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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怎樣寫作的?(2)


  這真是一個夢

  有人告訴我,說我寫給孫伏園先生的信,在中央副刊上注銷來了,我不相信;又有一天,我親自看到一位同學在念一篇英文,說是我的作品,我認為他有意譏諷我,把他大罵了一頓;及到我看過之後,的確是我那封「寄自嘉魚」的譯文,原來林語堂先生已經把我那些不成文的東西譯成英文發表了。許多同學向我開玩笑,要我請客,說我的文章出了洋,從此就一躍而為青年作家了。我聽了這些刺耳的話,心裡又慚愧,又惱怒;我恨她們,一聽到「青年作家」四個字,就恨不得打她們一頓。

  像我那樣的文章,沒有經過打腹稿,也沒有經過推敲,想到那裡就寫到那裡,完全是隨著興之所至,靠著膝蓋寫出來的小玩藝兒,也能算文藝嗎?直到今天我還在懷疑,好像我是在做了一個美麗的奇怪的夢!儘管「從軍日記」後來發行到十九版,被譯成幾國文字,而且曾引起罹曼羅蘭的注意給我來信;但我始終認為那是最幼稚,最不成熟的作品。記得在這部書出版的時候,我曾拼命反對,我不但否認它有出書的價值,而且連發表的價值也沒有;而林先生他們硬說它有時代的價值,硬說它文字流利,充滿了革命的熱情;但我仍然反對,他們要我再補寫幾篇,我卻寫了一萬餘字的自我批判附在後面,書局老闆不肯付印,他說:「從來都是『文章是自己的好』,而你卻例外,拼命把自己的文章,批評得體無完膚,豈不影響我們的銷路?」我當時的答覆是這麼堅決:「如果不把這篇文章附在後面,這本書我就不打算出版了!」

  最後,還是我得到了勝利,他們只好讓我這樣做,同時笑我太傻,我倒認為這是我應有的謙虛,也是我學習文藝應有的態度。一直到今天,我始終承認我的作品還沒有成熟,我沒有資格當得起「作家」兩字,我只是一個勤勞的文藝工作者而已。

  我怎樣修改自己的文章

  說出來也許有人不相信,然而這的確是我底一段荒唐的寫作生涯。為什麼說她是荒唐呢?民國二十年的夏天,我住在江灣的黑房子裡完成了兩部作品——「青年王國材」和「青年書信」。兩部書共有十六萬多字,在兩星期內一氣呵成。我生平第一次用第三人稱寫七八萬字的長篇小說,沒有一個人指導我,批評我。我像盲人騎瞎馬,夜半臨深淵,閉著眼睛在黑暗中摸索。在動筆以前,並沒有寫出大綱和人物表來,只把整個的結構大略在腦子裡構思了一下,以中學生為題材,內容描寫一個好出風頭,談戀愛的學生,和一個埋頭苦讀的學生,兩種不同的生活。

  人物是從我教過的學生裡面挑選出來的,把好幾個人的優點,集中在王以仁的身上;把好幾個人的缺點,加到王國材和女主角梅英的身上,就這樣,我不分晝夜地埋頭寫作,不睡覺,也不吃飯。有時買幾個麵包放在桌子上,餓了,左手拿著麵包,右手仍然在寫字;晚上,實在寫累了,和衣往床上一倒,老鼠成群結隊地跑來把麵包拖走了也不知道;第二天,眼睛一睜開,臉不洗,頭不梳,又伏在桌子上寫。等到兩部稿子完成之後,我再也沒有勇氣修改它,而且連重看一遍的勇氣都沒有。

  我害怕這些用我的心血寫成的稿子,倘若我看後覺得它沒有出版的價值,豈不糟糕!我這時的心理非常矛盾:一方面覺得這樣粗製濫造的東西,一定有不少缺點,我應該仔細修改幾遍;一面又害怕看過之後,沒有勇氣拿去出版了。我那時主要的目的:是賣掉這兩部稿子到日本去留學,當我把稿子交給書局老闆的時候,我的心比做小偷被人家捉住了還要跳得厲害。我把稿費拿到手了,還在懷疑這兩部東西是否能出版,我想:萬一不能付印,要我把稿費退還,那豈不太丟臉?

  大約是到東京的第三個月吧?有一天,從郵差手裡接過來一包掛號書籍要我蓋章,打開一看,原來是北新書局寄來的十本青年書信。我躺在床上一頁一頁地翻開來看,心裡充滿了快樂和慚愧,我生怕同學們見了又要開玩笑,我連忙把它藏在抽屜裡;至於「青年王國材」直到廿九年在西安一位朋友那裡才看到,當我經過上海跑去開華書局買這本書時,他們說一版已經賣完,現正在再版中。從此我得了一個結論:寫得不好的作品,也有人看;可見即使出過書,也還有人文章寫不通的。

  我雖然僥倖,自從開始寫稿到現在,還算一帆風順,沒有起過什麼波浪;可是經過那次冒險以後,我再也不敢隨隨便便寫文章了。我開始懂得怎樣搜集材料,怎樣處理題材,我嚴格地修改自己的文章,絕不愛惜,也不姑息;我儘量地吹毛求疵,儘量地刪改。「一個女兵自傳」,我曾經修改過五次,現在重新讀一遍,又可發現許多毛病。

  寫完一篇文章,應該從頭到尾仔細讀一遍,看看有沒有遺漏的字,有沒有錯誤或者重複的地方,這是誰也認為應該做的手續;一般青年朋友們往往不喜歡打草稿,不喜歡自己仔細看一遍,好好地修改幾遍。有的以為寫得很好了,不需要修改;有的看不出自己的文章究竟缺點在那裡,所謂「當局者迷,旁觀者清」,就是這個道理。幾乎每個人都有這種現象,看別人作品的時候,儘量挑剔別人的毛病,唯恐他沒有錯處;而一到別人批評自己作品的時候,總想解釋清楚,覺得自己是對的,並沒有什麼不妥的地方。

  自古以來,「文章是自己的好」這一句話,不知貽害了多少人!我敢武斷地說一句,只要是一個忠於藝術的人,沒有不經過數次甚至十數次的修改而能產生一部偉大的作品的。愈是有修養的作家,愈感到自己的作品不滿意。有時候,一字一句,他們也要經過再三斟酌,再三考慮去修改;他們要使文章做到「增之一分則太長,減之一分則太短,著粉則太白,施朱則太赤」,所以不惜絞盡腦汁,仔細推敲。

  固然,我們並不希望每個寫作的人成為作家、詩人,也不希望他們把所有的時間都花在這些修辭上面;可是一個有志研究文學的青年,或者是一個文章還沒有寫得通順流利的學生,那麼他應該對於一篇文章的結構與修辭特別注意,首先他要養成修改文章的好習慣;假若這篇文章不是馬上等著寄去發表,那麼,寫完之後,盡可讓它在抽屜裡躺一兩天,等到自己有餘暇而心緒寧靜的時候,再拿出來從頭到尾朗誦一遍;這時我們一定會發現許多小毛病,不是掉了字,便是形容詞用重複了,或者「的」,「了」,「呢」,「嗎」,用得太多,減少了文章的美;有時候,「於是」,「因此」,「但是」,「不過」,「然而」,「所以」……用得重複的很多;尤其寫對話,必須朗誦,最好學著在舞臺上的演員說對白一樣,有表情,有動作,有抑揚頓挫的聲調;這樣,我們可以把幾個不同的人物所發出來的不同的聲音寫在紙上,使讀者看了,好像見到了這些人,聽到了這些人所發出來的聲音一般。

  倍克是法國一個有名的戲劇家,當他寫「群鴉」的時候,他把一面鏡子擺在寫字臺的前面,以便對著鏡子描寫對話和表情,這種對寫作認真的態度,是值得我們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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