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櫻花開的時候(1)


  ——用生命換來的「在日本獄中」

  說出來,有誰相信呢?我在東京住過兩年,在臺灣也過了六個春天;可是我從來沒有看過櫻花,不知道當櫻花怒放時,究竟是如何地美麗,如何地燦爛。自從民國二十五年到現在,我不但沒有勇氣去看櫻花,有時聽到朋友談起櫻花兩個字,內心裡也會像注射了一針似的要刺痛一下;為什麼櫻花如此使我傷心呢?這是有原因的:

  民國二十五年四月十四夜,我像做了一場惡夢似的,被日本警察捕去,關在監獄裡,過了三個星期的囚犯生活;本來在好幾天以前,就和朋友約好了十五號的早晨去飛鳥山,和稻田登戶兩處地方看櫻花,誰知禍從天外降,不但無緣欣賞日本的國花,而且差一點我的生命也葬送在異域了!

  有了這一段慘痛的遭遇,因此對於櫻花,我特別沒有好感;我並不是恨它,它是無罪的,我恨的是囚禁我的敵人!侮辱我的敵人!為了看櫻花的目的沒有達到,反而被關進了監牢,從此我認為櫻花是不祥之兆,所以我對它沒有好感,只有傷心的回憶。

  今天我以沉痛的心情,來敘述「在日本獄中」寫作的經過,我好像又回到了東京,而且住在目黑區的大鳥公寓裡,我的心不安地跳動著,彷佛剛才郵差送信來的敲門聲,就是那晚警察來抓我的打門聲一樣。現在,讓我再回到三十一年的夏天,在華山三元洞寫這本書的情景吧。

  在西安住了三年,我寫了將近八十萬字的文章,出版了五個小冊子,「在日本獄中」也是其中之一。當友人再三勸我把在日本所受的壓迫與侮辱,寫成一本書時,我的心裡發生了三個難顆:

  第一、平時寫文章,我總是先把要寫的材料記在筆記本上,等到有機會寫時,再來整理;這次坐牢的經驗,不但環境不許可我當時寫下來,而且連我原有的日記,相片,書信……都被沒收了;當我從東京潛逃回國時,除了幾件換洗的衣服外,什麼也不能帶,自然更不能寫日記,假使完全要憑著腦子來記憶,實在太困難;何況我的腦袋受過刑,思想過度就要劇痛,能否把那時的生活全部寫出來,實在大成問題。

  第二、許多人名不敢寫真的,恐怕連累他們;其實這倒不難,隨便換上幾個假名字就可以,只有事實是不能假的;因為這不是一部小說,而是以報告文學的體裁來寫的,我必須處處顧到真實,不能故意誇張,更不能把自己寫成一個英雄;既然事實要真實,人物當然更要真實,即使人名改了假的,聰明厲害的日本偵探,他一定知道那些人指的是誰,為了耽心朋友受累,所以有些地方應該省略;但是不全部寫出來,又覺得美中不足,這是我猶豫再三還不能動筆的原因。

  第三、華山是我國有名的五嶽之一,風景壯美,氣象森嚴。我自從來到三元洞,整天看白雲縹緲,聽好鳥嬌啼。我帶著孩子看松鼠,采野花,整個的心情,完全陶醉在自然美景裡,把寫文章的事,忘記得乾乾淨淨,我這才領悟:寫文章實在需要環境配合心情,在這麼幽美的風景裡,來描寫獄中的生活,實在太不調和;想了又想,索性改變計劃,只顧遊山,不寫文章了。

  大約過了一個星期,接到達明來信,問我文章寫了多少?幾時可以下山?我猛然想起我來華山的目的,如果不把這本書寫完,不但對不住他,更對不起我自己的良心。試想,用生命換來的寶貴材料,怎麼可以讓它永遠埋沒在腦子裡呢?於是我下了決心:一定要寫完它才下山!否則,我要終老于華山。

  無論做什麼事情,只怕不動手,一動手,總有一天會成功的。自從那晚下了決心以後,我便開始擬小題目,一共寫了二十三個,我預計一天可以寫三千字,一個月就能寫完;可是問題發生了:我那時主編黃河文藝月刊,雖然有個路丁小姐幫我審查初步稿子;但編稿,改稿,解答讀者的問題,還得我來負責;同時我只請了一個月的假,已經玩過了一星期,現在只剩下三個禮拜,連抄寫,修改都包括在內,實際上,只能允許我寫兩個星期;以十萬字來說,每天要寫六千多字才能完成,這時我心裡又著急,又難過,如果萬一不能在預定的日子裡完成,我究竟下不下山呢?

  正在這時,路丁小姐和她的未婚夫來山上旅行結婚,還帶來了好幾個朋友,達明也來山上住了三天,她們約我同游南峰,我婉辭拒絕,堅決地要一個人留在小房子裡寫文章。

  「真洩氣!這麼美麗的風景擺在眼前不去欣賞,卻關在斗室裡寫獄中生活,嶽神有知,還不知要如何地痛駡你呢!」

  朋友說著挖苦我的話,我祇好一笑置之。

  也許誰都有這種經驗:寫文章,起頭最難!只要筆尖一開動,就像黃河長江的流水,滔滔而來,我第一天的成績很可觀,居然寫了「前奏曲」和「櫻花開的時候」兩段。我把每天日夜什麼時候寫作,什麼時候休息,散步,吃飯的程序,列了一張表貼在牆壁上;那時湘兒還只有兩歲多,帶他的郭媽,也和我同住在一間房子,白天我要她把孩子帶去找馬道姑玩,只要一兩小時不見我,孩子便哭著要媽媽,真是麻煩極了。

  我對於寫作的態度,是非常認真的:只要一動筆寫文章,我全副的精神都要集中在情節上,我沒有心思來做別的事,甚至聽到孩子的笑聲,我也並不高興。我希望他們離開我遠遠的,不要讓我看到他們的影子,聽到他們的聲音;我要使全部的情感沉浸在回憶裡,使那一幕幕血淋淋地,驚心動魄的場面,像電影似的在我眼前演放;因此我在那兩個星期裡,絕不和孩子玩,我只等他們一出去,馬上把門關上,同時用藍布把窗戶遮住,只露出四分之一的窗口,使光線黯淡得像獄中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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