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謝冰瑩 > 愛晚亭 | 上頁 下頁
櫻花開的時候(2)


  在這樣的佈景和氣氛之下,我寫得很快,精神貫注,一氣寫成三四千字是常有的事;到了晚上,更是我寫作的理想時間,孩子和郭媽,很早便睡著了;在豆大的菜油燈下,許多小青蟲來撲向燈光,起初它們飛得很快很高,慢慢地它們受了創傷,翅膀被火燒得支支作響;但它們並不灰心,仍然在再接再厲地掙扎著,奮勇地向前猛撲;最後,它們的小生命都被犧牲了,後來者又踏著它們的屍體前進……

  我癡癡地望著這些小小的無名英雄,得到很大的啟示。回想我在獄中受難時,也像這些小蟲子一樣,以必死的決心,在忍受一切敵人加於我的種種打擊。我把生死置之度外,我只有一個信念:那就是只要我不被他們折磨死,總有復仇雪恥的一天來到;萬一死了,為了祖國而犧牲,也是值得的,光榮的,所謂「求仁而得仁」有甚麼可怨呢?

  本著這種精神,在日本獄中,很快地度過了三個星期的日子;現在我又帶著悲憤的心情來寫「在日本獄中」,好像神差鬼使似的,在那幾星期裡面,我的精神特別好,每天的飯量雖然減少了,睡眠也不足;幸好我寫作的成績,一天比一天多;最初兩三天,每天只寫一二節,後來寫三節,最後居然可以寫上四節了。我完全變成了另一個人,說得過火一點,簡直像瘋子。腦子裡不論白天晚上,時時刻刻都在回憶獄中的生活:例如看守,犯人,和我同室住的良子,吉子,以及法官,翻譯,大鳥公寓的管理人……他們一齊來到我的腦海裡,我有時痛恨,有時傷心,有時我從門縫裡望望隔壁,看見一些來游山的客人,在那兒有說有笑的,我就討厭他們!我恨他們的談話影響了我的寫作,於是我在這邊故意用拳頭把桌子捶得澎澎響,大聲地學著日本警察的口氣罵著:「馬鹿野郎!」

  由於我罵別人,而聯想到日本警察罵我,打我,以及我當時的心境。當我寫「鐵窗外的陽光」的時候,我故意把窗戶統統遮住,只剩下幾條縫,讓陽光透射一點點進來。我還記得,那天孩子出去玩,一會兒就回來了,他推門進來,看見房子裡黑洞洞地就嚇得大哭起來,郭媽粗聲厲氣地責備我:

  「不知道你在幹什麼?一天到晚不管孩子,只顧寫呀寫的,唉!」

  「我寫我的,你管不著!出去吧,不要來打擾我!老太婆,真討厭!」

  我把她當做警察,我討厭她,恨她!真的,在這個時候,不論什麼人,他如果妨礙我的工作,我就把他當做敵人一般看待。

  然而,人,究竟不是機器,可以一天到晚不休息。在埋頭寫了十天以後,精神漸漸不能支持了,頭暈,眼睛模糊,腰酸,背痛,腿子發麻,一切的毛病都出來了,只好放下筆休息。

  「我竟瘦成這個樣子了嗎?」對著鏡子一照,我不覺自言自語。

  不知是否因為思想過度,還是「懶惰」這個無形的魔鬼在作怪,我居然想半途而廢了;幸虧這時候華北新聞的趙社長來信,催促我快點把稿子交他付印,他說消息注銷後,已有許多讀者來預約了;加之這時,又恰好來了一位朋友,他願意擔任抄寫的工作,因此,又重新燃起了我寫作的熱情,我不再感到疲勞了,我又恢復了夜以繼日的工作。

  「你這些材料,真是太寶貴了,簡直是用生命換來的!」

  朋友一面抄,一面停下筆來搖頭歎息。

  「真的,到了虎口,我已經沒有生還的希望,誰知後來我終於得到了自由,這條生命等於是撿來的。」

  我這樣回答他,同時咬緊牙根,在內心裡發誓:我一定要把這些用生命換來的材料寫出來告訴全中國的同胞,倘若一個國家,受到別國的淩辱,個人的生命根本不能存在,這就是「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的道理。假使過去袁世凱沒有和日本訂立過賣國條約,東北不失守,我們的國土是完整的,我們個人的生命,自然也是安全的;如今國家遭受到莫大的侮辱與侵略,我只好含著淚,默默地忍受著一切痛苦。

  在目黑警察署,我是在忍受敵人給與我肉體上和精神上的壓迫;寫「在日本獄中」,我是在發洩我的悲憤,和滿腔的愛國熱情;我很難過,也很痛快。腦子裡又坐了一次監獄,當我寫完最後一個字時,我興奮得一夜沒有睡,我慶倖我用生命和血淚換來的材料,到底把它完成了!

  說來慚愧!這部將近十萬字的作品,我只寫了兩星期,從頭到尾只修改過一次,就草草付印了,後來一連發行過四版;現在遠東圖書公司把這本書又在台再版了,只是錯字很多。不久以前接李瑞爽君自東京來信,他說「在日本獄中」已由日本的名作家魚返善雄譯成了日文,而且出版已久,我聽了非常驚訝!這是暴露日本帝國主義者虐待我們中國愛國青年的作品,也能允許它出版嗎?事實上,它是真的出版了,這證明真理戰勝了強權,民主推翻了專制,我坐監牢的罪沒有白受,我終於得到了精神上的安慰,我們的國家,也得到了最後的勝利;至於個人的損失,又算得什麼呢?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