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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桃(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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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個夥計。」春桃不遲疑地回答他。 「做起買賣來啦?」 「不告訴你就是撿爛紙麼?」 「撿爛紙?一天撿得出多少錢?」 「先別盤問我,你先說你的吧。」 春桃把水潑掉,理著頭髮進屋裡來,坐在李茂對面。 李茂開始說他的故事: 「春桃,唉,說不盡喲!我就說個大概吧。 「自從那晚上教鬍子綁去以後,因為不見了你,我恨他們,奪了他們一杆槍,打死他們兩個人,拼命地逃。逃到瀋陽,正巧邊防軍招兵,我便應了招。在營裡三年,老打聽家裡的消息,人來都說咱們村裡都變成磚瓦地了。咱們的地契也不曉得現在落在誰手裡。咱們逃出來時,偏忘了帶著地契。因此這幾年也沒告假回鄉下瞧瞧。在營裡告假,怕連幾塊錢的餉也告丟了。 「我安分當兵,指望月月關餉,至於運到升官,本不敢盼。也是我命裡合該有事:去年年頭,那團長忽然下一道命令,說,若團裡的兵能瞄槍連中九次靶,每月要關雙餉,還升差事。一團人沒有一個中過四槍;中,還是不進紅心。我可連發連中,不但中了九次紅心,連剩下那一顆子彈,我也放了。我要顯本領,背著臉,彎著腰,腦袋向地,槍從褲襠放過去,不偏不歪,正中紅心。當時我心裡多麼快活呢。那團長教把我帶上去。我心裡想著總要聽幾句褒獎的話。不料那畜生翻了臉,愣說我是鬍子,要槍斃我!他說若不是鬍子,槍法決不會那麼准。我的排長、隊長都替我求情,擔保我不是壞人,好容易不槍斃我了,可是把我的正兵革掉,連副兵也不許我當。他說,當軍官的難免不得罪弟兄們,若是上前線督戰,隊裡有個像我瞄得那麼准,從後面來一槍,雖然也算陣亡,可值不得死在仇人手裡。大家沒話說,只勸我離開軍隊,找別的營生去。 「我被革了不久,日本人便占了瀋陽;聽說那狗團長領著他的軍隊先投降去了。我聽見這事,憤不過,想法子要去找那奴才。我加入義勇軍,在海城附近打了幾個月,一面打,一面退到關裡。前個月在平谷東北邊打,我去放哨,遇見敵人,傷了我兩條腿。那時還能走,躲在一塊大石底下, 開槍打死他幾個。我實在支持不住了,把槍扔掉,向田邊的小道爬,等了一天、兩天,還不見有紅十字會或紅卍字會的人來。傷口越腫越厲害,走不動又沒吃的喝的,只躺在一邊等死。後來可巧有一輛大車經過,趕車的把我扶了上去,送我到一個軍醫的帳幕。他們又不瞧,只把我扛上汽車,往後方醫院送。已經傷了三天,大夫解開一瞧,說都爛了,非用鋸不可。在院裡住了一個多月,好是好了,就丟了兩條腿。我想在此地舉目無親,鄉下又回不去;就說回去得了,沒有腿怎能種田?求醫院收容我,給我一點事情做,大夫說醫院管治不管留,也不管找事。此地又沒有殘廢兵留養院,迫著我不得不出來討飯,今天剛是第三天。這兩天我常想著,若是這樣下去,我可受不了,非上吊不可。」 春桃注神聽他說,眼眶不曉得什麼時候都濕了。她還是靜默著。李茂用手抹抹額上的汗,也歇了一會。 「春桃,你這幾年呢?這小小地方雖不如咱們鄉下那麼寬敞,看來你倒不十分苦。」 「誰不受苦?苦也得想法子活。在閻羅殿前,難道就瞧不見笑臉?這幾年來,我就是幹這撿爛紙換取燈的生活,還有一個姓劉的同我合夥。我們兩人,可以說不分彼此,勉強能度過日子。」 「你和那姓劉的同住在這屋裡?」 「是,我們同住在這炕上睡。」春桃一點也不遲疑,她好像早已有了成見。 「那麼,你已經嫁給他?」 「不,同住就是。」 「那麼,你現在還算是我的媳婦?」 「不,誰的媳婦,我都不是。」 李茂的夫權意識被激動了。他可想不出什麼話來說。兩眼注視著地上,當然他不是為看什麼,只為有點不敢望著他的媳婦。至終他沉吟了一句:「這樣,人家會笑話我是個活王八。」 【紅卍字會:又稱道院。清末民初之際,紅卍字會著重推展慈善事業,關內許多大城市均有分會。】 「王八?」婦人聽了他的話,有點翻臉,但她的態度仍是很和平。她接著說:「有錢有勢的人才怕當王八。像你,誰認得?活不留名,死不留姓,王八不王八,有什麼相干?現在,我是我自己,我做的事,決不會玷著你。」 「咱們到底還是兩口子,常言道,一夜夫妻百日恩——」 「百日恩不百日恩我不知道。」春桃截住他的話,「算百日恩,也過了好十幾個百日恩。四五年間,彼此不知下落;我想你也想不到會在這裡遇見我。我一個人在這裡,得活,得人幫忙。我們同住了這些年,要說恩愛,自然是對你薄得多。今天我領你回來,是因為我爹同你爹的交情,我們還是鄉親。你若認我做媳婦,我不認你,打起官司,也未必是你贏。 」 李茂掏掏他的褲帶,好像要拿什麼東西出來,但他的手忽然停住,眼睛望望春桃,至終把手縮回去撐著席子。 李茂沒話,春桃哭。日影在這當中也靜靜地移了三四分。 「好吧,春桃,你做主。你瞧我已經殘廢了,就使你願意跟我,我也養不活你。」李茂到底說出這英明的話。 「我不能因為你殘廢就不要你,不過我也捨不得丟了他。大家住著,誰也別想誰是養活著誰,好不好?」春桃也說了她心裡的話。 李茂的肚子發出很微細的咕嚕咕嚕聲音。 「噢,說了大半天,我還沒問你要吃什麼!你一定很餓了。」 「隨便罷,有什麼吃什麼。我昨天晚上到現在還沒吃,只喝水。」 「我買去。」春桃正踏出房門,向高從院外很高興地走進來,兩人在瓜棚底下撞了個滿懷。「高興什麼?今天怎樣這早就回來?」 「今天做了一批好買賣!昨天你背回的那一簍,早晨我打開一看,裡頭有一包是明朝高麗王上的表章,一分至少可賣五十塊錢。現在我們手裡有十分!方才散了幾分給行裡,看看主兒出得多少,再發這幾分。裡頭還有兩張蓋上端明殿禦寶的紙,行家說是宋家的,一給價就是六十塊,我沒敢賣,怕賣漏了,先帶回來給你開開眼。你瞧……」他說時,一面把手裡的舊藍布包袱打開,拿出表章和舊紙來。「這是端明殿禦寶。」他指著紙上的印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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