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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陵先生年譜會箋(8)


  乾元二年己亥(759)

  岑參自右補闕轉起居舍人,尋署虢州長史。王維轉尚書右丞。李白至巫山,遇赦釋還。權德輿生。

  公四十八歲。春,自東都歸華州,途中作「三吏」「三別」六首。時屬關輔饑饉。遂以七月棄官西去,度隴,赴秦州。

  按《舊書》:「乾元二年四月癸亥,以久旱徙市雩祭祈雨,」《通鑒》:「時天下饑饉,九節度圍鄴城,諸軍乏食,人思自潰,」此與公詩《夏日歎》正合。《唐書》本傳:「甫為華州司功,屬關輔饑,棄官客秦州。」蓋是時東都殘毀,既不可歸,長安繁侈,又難自存(在秦州《寄高岑三十韻》:「無錢居帝裡,盡室在邊疆。」惟秦州得雨,秋禾有收),《遣興三首》:「耕田秋雨足,禾黍以映道」,《赤穀西崦人家》「徑轉山田熟」,《雨晴》「久雨不妨農」,因攜家徙居焉。

  至秦,居東柯穀。

  《通志》:「東柯谷,在秦州東南五十裡,杜甫有祠於此。」宋栗亭令王知彰記云:「工部棄官,寓東柯谷侄佐之居。」趙傁曰:「《天水圖經》載秦州隴城縣,有杜工部故居,及其侄佐草堂,在東柯谷之南麥積山瑞應寺上。」按公以七月至秦州,十月赴同穀,此所記皆因暫寓而言之耳。《秦州雜詩》:「傳道東柯谷,深藏數十家,對門藤蓋瓦,映竹水穿沙,瘦地偏宜粟,陽坡可種瓜,」又曰:「東柯好崖谷,不與眾峰群,落日邀雙鳥,晴天卷片雲」——東柯景物,見於公詩者,略如此。

  是時,有《夢李白二首》,《天末懷李白》,《寄李白二十韻》。

  李時被罪,在謫戍中。

  又有寄高適、岑參、賈至、嚴武、鄭虔、畢曜、薛據及張彪詩。時贊公亦謫居秦州,

  《宿贊公土室》:「數奇謫關塞」,《宿贊公房》:「放逐寧違性」,《別贊上人》:「贊公釋門老,放逐來上國」;趙仿曰:「贊公亦房相之客,時被謫秦州,公故與之款曲如此。」按史稱房琯好談佛老,趙說是也。

  嘗為公盛言西枝村之勝,因作計卜居。置草堂,未成,會同谷宰來書言同谷可居,遂以十月,赴同穀。

  《寄贊上人》:「近聞西枝西,有穀杉黍稠,亭午頗和暖,石田又足收,……徘徊虎穴上,面勢龍泓頭。」盧注:「西枝西曰『有穀』,定指同穀。『近聞』,必指同穀邑宰書。公《至同穀界》:『邑有賢主人,來書語絕妙』,此可相證。《同穀七歌》云:『南有龍兮在山湫』,後《發同穀詩》云:『停驂龍潭雲,回首虎崖石』,詩云虎穴龍泓,指此無疑。」按公既居東柯,其地有山水之勝,瓜粟之饒,嘗思終老矣。故《秦州雜詩》曰:「東柯遂疏懶,休鑷鬢毛斑」,曰:「采藥吾將老,兒童未遺聞」,曰:「為報鴛行舊,鷦鷯在一枝。」然此一時之感想也。《秦州雜詩》開章便云:「滿目悲生事,因人作遠遊。」(此指侄佐也。《示侄佐》原注:「佐草堂在東柯穀;」佐居東柯,公來秦可依者惟此人,故亦居東柯。)《佐還山後寄三首》曰:「舊諳疏懶叔,須汝故相攜;」《示侄佐》曰:「自聞茅屋趣,只想竹林眠;」又嘗索佐寄米寄薤(《佐還山後寄三首》:「白露黃粱熟,……頗覺寄來遲,」「甚聞霜薤白,重惠意如何?」)又有《阮隱居致薤三十束》詩。此皆可證是時生計,仍仰給於人,則秦州之居終非長久計矣。《發秦州》一篇,於公去東柯就同穀之理由,言之綦詳;詩曰:「我衰更懶拙,生事不自謀,無食問樂土,無衣思南州。漢源十月交,天氣如涼秋,草木未黃落,況聞山水幽。栗亭(栗亭鎮,屬成州同穀縣)名更嘉,下有良田疇,充腸多薯蕷,崖蜜亦易求,密竹複冬筍,清池可方舟,雖傷旅寓遠,庶遂平生遊(按此上言同谷之當居)。此邦俯要衝,實恐人事稠,應接非本性,登臨未銷憂,溪谷無異石,塞田始微收,豈複慰老夫,惘然難久留。」(按此上言秦州之當去。)

  途經赤穀,鐵堂峽,鹽井,寒峽,法鏡寺,青陽峽,龍門鎮,石龕,積草嶺,泥功山,鳳凰台,皆有詩。至同谷,居栗亭。

  錢謙益曰:「《寰宇記》:同谷縣有栗亭鎮。咸通中,刺史趙鴻刻石同穀,曰:『工部題栗亭十韻,不復見。』鴻詩曰『杜甫《栗亭》詩,詩人多在口,悠悠二甲子,題記今何有?』」多按鴻又有《杜甫同谷茅茨》詩,鹹通十四年作;曰:「工部棲遲後,鄰家大半無,青羌迷道路,白社寄杯盂……」

  貧益甚,拾橡栗掘黃獨以自給,《同穀七歌》:「歲拾橡栗隨狙公,天寒日暮山谷裡。」《新書》本傳:「甫客秦州,負薪采橡栗自給」,以同谷為秦州,誤也。《七歌》第二章:「長鑱長鑱白木柄,我生托子以為命。黃獨無苗山雪盛,短衣數挽不掩脛。此時與子空歸來,男呻女吟四壁靜。」寫當時貧況,尤慘絕。

  居不逾月,又赴成都。

  《發同穀縣》:「始來茲山中,休駕喜地僻,奈何迫物累,一歲四行役!」始以為可休駕矣,乃生計之迫益甚,故不得不去之也。

  以十二月一日就道,《發同谷縣》原注:「乾元二年十二月一日自隴右赴成都紀行。」

  經木皮嶺,白沙渡,飛仙閣,五盤嶺,龍門閣,石櫃閣、桔柏渡,劍門,鹿頭山,歲終至成都,《成都府》:「初月出不高,眾星尚爭光,」

  蓋當下弦矣。寓居浣花溪寺。

  《酬高使君相贈》:「古寺僧牢落,空房客寓居。」《成都記》:「草堂寺在府西七裡,極宏麗,僧複空居其中,與杜員外居處逼近。」趙清獻《玉壘記》:「公寓沙門複空所居。」按明年有《贈蜀僧閭丘師兄》詩,不知即其人否。

  時高適方刺彭州,公甫到成都,適即寄詩問訊。

  《酬高使君相贈》:「故人供祿米,鄰舍與園蔬。」《杜臆》以為故人指裴冕,恐非是。後有《卜居》詩云:「主人為卜林塘幽」,黃鶴,鮑欽止等亦皆以為是裴冕。顧宸曰:「裴若為公結廬,則詩題當標『冀公』,而詩中亦不當以主人卜林塘一句輕敘矣。」按顧說是也。史稱裴冕無學術,又貪嗜貨利,其人鄙陋,恐非能知公者。後又有《寄裴施州》詩,朱鶴齡已證其別為一人。則公與裴始終未嘗發生關係也。此後《江村》詩云:「但有故人供祿米,」《狂夫》云:「厚祿故人書斷絕,恒饑稚子色淒涼,」當與前是一人,其姓氏則不可考耳。或以為即高適,未聞其審。

  上元元年庚子(760)

  高力士配流巫州。高適改蜀州刺史。元結撰《篋中集》。

  公四十九歲。在成都。春卜居西郭之浣花裡,《寰宇記》:「浣花溪,在成都西郭外,屬犀浦縣。」

  表弟王十五司馬遺貲營造,徐卿疑即知道、蕭實、何邕、韋班應物侄,三明府供果木栽,開歲始事,

  《寄題江外草堂》:「經營上元始。」

  季春落成。

  《堂成》:「頻來語燕定新巢。」按《寄題江外草堂》:「誅茅初一畝,廣地方連延,……敢謀土木麗,自覺面勢堅,亭台隨高下,敞豁當清川。」《絕句漫興九首》:「野老牆低還是家,」此草堂結構之大概也。《送韋郎司直歸成都》原注:「余草堂在成都西郭」;《絕句三首》:「茅堂石筍西」(石筍街在成都西門外);《西郊》:「時出碧雞坊,西郊向草堂」,《堂成》:「背郭堂成蔭白茅」,《遣悶呈嚴二十韻》:「南江繞舍東」,《卜居》:「浣花流水水西頭」,《狂夫》:「萬里橋西一草堂」,《懷錦水居止》:「萬里橋南宅」;《遣悶呈嚴二十韻》:「西嶺紆村北」,《懷錦水居止》:「雪嶺界天白」;《懷錦水居止》又曰:「百花潭北莊」,《狂夫》:「百花潭水即滄浪。」據此則草堂背成都郭,在西郊碧雞坊石筍街外,萬里橋南,百花潭北,浣花溪西,而北望則可見西嶺也。陸遊云:「少陵有二草堂,一在萬里橋西,一在浣花,皆見於詩中。」按公實無二草堂,放翁在蜀久,顧不辨此,何哉?宋京《草堂詩》云:「野僧作屋號『草堂』,不是柴門舊時處。」放翁必以野僧所營者誤為公之草堂矣。

  時韋偃寓居蜀中,嘗為公畫壁,見《題壁土韋偃畫馬歌》。又有《戲題王宰畫山水圖歌》,梁氏亦編在上元元年成都詩內。然玩詩意,當是公見宰此圖而作歌,圖非公所有也。《戲為韋偃雙松圖歌》亦此類。

  初秋,暫遊新津,晤裴迪,《和裴迪登新津寺寄王侍禦》鶴注:「此必公暫如新津,與裴同至寺中,故有此作。當在上元元年。蜀至成都才數百里,故可唱和也。」多按詩云:「吟詩秋葉黃,蟬聲集古寺」,則是作于初秋,然《贈閭丘師兄》、《泛溪》、《南鄰》、《野老》諸詩,皆作于成都,而時序與《和裴詩》略同,知公在新津未嘗久留也。

  秋晚,至蜀州,晤高適。

  《奉簡高三十五使君》:「行色秋將晚,交情老更親,天涯喜相見,披豁對吾真。」仇曰:「高由彭州刺蜀州,公時在蜀;《年譜》云:『上元元年,間常至蜀州之青城新津,』是也。」

  冬,複在成都。

  《建都》、《村夜》以下諸詩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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