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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芝蘭與茉莉》因而想及我的祖母(3)


  妻子躺在床上也沒起來,看見他還站著出神,就說:「為什麼不坐,難道你立刻要走麼?」她把丈夫揪近床沿坐下,眼對眼地看著。丈夫也想不出什麼話來說,想分離後第一次相見的話是很難起首的。

  「你是什麼病?」

  「前兩天小產了一個男孩子!」

  丈夫聽這話,直像喝了麻醉藥一般。

  「反正是我的罪過大,不配有福分,連從你得來的孩子也不許我有了。」

  「不要緊的,日後我們還可以有五六個。你要保養保養才是。」

  妻子笑中帶著很悲哀的神采說:「癡男子,既休的妻還能有生子女的榮耀麼?」說時,丫頭遞了一盞龍眼乾甜茶來。這是臺灣人待生客和新年用的禮茶。

  「怎麼給我這茶喝,我們還講禮麼?」

  「你以後再娶,總要和我生疏的。」

  「我並沒休你。我們的婚書,我還留著呢。我,無論如何,總要想法子請你回去的;除了你,我還有誰?」

  丫頭在旁邊插嘴說:「等姑娘好了,立刻就請她回去罷。」

  他對著丫頭說:「說得很快,你總不曉得姑太和你家主人都是非常固執,非常喜歡賭氣,很難使人進退的。這都是你弄出來的。事已如此,夫複何言!」

  小丫頭原是不懂事,事後才理會她跑回來報信的關係重大。她一聽「這都是你弄出來的」,不由得站在一邊哭起來。妻子哭,丈夫也哭。

  一個男子的心志必得聽那寡後回家當姑太的姐姐使令麼?當時他若硬把妻子留住,姐姐也沒奈他何,最多不過用「禮教的棒」來打他而已。但「禮教之棒」又真可以打破人的命運麼?那時候,他並不是沒有反抗禮教的勇氣,是他還沒得著反抗禮教的啟示。他心底深密處也會像吳明遠那樣說:該死該死!我既愛妹妹,而不知護妹妹;我既愛我自己,而不知為我自己著想;我負了妹妹,我誤了自己!事原來可以如人意,而我使之不能;我之罪惡豈能磨滅于萬一,然而赴湯蹈火,又何足償過失于萬一呢?你還敢說:「事已如此,夫複何言」麼?

  四弟私會出妻的事,教姐姐知道,大加申斥,說他沒志氣。不過這樣的言語和愛情沒有關係。男女相待遇本如大人和小孩一樣。若是男子愛他的女人,他對於她的態度、語言、動作,都有父親對女兒的傾向;反過來說,女人對於她所愛的男子也具足母親對兒子的傾向。若兩方都是愛者,他們同時就是被愛者,那是說他們都自視為小孩子,故彼此間能吐露出真性情來。小孩們很願替他們的好朋友擔憂、受苦、用力;有情的男女也是如此!所以姐姐的申斥不能隔斷他們的私會。

  妻子自回外家後,很悔她不該貪嚼一口檳榔,貪吸一管旱煙,致誤了靈前的大事。此後,檳榔不再入她的口,煙也不吸了。她要為自己的罪過懺悔,就吃起長齋來。就是她親愛的丈夫有時來到,很難得的相見時,也不使他挨近一步,恐怕玷了她的清心。她只以念經繡佛為她此生唯一的本分,夫婦的愛不由得不壓在心意的崖石底下。

  十幾年中,他只是希望他岳丈和他姐姐的意思可以挽回于萬一。自己的事要仰望人家,本是很可憐的。親家們一個是執拗,一個是賭氣,因之光天化日的時候難以再得。

  那晚上,他正陪姐姐在廳上坐著,王家的人來叫他。姐姐不許說:「四弟,不許你去!」

  「姐姐,容我去看她一下罷。聽說她這兩天病得厲害,人來叫我,當然是很要緊的,我得去看看。」

  「反正你一天不另娶,是一天忘不了那潑婦的。城外那門親給你講了好幾年,你總是不介意。她比那不知禮的婦人好得多——又美,又有德。」

  這一次,他覺得姐姐的命令也可以反抗了。他不聽這一套,逕自跑進屋裡,把長褂子一披,匆匆地出門。姐姐雖然不高興,也沒法揪他回來。

  到妻子家,上樓去。她躺在床上,眼睛半閉著,病狀已很兇惡。他哭不出來,走近前,搖了她一下。

  「我的夫婿,你來了!好容易盼得你來!我是不久的人了,你總要為你自己的事情打算;不要像這十幾年,空守著我,於你也沒有益處。我不孝已夠了,還能使你再犯不孝之條麼?——『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孝不孝是我的事,娶不娶也是我的事。除了你,我還有誰?」

  這時丫頭也站在床沿。她已二十多歲,長得越嫵媚、越懂事了。她的反省,常使她起一種不可言喻的傷心,使她覺得她永遠對不起面前這位垂死的姑娘和旁邊那位姑爺。

  垂死的妻子說:「好罷,我們的恩義是生生世世的。你看她——」她撮嘴指著丫頭,用力往下說,「她長大了。事情既是她弄出來的,她得替我償還。」她對著丫頭說:「你願意麼?」丫頭紅了臉,不曉得要怎樣回答。她又對丈夫說:「我死後,她就是我了。你如記念我們舊時的恩義,就請帶她回去,將來好替我……」

  她把丈夫的手拉去,使他摣住丫頭的手,隨說:「唉,子女是要緊的,她將來若能替我為你養幾個子女,我就把她從前的過失都寬恕了。」

  妻子死後好幾個月,他總不敢向姐姐提起要那丫頭回來。他實在是很懦弱的,不曉怎樣怕姐姐會怕到這地步!

  離王親家不遠住著一位老妗婆。她雖沒為這事擔心,但她對於事情的原委是很明瞭的。正要出門,在路上遇見丫頭,穿起一身素服,手挽著一竹籃東西,她問:「藍,你要到哪裡去?」

  「我正要上我們姑娘的墳去。今天是她的百日。」

  老妗婆一手扶著杖,一手捏著丫頭的嘴巴,說:「你長得這麼大了,還不回武館街去麼?」丫頭低下頭,沒回答她。她又問:「許家沒意思要你回去麼?」

  從前的風俗對於隨嫁的丫頭多是預備給姑爺收起來做二房的,所以妗婆問得很自然。丫頭聽見「回去」兩字,本就不好意思,她雙眼望著地上,搖搖頭,靜默地走了。

  妗婆本不是要到武館街去的,自遇見丫頭以後,就想她是個長輩之一,總得贊成這事。她一直來投她的甥女,也叫四外甥來告訴他應當辦的事體。姐姐被妗母一說,覺得再沒有可固執的了,說:「好罷,明後天預備一頂轎子去扛她回來就是。」

  四弟說:「說得那麼容易?要總得照著娶繼室的禮節辦,她的神主還得請回來。」

  姐姐說:「笑話,她已經和她的姑娘一同行過禮了,還行什麼禮?神主也不能同日請回來的。」

  老妗母說:「扛回來時,請請客,當做一樁正事辦也是應該的。」

  他們商量好了,兄弟也都贊成這樣辦。這種事情,老人家最喜歡不過,老妗母在辦事的時候當然是一早就過來了。

  這位再回來的丫頭就是我的祖母了。所以我有兩個祖母,一個是生身祖母,一個是常住在外家的「吃齋祖母」 —— 這名字是母親給我們講祖母的故事時所用的題目。又「丫頭」這兩個字是我家的「聖諱」,平常是不許說的。

  我又講回來了。這種父母的愛的經驗,是我們最能理會的。人人經驗中都有多少「祖母的心」「母親」「祖父」「愛兒」等等事蹟,偶一感觸便如懸崖瀉水,從盤古以來直說到於今。我們的頭腦是歷史的,所以善用這種才能來描寫一切的事故。又因這愛父母的特性,故在作品中,任你說到什麼程度,這一點總抹殺不掉。我愛讀《芝蘭與茉莉》,因為它是原原本本地說,用我們經驗中極普遍的事實觸動我。我想凡是有祖母的人,一讀這書,至少也會起一種回想的。

  書看完了,回想也寫完了,上課的鐘直催著。現在的事好像比往事要緊,故要用工夫來想一想祖母的經歷也不能了!大概她以後的境遇也和書裡的祖母有一兩點相同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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