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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滴人生(2)


  狼狽

  那年在福州教書的時候,我剛二十歲出頭,跟學生距離不大,喜好自然也相近。我愛打籃球。其實,我的球藝極不高明,當前鋒不會投籃,當後衛常犯規。可我就是喜歡玩。下課後,常到操場上跟學生們一道較量,我打起來還十分認真,一回曾把學生脖子抓破。打那以後,我總提醒自己:別忘了師生這道界限。

  那是一所教會學校,是美以美會在世紀之初創辦的。教職員中有開明人士(其中有的後來還參加了革命),但實權則掌握在幾位虔誠的老教友手裡,其中有一位家裡幾代人都信教。逢到做禮拜,他總跟校長一道坐在臺上,他有時也講道,要不就站到台前朗讀新舊約。這位老教友認為,星期天(他叫禮拜日)除了查經、禮拜、默禱,什麼活動也不允許。他平素對學生們禮拜日還在球場上活動,一直極為不滿。我們球癮又太大,老教友早已看不順眼了。學生們可能以為有我這個老師在一起,就可以放心打去。

  一個星期天,正當我們玩得挺歡的當兒,老教友忽然氣呼呼地出現了,並且闖進球場,一F子就把球攫到手,厲聲說:

  「這是主日,不許打!」

  然後就憤憤地夾著籃球走了。望著他那背影,我們全呆了。大家都知道這位老教友仗著他的教齡,連校長也不看在眼裡,只好掃興散場。

  我呢,不但掃興,而且還大大地丟了臉。好在沒過多久,我就乘海輪北返了。

  登五台有感

  我一向對名山古刹缺乏興致。三六年上泰山去採訪馮玉祥將軍,事畢,我都未趁機看看日出奇景,就趕緊下山趕發通訊了——可惜由於將軍大談抗戰,結果,檢查官本著當時「攘外必先安內」的國策,給扣留了。「文革」中在咸寧幹校三年,許多「五七戰士」都順道遊了廬山,我卻鼓不起那雅興。

  九三年,山西文史館華而實館長邀我作五臺山之遊。我竟不顧這副老骨頭架子,欣然前往,我想看看那裡的佛光寺。我不信佛,也不懂古建築,其所以對佛光寺感興趣,是因為想起一位故人:一代才女林徽因。

  1937年蘆溝橋事變前,她曾冒著酷暑,隨著名古建築學家的丈夫梁思成在這座佛光寺那積滿塵埃、搖搖欲墜的樑柱間,手持米尺,爬上爬下地丈量、考證。

  不少人稱讚她的小說寫得好。然而她統共就寫了《九十九度中》等那麼幾篇。我還看過她畫的水彩,也見過她的舞臺設計。她的才能是多方面的,可她更熱心的是幫助丈夫,鼓勵朋友,她的大部分時間、精力都花在高談闊論上,而且她發表高論時,旁人很少能插進話去。因為她談得總是那麼精彩、動聽,誰也不願意打攪。

  倘若當時她像約翰生博士那樣,身邊有位勤于記錄的包斯威爾,把她的那些妙語宏論都記錄下來,那會是多麼精彩的一本書啊!

  她自己寫得不多,但她更鼓勵旁人寫。我就是在她的殷切鼓勵下繼續寫下去的。

  我們最後一面是在五四年的文代會上見的。我遠遠望到她,就跑過去坐在她身邊,叫了她一聲「小姐」。她發窘地小聲說:「都什麼年月啦,還小姐小姐的!」

  我推敲她那句話的含意是雙重的。一方面是她那時已不再年輕;另一方面,都解放了,還稱她作「小姐」,這不等於稱她作資產階級麼!

  是與否

  Yes是「是」,No是「否」,這原是最起碼的英語常識。

  然而語言並不光指詞匯,教語言更重要的,得教用法。

  就以這個最簡單不過的「是」與「否」來說,中國人的用法同英語世界的習慣就大不一樣。差別就在這第二句上。例如:

  問:「你是中國人嗎?」

  回答都是:「是」或「對」。沒有分歧。

  可是如再反問一句:「你不是日本人吧?」

  中國人的答法一般都是:「是」。就是肯定對方所說的話。

  然而英語答法只能是「否」。就是得一竿子否定到底。

  三二年,我在福州教書的時候,一天,一位年輕的美國女教師下課後,臉色漲紅地走進教員休息室。我問她出了什麼事,才知道,原來在她的班上發生了這麼一件事:

  她在課堂上用英語問學生們:「我是你們的朋友嗎?」

  學生們齊聲嚷道:「是。」

  接著她又說:「我不是你們的敵人吧?」

  台下齊聲使勁喊的,仍然是:「是。」

  她十分感歎地對我說,已經教了他們快一年的書,學生們對她的態度竟還是摸不透。

  語言用法這種微妙的差異,有時會造成很大的誤會。這個例子對於在翻譯工作中主張一字不改、死扣原文的直譯專家們,我想應該有所啟發。

  一次失言

  五十年代初,知識分子為了趕上時代,都竭力否定自己的過去,有時連過去在學術上的成就也羞於提起,惟恐被打上白色的舊知識分子的印記。

  一次,我赴捷克大使的家宴。主人雖身為大使,其實他原是位作家,流亡倫敦時曾同我一樣也是國際筆會的會員。那天同席的還有我們一位名詩人兼德國文學研究家。大使那天誇說,他在使館頂層有一寫作間。每天他必躲到那裡去看書或寫作,不見客,不接電話。接著又談起他正在讀著德國詩人裡爾克的詩集。

  這時,我就接下去說,同席的那位兼德國文學研究家的詩人是最早把裡爾克介紹到中國來的,譯稿還是在我主編的《大公報·文藝》上發表的。

  我的話既是事實,自然也包含著表彰。不料那位詩人聽了卻滿臉通紅,不置一詞,像是被人當面揭了什麼短似的。

  這時我覺察自己失了言,但話已說出,收不回來了。

  席間一度出現了緊張,我十分懊悔自己的多嘴。

  現在回想起來,那正是連無辜的《簡愛自傳》和《約翰·克利斯朵夫》都被斥為毒草的年月。當時,倘若有人說我研究過喬伊斯的《尤利西斯》,估計我也會大大吃不消。

  幸好,那樣草木皆兵、動輒得咎的日子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也是看電影

  誰沒看過戲和電影!但六十年代初的一天,看電影可不是為了開心,那是嚴肅的政治任務。當時,《海瑞罷官》、《李慧娘》,凡是打了紅某子的,就都屬￿「全民共討之,全黨共誅之」的毒草。去看欽定的「毒草」,可得義憤填膺,擦亮眼睛。

  下班之前,學習小組長就繃起面孔厲聲宣佈:下午兩點半要去文化部看電影,不許遲到早退,不許請假。最後還著重通知:看完了要立即回機關開會批判——最後兩個字是帶著兇狠的眼神和語氣說的。這顯然既事先就表白了通知人的立場,也預示出這又將是一場殊死的鬥爭。

  作為嚴重政治任務去看的電影,偏偏是充滿江南秀麗風光的《早春二月》,一部極動人的文學片。然而人們可不是去欣賞;而是要在那小橋流水中間尋找萬惡的修正主義。

  命運真奇妙。那陣子,頭上有「帽子」的日子反而好過些,因為所有的批判,首先需要表態的是革命群眾。我細心傾聽著他們一個個吃力地往那無辜的電影頭上扔著泥巴,扣著修正主義帽子。其實,這倒也不難!那年月,凡是屬￿真善美的,都可能毫無例外地扣上那頂臭帽子。

  革命群眾扣完帽子,時間也差不多了,小組長宣佈任務完成。於是,就散會大吉。

  到了六十年代中期,「文革」就沒那麼文明了。不是打翻在地,踏上一隻腳,就是砸爛狗頭,碎屍萬段。「革命」和嗜血就成為同義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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