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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怎樣寫作的?(1)


  不應該發的牢騷

  說來慚愧,如果從我出版「從軍日記」那本小冊子開始算起,到今年我已整整地寫了二十六年的文章,可是有沒有什麼成績?沒有!徒然在我的行李中增加了一些重量;為了這三十本小冊子,使我帶來帶去,有些連封面也掉了,裡面的字跡也不見了,也有缺了頁數的,我仍然捨不得拋棄它,老覺得它等於是我親生的孩子,是用我的心血哺育出來的,它長得不好看;或者營養不足,發育不完全,這只怪我的力量不夠,照顧不周到,我不能討厭它,因為它是我底心血的結晶。

  這種心理,我相信凡是寫文章的人,想必都有此同感,所謂「敝帚自珍」,就是這個意思。

  提到我的寫作生活,真是感慨萬千,好像一部廿五史,不知從何說起。原來,對於文藝,我只是愛好而已,從來沒有野心想要踏進文壇,更不敢希望有成為「作家」的一天。還記得我生平第一篇作品——「剎那的印象」發表時,是用的「閒事」做筆名,後來有位哥哥的朋友在武昌高師(那時還沒有改武大)辦了一個文藝週刊,他來信索稿,我寄了一篇去,用的筆名是「微波」,等到發表時,竟改了「冰瑩」二字。他給我寫了一封信,說明改「冰瑩」二字的理由。那時候,我還沒有讀過冰心的作品,根本不知世間有冰心其人,後來有人問我是否因為前有冰心,後取冰瑩,實在絕無此事,我應該鄭重聲明的。

  我的名字,本來是鳴岡,因為投考中央軍校時,為了當代表反對複試而遭開除,只好改了冰瑩又去報名,參加第二次考試,從此就用這名字發表「從軍日記」,一來紀念這位朋友;二來名字多了也不大好,儘管後來被我用過的筆名有二十幾個之多,而用得最多的還是這兩個字。

  如果有人問起我的寫作生活來,我一定會對他發一大篇牢騷。命運對我是殘酷的,我從少年時代就開始嘗到人生的痛苦滋味;一直到老,整天脫離不開「窮」,「忙」,「病」,「苦」。我從來沒有好好地寫過一部稿子,也從來沒有好的環境給我寫作,每次發表文章或者出版一部書,都是在兩種情形之下逼出來的:一是朋友逼稿,限期繳卷;二是我窮的不得了,非寫稿換米不可!尤其自從抗戰開始到現在這十七年中,我的生活是空前的忙,空前的苦;在這段艱辛的日子裡,我撫養大了三個孩子,始終沒有好好地休息過一天。一面教書,一面寫文章,已經勢難兼顧;何況我還要身兼下女,一日三餐,已經夠我麻煩了,加上還要編講義,改那麼多的作文卷子;更何況還要替一些不相識的青年朋友改作文,回信,解答問題呢?

  第一部引起我對於文學發生興趣的作品

  從我五六歲有記憶的時候開始,腦海裡便深深地印著父親吟詩的印象,有時他教二哥和三哥念詩;有時搖頭擺腦自己在做詩,我不懂他哼些什麼,只覺得那樣子非常有趣,用一句現成話來說:「富有詩意。」父親見我呆呆地站在旁邊,他就開始翻出「隨園女弟子詩集」和「唐詩三百首」來教給我念,我的記憶力很好,一首詩念過兩三遍就能背誦,但我並不瞭解其中的意思。

  大約是八歲的時候,有一天我忽然在樓上的書架上看到了一本「水滸傳」,前面幾頁已經不見了,線也斷了,首先是一些人像吸引了我,隨手一翻,就看見武松打虎,覺得非常有趣;從此這部書好像有一種什麼魔力把我的心整個地佔有了,我看完一段,就喜歡把裡面的故事講給小朋友聽,慢慢地連大人老太太也都喜歡聽我講故事了,這是我與文學結緣的開始。

  進高小的第一年,我初次看到莫泊桑的「二漁夫」,都德的「最後一課」。我被這些愛國的故事所感動,對新文學發生了莫大的興趣。我說不出個所以然來,我不懂究竟那些作品的主旨表現什麼?我只覺得我在讀它的時候,心裡感到一種形容不出的感動,難過;看完了還想看,一連看三四遍,不但不討厭,而且還覺得越看越有心得呢。

  進了長沙省立第一女子師範,我看書的機會來了,同學們選舉我做學術股幹事兼圖書管理員,我常常把新到的書藏起來,等自己先看完了再借給別的同學看。我像個貪得無饜的人,不管這本書好不好,抓到就看,直到民國十五年的春天,我陪著二哥在岳麓山養病的時候,他才指導我正式走上文學之路。

  從此,我與文學結了不解之緣,為了它,我受過不知多少苦;可也得過不知多少快樂,不論在什麼艱苦、困難、危險的環境裡,我從來不埋怨它,不討厭它,我把它當做是我的愛人,我的第二生命,我願與它相依為命,一直到老死為止。

  第一次受打擊

  在中學時代,我最喜歡的功課是國文,在五年中,換了三個國文老師:一位陳老師是地道的八股先生,他所選給我們讀的都是駢體文。不管我們聽了感不感覺興趣,懂不懂每課的意義,他只是在講臺上閉起眼睛來念,把老腔調拉得像鄉下女人哭丈夫似的又長又難聽;他要我們都做文言,而且要做四六對句。於是有少數同學就拼命抄書,請別人代作,我雖然不喜歡八股文,也只好勉強作文言文繳卷;有時連上國文課我也偷看小說;上幾何代數時,照例不聽講,等到月考來臨就開夜車,借同學的練習抄一遍。那時我看書的速度非常快,一天看十幾萬字是常事,明知在講堂上看課外書是犯規的事,只因文藝的吸引力太大,使我無法控制。我自己是過來人,後來當了老師,看見學生在上課時看小說,我非但不檢舉他,反而原諒他。

  第二個國文老師是周東園先生,他是提倡白話文最有力的一位,他改的文章又快又好;第三位教我們國文的是李青崖先生,他專門研究法國小說,尤其對於福羅貝爾和莫泊桑推崇備至。我高興得幾乎發狂,以為得到了一個好導師,從此可以好好走上文學之路了。我用盡心血,寫了一篇萬餘字的小說——《初戀》,請他修改,他卻把作文簿子往抽屜裡一塞,至今沒有還我。我質問他為什麼不改?他說:「在五百字以內的我改,長了恕不負責。」並且告訴我當初福羅貝爾教莫泊桑寫小說,也是從短篇入手的,所以莫泊桑後來成了世界短篇小說之王。

  可憐我那時什麼也不懂,文字還沒有寫通順,怎麼知道寫短篇小說呢?那怕《初戀》寫的再不好,他也應該看一遍,指示我自己如何修改才對呀;然而他竟連一個字也不看,未免太使我傷心了!

  經過這一打擊之後,我不但不灰心,反而再接再厲地更加努力寫文章了。當處女作——《剎那的印象》在長沙大公報副刊上發表之後,我得到了很大的鼓勵。我想既然要發表給許多人看的,就不能拿作文來比;作文只給老師一個人看,而且有不妥的地方,老師會替我修改;一個編輯先生,他收到的稿子很多,一定先用那些成熟了的作品,絕沒有時間來替我修改;同時我對於投稿的看法是試驗性質,如果發表了,我覺得這是僥倖;不發表,我絕不氣餒,更不埋怨那位編輯先生,不該把我的心血,丟進字紙簍裡,一直到現在,我還保持這種態度。

  前年冬天,一位同事的學生,要在鳳山辦一個什麼刊物,要我寫篇《女兵生活的回憶》給他,我真的寫了,後來那人的刊物沒有辦成,連我的文章,也不知丟到什麼地方去了,這位同學怕我難受,見了便說:「青年人沒有責任心,實在太對不住你了!」我連聲回答他:「沒有關係,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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