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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政權建設


  謝老十分重視政權建設。在政權建設的過程中,他特別要求人們深刻理解毛主席的這個觀點:革命的根本問題是政權問題。革命首先是要推翻反動政權,接著就在被粉碎的舊政權的廢墟上建設人民的新政權。大力領導人民鞏固革命的勝利,鞏固人民民主專政,從而保障國家和人民的經濟文化事業的改進及其順利發展。他又認為,人民奪取政權,就必須立即解決行使國家政權的問題。而政權建設的中心,是建立與健全各級人民代表會議和人民代表大會。他指出:「我們國家有各種制度,而人民代表會議和人民代表大會則是基本的。基本的制度沒建設好,其他制度就缺乏領導與保障。我們的國家有各種各樣的組織,而人民代表會議和人民代表大會的組織則是基本的。基本的組織沒建設好,其他的組織也將因無所依附而難於發揚。」

  一九五一年十月,董必武給華東局寫了一封《關於縣鄉政權建設問題》的信,並將此信報送毛主席批示。董老給毛主席的信中說:「縣鄉兩級建政工作,從上級領導方面來看,目前縣級建政是關鍵。」「縣鄉建政是一件大事。」董老在信中還說:「謝覺哉同志前代表中央慰問老解放區根據地的人民,沿途問了一些區鄉工作人員,他們多不知政府曾公佈過鄉(村)人民代表會議組織通則和鄉(村)人民政府組織通則。今春隨我至華東的同志曾到某些鄉(村)去視察,亦雲有些區鄉幹部不知政府有關街區鄉(村)政權機關組織通則這回事,照這種情形看,要想在鄉(村)依中央人民政府法令建立政權,事先還要好好部署一番。」毛主席在董老的信上批語說:我認為你給華東局的信的內容是正確的,可以抄發華東以外各中央局負責同志一閱,促其注意這件事。朱德也在第一屆全國民政會議上說:政府的民政部門,猶如黨的組織部門一樣。黨的組織部門是黨在組織工作上的助手,而政府的民政部門即是政府在組織人民群眾工作上的助手。在民政部門工作的同志,應把組織群眾作為自己的重大任務,而召開各級各界人民代表會議,是組織群眾的最大工作。這說明,中央領導對於政權建設是多麼重視。

  謝老從我國的歷史和現狀出發,曾一再告誡,在我國實行人民代表會議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九五〇年七月十七日,他在第一次全國民政工作會議上指出:應該承認中國原來是個半封建的社會,從半封建社會出身的人,不大熟悉民主這一套,在一部分群眾中也從封建統治階級那裡習染了一些包辦、命令、打人、扣人等惡劣作風。又應該承認資產階級舊民主主義制度,在我國雖未實行過,但對於一部分人主要是知識分子,是有影響的。然而我們已經前進了,超過了舊民主很遠。要以新的人民民主的創造,來掃蕩封建主義遺留在社會上的殘餘與舊民主主義的影響,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因此,謝老十分強調各級政府工作人員,特別是民政工作人員要加強學習,並要對廣大人民群眾進行宣傳教育。要有計劃地組織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幹部到政權建設工作做得好的縣或區鄉參觀,「此地傳至彼地,教會了人民,也教會了幹部。」他堅決反對那些不重視政權建設工作的種種現象,要求必須加以糾正。他尖銳地批判了那種所謂「打天下的不坐,坐天下的不打」的觀點,說這是反人民的思想,是極端錯誤和危險的。他認為,人民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不是恩賜的,是本應享有的。我們正是為了人民要翻身「坐天下」,才和他們一道去鬧革命、「打天下」的。

  謝老主持起草了《選舉法》並籌備了全國第一次選舉運動工作。

  《選舉法》公佈後,謝老在報刊上發表文章,並到一些機關單位和大專院校作報告講話,宣傳講解新中國第一部《選舉法》的起草過程、主要內容和政治意義。他指出,中國人民不知流了多少血才取得政權,所以應該象愛護自己的生命一樣來愛護政權,而愛護政權的方法就是:「把政權拿在自己手裡來行使它。行使的具體關鍵,就是人民選舉各級國家政權的最高權力機關即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為了開好人民代表會議和人民代表大會,謝老提出了許多具體而重要的做法。他要求一定要貫徹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充分發揚民主。開會前,一定要有充分準備;開會時,要多開小會,少開大會,使代表能暢所欲言,人民代表對政府的工作報告進行審查,提出的批評、意見和建議,要加以系統整理,變成集中的意見,作出簡明決議。謝老希望那些習慣於少數人包辦一切的政府幹部,一定要發揚民主作風,不然幹部成分雖好,而在不民主的作風中,可能變成壞幹部,新惡霸。對於這種人,謝老認為如不改變,人民代表就可以將其罷免。謝老又認為,選好代表事關重大,對代表必須既注意廣泛性,又注意純潔性。人民代表必須代表人民的利益,如果代表不稱職,不能代表人民的利益,根據選舉法規定,選民隨時可以撤換自己選出的代表。他很重視各級政府向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的問題。他多次強調指出:「人民政府是替人民做事的機關,是人民自己組織起來管理自己事情的機關。國家政權屬￿人民,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各級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和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選出的各級人民政府,是人民行使政權的機關。」因此,做好這項工作具有強烈的現實意義。因為,只有「人民有了權,又知道行使權,才能算民主,才不會被野心家篡奪。」

  人民代表會議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立後,謝老又十分強調各地應當將本地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重要工作,提交人民代表會議和人民代表大會充分討論。只有這樣,才能集中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將各項工作做好。他說:有些幹部認為召開人民代表會議「太麻煩」,藉口「工作忙」或者「沒有事」,而不召開人民代表會議,這是錯誤的。

  謝老依據黨中央和國務院有關政權建設的指示精神,通過各種形式,向廣大幹部群眾和國外友人,闡述了我國政權建設的理論、政策和實踐經驗。他先後給中國社會科學各研究會作了《人民民主建政》的講演;他兼任新法學研究院副院長,在新法學研究院第二期開學典禮上,作了《關於政權建設的意義的報告》;向五一節觀禮的各國工人代表,介紹了我國人民民主政權建設的歷史過程及其成就;給英中友協訪問團作了《中國人民民主政權的發展》的講演,等等。在這些講話中,他依據馬克思主義關於國家學說的理論和毛主席關於我國政權建設的指導思想,對政權建設的各種問題,作了精闢的論述。他認為,我國的人民民主與資產階級的舊民主有本質的區別,我們的民主是實際的民主,是與舊民主不同而優於舊民主的,是和一切剝削階級的政權的性質根本不同的。他指出,我們這樣的政權是走向社會主義的政權,是任何資本主義國家制度所不能想像的。謝老的這些講話,澄清和端正了人們在新中國成立初期,對我國人民民主政權建設的胡塗觀念和錯誤看法。

  一九五三年,謝老主持召開了第二次全國民政會議。在會議上他作了《民政工作四年來的總結和今後的任務》的報告。指出:全國各級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已普遍召開,並結合各項社會改革運動對基層政權進行了整頓。通過各級各界人民代表會議,貫徹了黨和政府的政策,密切了政府與人民的聯繫,提高了各族各界人民管理國家政權的積極性。今後,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選出的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充分發揮其職稱,使之形成鞏固的制度,以領導與保障國家的各項建設工作。朱德、董必武、彭真等中央領導同志出席了這次全國民政會議,並講了話。

  一九五四年底,謝老主持召開了第三次全國民政會議。其中心內容,就是依照民主集中制、集體領導制和群眾路線的指導原則,遵照憲法的規定,加強各級政權建設。

  謝老在內務部任期內,孜孜不倦、一心謀求的就是人民真正有當家作主的權利,決不允許任何人用任何藉口削弱它,更不允許用任何藉口剝奪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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