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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三年六月(2)


  六月十一日微晴

  看銀行檢查委員會幾份材料。

  六月十二日晴

  昨夜林老一特務員失槍,今天都撤換了。

  再致徐瑞貞

  前寫一信,想已收到。我鄉有兩詩人,一隆一嶽,《罘罳(2)草堂詩集》,小時看過,因沒有賞鑒力,記不起了。《亦檄軒詩集》現在案頭,常看看:這樣的詩人,現在已少有,將來更不易再有。不能因近代文風的改變,遂疑及舊之作者的造詣。蔗坡先生行事與其兄弟異,其得力於詩的涵養為多。在鄉言鄉,鄉之文人對這樣的詩人應有所紀念,或於其墓道立碑,或保存其亦檄軒舊址,或於其讀書處高崙庵立主,其遺集尤須多保存,備太平時的採訪——儘管其時都已不作這樣的詩。請告笏丞、鈺灼諸兄並谷謙兄弟注意如何,穀謙近不知在何處,未與通函。遠在遐荒,不能肋力殊歉。

  益吾已有信來,只候先生信到,即將為姜四先生寫傳,定在今年寫好,當與何、王傳一併錄副奉上請改。年紀老了,萬望珍攝,並此。

  看日人箭內亙著《元代蒙漢色目待遇考》。三階級:一蒙古、二色目、三漢人(南人),統治民族壓迫征服民族,野蠻的蒙古和「文明」的帝國主義,其凶狡是一樣。作者考證雖頗忠實而行文總有意為蒙古出脫,對華人有些侮辱的話。

  書中引有一段《江浙行省劄文》,異民族學用通俗中文,頗似現在淪陷區日化的中文,當時怕也很少人懂得,錄如下:

  大德八年六月,江浙行省准中書省諮:(下為中書省諮文)大德八年三月十八日奏過事內一件。台官人每(即台官人等),俺根底與文書(下為禦史台來的文書上話。俺根底,我處之意。俺根底與文書即文書到我處之意)各投下(諸王駙馬功臣的分地叫投下)各枝兒(一切的意思)分撥到的城子裡(分得的城池)。他每(等)委付達魯花赤(掌印辦事的官,只許蒙古人充當的)。有一個月日未滿,又重付一個來有(有又重委一個來的)。于內多是漢人、女真、契丹、達達(蒙古)小名裡做達魯花赤有(即有漢人、女真人、契丹人改用蒙古的小名,混充達魯花赤的)。今後各投下各枝兒裡說知,揀選蒙古人委付者。漢兒、女真、契丹、達達小名做達魯花赤的,都合草罷了有。(下又為中書省諮文)麼道這般說有(即云云等因奉此之意)。俺商量來,今後諸王駙馬各投下各枝兒裡,行與文書,他每分撥到城子裡委付達魯花赤呵,選揀蒙古人委付者。如果無蒙古人呵,揀選有根腳的色目人委付者。三年滿呵,交他依大體例替換了。若三年不滿呵,不交重委付人呵(交,似是使字之意),怎生?(是否有當的意思)奏呵。奉聖旨:那般者(就照這辦)欽此。……

  六月十三日晴傍晚微雨

  發冬秀信。

  閱軍政雜誌社出版之曾胡《治兵語錄白話句解》,印得頗差,看不下去。句解不知何人作的,錯誤很多。

  我疑這句解是「尚有補習國文及文法之必要」的「知識分子」做的,錄幾則於下:

  序:「乃者統制鍾公有囑編精神講話之命,餘不得不有以應。」(我不能不應酬一下)

  「其所論列多洞中窾要」(窾要是要緊的穴道,說的話多半是很緊緊的);

  「我同胞列校」(我列在營中的同胞)——同胞疑是同袍之誤。

  3頁:「必至敗乃公事」(必至於敗壞你的公事);

  7頁:「統帥須坐定能勇敢不算本領外」(坐定是要安定穩重,統帥意志必得安定,膽氣必須勇敢);

  11頁:「雉之有媒」(此馬不胡亂配合,如同人婚姻必經媒人作伐一樣);

  全書類此很多,深感到這些同志有學習文化的必要,首先要他們自感到有學習的必要。

  六月十四日晴

  看馬導源編《吳梅村年譜》。

  吳梅村臨死詩:「忍死偷生廿載餘,而今罪孽怎消除。受恩欠債須填補,縱比鴻毛也不如。」(見池北偶考)

  又詞(賀新郎):萬事催華髮,論龔生天年竟夭,高名難沒。吾病難將醫藥治,耿耿心中熱血,待灑向西風殘月。剖卻心肝今置地,問華陀解我腸千結。追往事,倍淒咽,故人慷慨多奇節。為當年沉吟不斷,草間偷活,艾灸眉頭瓜噴鼻,今日須難訣絕。早患苦重來千疊。脫屣妻孥非易事,竟成一錢不值何須說。人世事,幾完缺。

  梅村,順治十年被征到京師,十三年歸。這就是他一生之玷,清史把他列在貳臣傳。時「詔舉遺佚,薦剡交上,有習敦逼,先生控辭再四。二親流淚辨,嚴攝使就道,難傷老人意,乃扶病入都,授秘書院侍講、國子監祭酒,精銳銷耎,輒被病費能眡事。」

  「為當年沉吟不斷」,遂「竟成一錢不值何須說」,然而為的是不能「敝屣妻孥」!

  吳梅村新蒲綠詩:

  白髮禪僧到講堂,衲衣錫杖拜先皇。半杯松葉長陵飯,一炷沉煙寢廟香。有恨山川空歲改,無情鶯燕又春忙。欲知遺老傷心處,月下鍾樓照萬方。

  甲申龍去可悲哉,幾度東風長綠苔。擾擾十年陵穀變,寥寥七日道場開。剖肝義士沉滄海,嘗膽王孫葬劫灰。誰助老僧清夜哭,只應猿鶴與同哀。(二詩本集未載)

  題梅村:枳籬茅舍掩蒼苔,乞竹分花手自栽。不好詣人貪客過,慣遲作答愛書來。閑窗聽雨攤詩卷,獨樹看雲上嘯台。桑落酒香盧橘美,釣船斜系草堂開。

  六月十六日晴

  日寇屠殺我同胞的記載,實在多了,看慣了也就不大動心。茲摘錄近日報上的兩段記事。

  《血海深仇狼牙山》:……一群鬼子瘋狂地把四十多個婦女嬰孩、三個老頭子刺殺了。七十六歲的李洛鐵被敵人推下山崖,用石頭把他的腦袋打爛。……「光在那條溝我親眼看見敵人殺死五個不到十歲的小孩子,沒見到的不知有多少。」有位老太太領著兩個小孩子碰到了敵人,敵人就在地上劃了一條線,讓兩個小孩子站在前頭,老太太站在後頭,一顆子彈穿透了三條生命。一個村民帶我到大屠殺的小溝裡,很遠就聞到撲鼻的腥臭,在青色的石頭上和碧綠的野草上,佈滿了一片片紫黑的血跡。中間還放著女人的尖鞋和孩子的小衣服。(十二日《解放日報》)

  《清區河控訴敵暴行》:……廣饒北部數百逃難人民,被敵當肉靶射擊,死傷數十名。其中十余個同胞,被敵寇挨個自高處擲落,腦漿進裂,藉以取樂。另有村民數人,被敵以刺刀在腹部刺通數洞,灌以涼水,然後敵人以足踩之,血水進濺,痛苦號叫而死。在另一村則逼我同胞入一窪地,四周放火燒草,活活燒死。尤其可恨者敵在海邊將我千余同胞(中有數十青年學生),悉數驅入海中,然後以機槍、大炮猛射,頓時血海紅波,慘不忍睹。(十五日《解放日報》)

  看晉察冀第一屆參議會彙刊,政府報告中關於司法原則:

  1.司法工作是政權工作的一部分,矯正以往所謂司法獨立脫離政治領導之弊。

  2.司法工作的中心任務是保證政府各種政策之執行,保護抗日各階層人民的利益,對漢奸、盜匪及違犯法令者予以裁判。

  3.法官必須依靠民意,依靠調查研究的材料進行審判,矯正以往法官坐在家裡死啃條文的慣習。

  4.對犯人用感化教育政策,反對報復主義。

  除第四條外,其餘三條尤其第三條陝甘寧邊區司法機關做得很差。

  六月十八日上午微晴午後下了一場雨

  鄧寶珊……見過。鄧自榆林往重慶,據談甘南民變,蔓及六、七縣。肇事是一個四、五百戶的村子,因反抗抽丁派款而起。又談伊盟事變是陳長捷不瞭解情況所激起,現軍事行動雖告一段落,但事情並未解決。這些人闖下禍了,想造謠說是八路軍鼓動的,以求卸責。

  六月十九日陰

  往交際處會鄧。

  看相的有「同田貫日氣甲由申」語,上四字好相,下四字壞相。同田是福相,貫字武將相,日字短小精悍相,氣字有點歪,甲字頭大腳小,由字上小下大,申字兩頭小中間大,都非好相。其實形相與榮養教育有關,也即和階級有關。

  綏遠某地挖煤人稱「窯黑子」,不穿衣服,遍身黑,只見眼動。某知縣見到問紳士:這種窯黑子一窩可下多少?他以為是一種非人的動物。我在長征看到川貴的「艱人」(艱雞子),深感世界上名為人而沒有嘗到人味的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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