡的『莊上』三十多戶參加八路軍有八人,參加黨政工作的有二十幾人。這說明敵人摧殘越重,人民反抗也越大。……

  「……在行軍中只有二十幾人……生活之差卻大相懸殊,尤其作過經濟或後勤工作的人,他們帶的私人物資有值百萬千萬法幣的,只金器一項,二十幾人中竟有七、八個人有金戒指,十幾個或二十幾個,還有幾根或十幾根金條……」。

  十一月十一日晴

  上午至陳瑾昆處談。陳對邊憲提了不少意見。

  常想有機會溫少時談過的舊書,尤其當時能背誦的。許是衰征罷!並不定有「舊書不厭百回讀,熟讀深思理自知」之感。

  十一月十二日晴

  昨日報上有幾首新詩。錄《參軍》(柯藍)、《棕色馬》(江濤)、《題延大黑板報》(李敷仁)(以上均略——編者注)。

  這是要平仄的新詩,做過舊詩的人寫的。前和柯仲平談,他主張要韻要平仄,但認為是次要的,主要是內容。只要內容好,不合平仄沒有韻,仍不失為好詩。

  下午去西北局討論並整理邊憲草。

  接陳瑾昆對邊憲草意見,許多不能採用。

  聞蔣軍積極準備攻邊區,延安已在疏散。

  十一月十三日晴

  土包子開洋葷,忘記了本。某廳于北平買回好幾枝自來水筆,內有所謂原子筆者,值邊幣百萬;某長去休養,令事務秘書買把安全剃刀嫌不好,改買一把美國貨。雖然這在其他地區並不算奢侈,但山溝溝裡,何必用此?私款買,猶可恕,用公款買,則不僅浪費,且有貪污之嫌。因財廳規定的供給標準,沒有此項。

  十一月十五日陰

  「膽大細心」——思前慮後,估計利害,都周到了,而不能當機立斷,坐失機會或遇難畏葸,事敗中途,這是無用之人。敢作敢為,可是不細考慮,不肯學習過去教訓和博訪旁人意見,同樣是無用之人。前者不能做事,後者常常敗事。膽大,好的,要來自細心。細心,好的,要濟以膽大。

  三科長聯席會開幕,我講話提四點:

  一、人民以入學為負擔的風氣尚未肅清,主要應求之於設教方面。

  二、教育幹部不安心與不積極現象怎樣克服。

  三、教學方法。

  四、戰時動員教育的內容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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