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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活物看人生(1)


  每當有人讀了四十年代我在倫敦寫的系列通訊,問起我怎麼會在報道納粹閃電戰時,卻還不忘記寫寫大轟炸下的貓狗?①我總解釋說,新聞通訊的內容也得多樣化,硬的軟的都得照顧到。我當時報道的不僅是戰爭,還包括戰時的英國社會,只能多方面著手;而且從側面著筆,以小的事物反映大的方面,有時會更真實生動。

  其實,我談得很表面。當年我那麼關心大轟炸下的貓狗,還是由於我一向——可以說自幼就喜愛活物的緣故。小時,沒有人給我買玩具,更不會有人帶我去逛公園。我就在東直門和朝陽門之間的那片郊野裡尋到了自己的樂園。那裡,高粱地、葦塘和窯坑中,有的是活物供我捕捉。

  我曾說過,除了蒼蠅和屎蚵螂,當時凡是活物我都玩。事實上,蒼蠅我也沒饒。只要提到蒼蠅,我就搓些撚子,惡作劇地插人它們的腹部,然後撒開,任其滿屋飛。它們是我的「飛艇」。我的拿手好戲是捅馬蜂窩。一聽說馬蜂在門前榆樹或槐樹上搭了窩,我就弄根竹竿(有時太高了夠不著,就在一根長的上頭再接根細而短的),踩著石頭,踮起腳尖,硬是把馬蜂費了好大勁才搭成的窩,捅了下來。這下可把在樹蔭兒裡納鞋底或縫外活的街坊大娘們害苦啦。本來拿個馬紮在樹底下一坐,既能做活計又好乘涼。除了三九天,那是左近街坊們聚在一起聊天的大好場所。如今,被捅了窩的馬蜂沒有了著落,流離失所,就幾天幾夜成群圍著那一帶嗡嗡地飛。不消說,誰撞上,就會給狠狠地蜇上一通。這樣,一連多少日子都沒人再敢在那樹下呆。膽小的,甚至都不敢走過那一帶。難怪他們要跺著腳罵:「缺德帶冒煙兒!」

  最殘忍莫如抓田雞。那時,當然還不懂得為了莊稼應當保護益蟲,只知道田雞既好抓,後腿肉又細嫩可口。那些年我頓頓不是啃窩頭就是啜玉米麵糊糊。每餐添一碗大田雞,就算打了牙祭。何況那正像獵人吃自己從深山野林打來的獸肉一樣,嘴裡嚼著分外香。我總是挎個口袋到城外陰濕處如葦塘裡去抓。蛤蟆的不幸是太喜歡自我表現。老遠老遠就聽到它們呱呱地叫。遇到一隻兩隻單叫,倒還好辨識方向。但是蛙類最喜合唱,而且總是在葦塘裡此起彼伏地輪唱,這樣反而不好下手。

  回想起來真是罪孽深重啊!回來之後,把捉來的青蛙從口袋裡倒出,接著就用劈柴的鈍刀一隻只地剁掉後腿,往旁邊一扔。十幾隻甚至幾十隻後腿被剁下的田雞,身子哆哆嗦嗦,還在痙攣著。也許由於氣惱,肚子也一鼓一癟的。一會兒就丟成一堆。1945年第一次去達豪集中營看納粹對猶太人所施的各種慘不忍睹的酷刑時,我聯想到了自己童年時對青蛙的傷天害理。

  我最熟悉的昆蟲是蛐蛐兒和蟈蟈兒。另外,還有金鐘和油葫蘆。十來歲上,我每年夏天必養一些。那時我有幾個泥制的蛐蛐罐,也自編過幾隻蟈蟈簍。1950年我代表《人民中國》雜誌去北京飯店訪問蘇聯作家愛倫堡時,看到他屋裡擺著個特大號的蟈蟈籠子,裡邊足足放了三十來隻蟈蟈兒,真是羡慕極了。它們的合唱不時地打斷我們的談話。我曾同已故詩人聞捷在八大處作協招待所一道寫作,發現那位同行不但詩寫得好,而且有一套高超的捉蟈蟈兒的本領。他能很快地從叫聲中辨認出蟈蟈兒所在的方向,不管是藏在樹枝上還是草葉底下,他都躡手躡腳地蜇過去,一捏就是一隻。我長他幾歲,捉蟈蟈兒的本事已大大退化了。

  早先,每提到什麼人死了,我們就總說:「他聽蛐蛐兒去啦。」蟈蟈兒棲在草叢裡或枝葉上,蛐蛐兒則躲到陰暗處:要麼藏在碎磚亂瓦堆裡,要麼鑽進地下。像蟈蟈兒一樣,它們也挺敏感。老遠聽它們叫得很歡勢,可是剛一走近,就鴉雀無聲了。蟈蟈兒、油葫蘆都沒什麼講究,蛐蛐兒可夠一門學問。首先是個頭越大越珍貴。蛐蛐兒的身價取於它是否驍勇善鬥。它的吟聲比不上油葫蘆,更遜色於金鐘。而且還有一種完全不會叫的啞蛐蛐兒,俗稱「老米嘴」。大凡喂蛐蛐兒,都是為了鬥,而鬥往往又是一種賭博。

  我倒並沒用蛐蛐兒睹過什麼,何況我喂的蛐蛐兒,從來就沒剽悍過。不是臨陣脫逃,就是被掐個丟盔卸甲,敗下陣來。自然,難得地占一回上風,我也不禁感到揚眉吐氣。

  蜻蜓和蝴蝶曾最早培養了我一點審美意識。它們個個像時裝表演會上的仕女那樣,有著纖細的腰肢。渾身的色澤和圖案千變萬化。我雖到過雲南大理,可惜沒涉足那裡的蝴蝶穀。我常冥想:那該是個多麼五彩繽紛、美不勝收的夢幻世界啊。

  然而,就對這樣使人賞心說目的昆蟲,我也造過孽。那時還沒有大頭針。每當抓到一只好看的蜻蜓或蝴蝶,玩夠了,我就找根鏽針,把它釘在報紙糊的牆上,或壓在書裡——就像現在每年總壓點花葉一樣。動機並不壞:無非是想把它們的美永恆地保存下來,讓它們不朽,可就不曾考慮那針紮進它們胸膛時的疼痛,以及從此再也不能自由翱翔的厄運。

  很晚很晚,我才懂得一個道理:對於活物,不可任意去擺弄。最仁慈莫如讓它們自由地生活著。鼓勵它們去鬥自己的同類,剝下它們的皮去裝飾牆壁,其殘酷並不亞於把它們的後腿剁下來飽餐一頓。也許正因為如此,1983年我遊美國聖地亞哥的野生動物園時,心情就較為舒暢,雖然我知道它們也並沒有擺脫人類的控制。

  我平生從貓狗得到的溫暖和快樂是說不完的。我在一篇小文中說過:

  ……我喜歡貓,這同我早年的孤寂生活是相關聯的。我出生之前就沒了爹,十歲又沒了媽。我既無兄弟,又無姊妹;小時孤身一人,寄養在一位暴戾的堂兄家裡。堂兄淨失業,因而家裡常斷炊。我有時空了肚皮還挨他的毒打。越窮,他越拿我撒氣。

  儘管家徒四壁,當時卻還養著貓狗。貓叫「花兒」,因為它的毛是狸花的;狗叫「黑兒」。它們兩個都是靠到左鄰右舍去偷吃的來過活。偷完了,還回到那個窮家。黑兒的窩在院牆的一角——其實,也只是個破柳條筐。它時常因偷吃被人家打得皮開肉綻,然後夾著尾巴,耷拉著腦袋,痛苦地號叫著回到家來,倒在那破筐裡。

  花兒比它乖覺。它是偷吃的能手,總是在夜晚才出去做案。好在堂兄家的門是用破木板釘的,上面窟窿有的是。花兒一向是三更半夜才溜回來,嘴巴腥腥的就往我被窩裡鑽。我總把它摟在懷裡。它的毛柔軟,身子暖和,對於孑然一身的我,是莫大的慰藉。

  我在花兒和黑兒身上還感到一種可貴的品德,一種難得的友誼:在你倒楣的時候,它們不背棄你。②接著我又回憶起關於貓的一段往事:

  1936年夏天,記得那是法國國慶日,霞飛路上掛滿了彩色小電燈,旗幟鮮花,一派節日狂歡的氣氛。黃昏,我在馬路上溜。忽然聽到一陣尖叫聲。我立刻想到花兒。我順著那聲音到處尋找,終於在一輛停著的汽車底下,發現了一隻後腿被壓傷了的貓兒。

  我趴在地上,好容易才把它拽出來。是一隻瘦得只剩一把骨頭的貓,看來已經奄奄一息了。我把它抱回亭子間,替它洗淨傷口,包紮了,又喂它幾口吃的。不一會兒,它就在我床角上呼嚕呼嚕地睡了。

  我正為著有了一個伴侶而高興的時候,房東太太(一個十分兇悍的白俄女人)敲門了。她又著腰向我咆哮著,勒令我馬上把貓扔出去,不然就搬家了。

  第二天,我就搬了家。

  四十年代,貓狗同我的友誼更為深厚了。那時我不再是個寄人籬下的孤兒了,而是個走南闖北、遠渡重洋的記者。1940年倫敦大轟炸時,我正住在西北郊哈姆斯特德一座五層樓公寓的地下室裡。那是一間足有四十米的大屋子,既濕且冷,只在角落裡有個煤氣爐。每塞進一枚六便士鎳幣,爐子就由白而變成粉紅色,漸漸輻射出一絲暖意。只有坐得十分貼近,才能感到點熱勁兒。

  白天去東方學院教課,夜晚我就回到自己那冰窖。打開門,唯一迎納我的總是我的瑞雅——希臘人送我的一隻小貓。一天沒見,它在我腕子上蹭啊蹭啊,一面輕聲咪咪叫著,表示它對我的無限柔情。

  我在《以悲劇結束的一段中英文學友誼》(《世界文學》第284-292頁,1988年第3期。)一文中,曾提到過英國小說家福斯特到那地下室來專程拜訪以及他對瑞雅的鍾愛。在李輝所譯的福斯特致我的四十封信中,我們二人關於貓的描述及致候,占了不小的比重。

  在英國那七年間,經常有朋友邀我到他們府上去度週末。每一家都飼養著貓狗。它們往往也是半個主人。乍見面,它們對我莫測高深。但貓狗都有第六感覺,很快它們就能判定能否接受我作朋友。它們同我,一般總是有緣分的。

  然而友情深處,仿佛隱藏著一絲佔有欲。貓雖可以成為朋友,可是它獨立性強,說走就走,不會總貼在你身邊。高興時,它會用爪子輕撓你一下,或在你跟前撒嬌打滾,然而它不會像狗那樣同你形影不離。你可以帶著狗去散步,甚至遠足;貓則只能在沙發上親昵一陣子,它絕不會像狗那樣緊緊尾隨於後。同是寵物,它們各有各的脾氣,當主人的也不可一律強求。

  1942年我在英國鬧過一場神經衰弱症。腦袋上總像是套著個鐵箍,晝夜疼痛不止。神志恍惚,記憶力也衰退了。經醫囑,我到北威爾士一個臨海的小山谷裡去休養。最初住在朋友蘇珊家裡,後來搬進一位牧羊人的茅舍。主人滿口威爾士話,不諳英語。我最親密的伴侶就是一條黑白花的牧羊犬,叫笛琪。它身子細長,有著一對機警而溫順的眼睛。我們很快就交上朋友。每天下午,它伴隨我在長滿繹紫色石楠的山坡上徜徉。它總是打頭陣,宛若在替我探路。我就拄著根拐杖,跟在後面緩步攀登。每當我駐足朝著海峽彼岸的愛爾蘭方面眺望時,它就也停了下來,用嘴巴在花叢裡尋找什麼。晚間,當我同主人一家子坐在燒著木柴的爐子周圍談天時,笛琪就臥在我腳旁似在昏睡,卻又不時地支棱起耳朵。

  我那怪病終於養好了。很難說在多大程度上要歸功於那善體人意的牧羊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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