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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陵先生年譜會箋(9)


  上元二年辛醜(761)二月,崔光遠代李若幽為成都。三月,段子璋反於東川,陷綿州,東川節度使李奐奔成都。五月,崔光遠擒子璋,牙將花驚定恃功大掠。十二月,嚴武為成都尹。是年,王維卒。

  公五十歲。居草堂。開歲又往新津,二月歸成都。

  《題新津北橋樓》、《游修覺寺》,朱氏並編在上元二年,前詩云:「望極春城上」,後詩云:「吾得及春遊」,知本年春,公又在新津。然《漫成二首》曰:「江皋已仲春」,《春水生二絕》曰:「二月六夜春水生」,《絕句漫興九首》曰:「二月已破三月來」,《春水》曰:「三月秋花浪」,《江亭》曰「寂寂春將晚」,並《寒食》首皆成都詩,舊皆編在上元二年。故知公再游新津,必在是年二月前,其返成都,則至遲在二月初也。

  秋至青城,《野望因過常少仙》:「秋望轉悠哉,竹覆青城合,……」草堂本編在上元二年。

  旋又歸成都。

  鶴注《石犀行》:「上元二年秋八月,灌口損戶口,故作是詩。」(石犀在成都府城南三十五裡)又《楠樹為風雨所拔歎》,及《茅屋為秋風所破歌》,草堂本並編在上元二年成都詩內。

  是時多病,《一室》:「巴蜀來多病。」

  生計艱窘,《百憂集行》:「強將笑語供主人,悲見生涯百憂集。入門依舊四壁空;老妻笑我顏色同。癡兒不知父子禮,叫怒索飯啼門東。」鶴據詩中「只今倏忽已五十」句,定為上元二年所作。同時作《茅屋為秋風所破歌》、《赴青城縣出成都寄陶王二少尹》、《重簡王明府》、《一室》、《病柏》、《病橘》、《枯棕》、《枯楠》諸詩,意緒並同,皆客寓窮愁之感,知是時公生計又頗艱也。《百憂集行》:「強將笑語供主人」句,黃鶴以為指崔光遠,史雲光遠無學仕氣,宜與公不相合也。

  始有遷地吳楚之念。

  《一室》:「巴蜀來多病,荊蠻去幾年?應同王粲宅,留井峴山前。」《逢唐興劉主簿弟》:「輕舟下吳會,主簿意如何?」蓋欲約劉東下,故問之。

  冬,高適至成都,嘗同王掄過草堂會飲。

  有詩題「王十七侍禦掄許攜酒至草堂,奉寄此詩,便請邀高三十五使君同到。」後又有《王竟攜酒高亦同過》詩。

  代宗寶應元年壬寅(762)

  四月,玄宗肅宗相繼崩,代宗即位。七月,嚴武召還,高適為成都尹;徐知道反,以兵守劍閣,武不得出。八月,知道為其下所殺。是年,李白卒,李陽冰編白集。郎士元補渭南尉。

  公五十一歲。自春至夏,居草堂。與嚴武唱和甚密,武時有饋贈。

  見《謝嚴中丞送青城道乳酒》及《嚴公仲夏枉駕兼攜酒饌》等詩。

  七月,送嚴武還朝,以舟至綿州,抵奉濟驛,登陸,遂分手而還。

  《奉濟驛重送嚴公四韻》,郭知達本注:「奉濟驛在綿州?三十裡。」

  會徐知道反,道阻,乃入梓州。

  《戲題寄上漢中王三首》原注:「時王在梓州……」詩云:「群盜無歸路,衰顏會遠方。」蓋將赴梓州時作也。《從事行》:「我行入東川,(東川節度使治所在梓州,)十步一回首,成都亂罷氣蕭索,浣花草堂亦何有?」

  秋末,回成都迎家至梓,

  仇曰:「《年譜》謂寶應秋末,公回成都迎妻子。遍考詩中,無一語記及,知公未嘗回成都矣。」多按《寄題江外草堂》,黃鶴編在廣德元年。李泰伯雲公在梓州,懷思草堂而作是詩。詩曰:「偶棄老妻去,慘澹淩風煙,」似指徐知道亂後,攜家出成都事。然則公實嘗回成都取家矣。仇又據《舍弟占歸草堂檢校》詩:「熟知江路近,頻為草堂回」之句,以為迎家至梓,必弟占代任其事。不知「頻為草堂回,」乃公囑弟之語,意甚明,與迎家至梓事何涉?又按明年《九日》詩云:「去年登高郪縣北」,郪縣,梓州治也。九日登高於縣北,則赴成都迎妻子,必在重九後,《譜》雲秋末赴成都,蓋有據也。

  然頗有東遊之意。

  《奉贈射洪李四丈》:「東征下月峽,掛席窮海鳥,萬里須十金,妻孥未相保。」

  十一月,往射洪縣,《野望》:「仲冬風日始淒淒」,又曰:「射洪春酒寒仍綠」,知至射洪時,正十一月也。

  到金華山玉京觀,尋陳子昂讀書堂遺跡,

  《冬到金華山觀因得陳公學堂遺跡》:「陳公讀書堂,石柱仄青苔,悲風為我起,激烈傷雄才。」按李、杜、韓、柳皆推重子昂(見李陽冰《太白集序》,韓愈送《孟東野序》及《薦士》詩,柳宗元《楊評士文集序》,)而公傾心尤甚。在綿州時《送梓州李使君之任》詩云:「遇害陳公殞,於今蜀道憐,君行射洪縣,為我一潸然。」《陳拾遺故宅》云:「位下曷足傷,所貴者聖賢,有才繼《騷雅》,哲匠不比肩,公生揚馬後,名與日月懸。……終古立忠義,《感遇》有遺篇。」他人但稱其文字復古之功,公獨兼頌其人格之偉大,可以占其懷抱矣。

  又訪縣北東武山子昂故宅。

  《陳拾遺故宅》:「拾遺平昔居,大屋尚修椽,悠揚荒山日,慘澹故園煙。」又:「彥昭超玉價,郭震起通泉,到今素壁滑,灑翰銀鉤連。」蓋趙彥昭、郭元振題壁尚在也。

  旋複南之通泉縣,訪郭元振

  故居,于慶善寺觀薛稷書畫壁。

  鶴注《過郭代公故宅》:「郭公,魏州貴鄉人,宅在京師宣陽裡。今雲故宅,當是尉通泉時所居。」《觀薛稷少保書畫壁》云:「畫藏青蓮界,書入金榜懸。仰看垂露姿,不崩亦不騫,鬱鬱三大字,蛟龍岌相纏。又揮西方變,發地扶屋椽,慘澹壁飛動,到今色未填。」《輿地紀勝》:「薛稷書『慧普寺』三字,徑三尺許,在通泉縣慶善寺聚古堂。」米芾《海岳名言》:「薛稷書『慧普寺』,老杜以為『蛟龍岌相纏』。今見其本,乃如奈重兒握蒸餅勢,信老杜不能書也。」又曰:「老杜作薛稷『慧普寺』詩云『鬱鬱三大字,蛟龍岌相纏。』今有石本,得視之,乃是勾勒,倒收筆鋒,筆筆如蒸餅。『普』字如人倔兩拳,伸臂而立,醜怪難狀。」趙曰:「稷書『慧普寺』三字乃真書,傍有贔屭纏捧,此其『蛟龍岌相纏』也。稷所畫西方變相則亡。」張遠注:「『發地扶屋椽,』謂西方之像起自地面,直至屋椽。」

  又於縣署壁後觀稷所畫鶴。

  見《通泉縣署壁後薛少保畫鶴》詩。《名畫錄》:「又蜀郡亦有(稷)鶴並佛像菩薩等,傳於世,並稱神品。」

  廣德元年癸卯(763)歲初,岑參自虢州長史入為太子中允。夏,章彝守梓州。八月,房琯卒。秋後,高適禦吐蕃無功。十月,吐蕃陷長安,代宗幸陝州。是年,元結除道州刺史。耿登進士第。

  公五十二歲。正月,在梓州,聞官軍收河南河北,便欲還東都,俄而複思東下吳楚。

  《春日梓州登樓二首》:「厭蜀交遊冷,思吳勝事繁,應須理舟楫,長嘯下荊門。」仇曰:「蓋恐北歸未能,轉作東遊之想也。」按《春晚有雙燕》詩曰:「今秋天地在,吾亦離殊方,」亦指東遊而言也。

  間嘗至閬州,因游牛頭、兜率、惠義諸寺。既歸梓,又因送辛員外,至綿州。

  仇注《巴西驛亭觀江漲呈竇使君二首》曰:「寶應元年夏,公送嚴武至綿州,廣德元年春,公在梓州,有《惠義寺送辛員外》詩,中雲『細草殘花』,蓋春候也,末雲『宜到綿州』,蓋重至綿州矣。此詩末章言春暮,正其時也。今依黃鶴編在廣德元年春綿州作。黃謂《年譜》脫漏,是也。」多按自惠義寺送辛員外同至綿州,寺在郪縣北,而郪縣即梓州治,則是歸梓州後,再至綿州也。

  自綿歸梓,《涪城縣香積寺官閣》:「寺下春江」,《涪江泛舟送韋班歸京》:「傷春一水間」,與前綿州詩節候同。涪城在梓州西北五十五裡,綿州又在涪州西北,故知至綿州後,嘗歸梓州,蓋涪城為自綿歸梓必經之地也。

  又往漢州。

  《舊書·房琯傳》:「寶應二年(即廣德元年)四月,拜特進刑部尚書。」公《陪王漢州留杜綿州泛房公西湖》雲「舊相追思後」,《得房公池鵝》云:「為報籠隨王右軍」(以房公在途次也),朱雲二詩「俱及房公赴召,則廣德元年春,公嘗至漢州矣。舊《譜》不書,略也。」仇曰:「今按《唐書》謂召琯在寶應二年之夏,……恐誤也。據此詩,春末蓋已赴召矣。」

  夏返梓州。

  時章彝為刺史,公《陪章留後侍禦宴南樓》曰:「絕域長夏晚」,又曰:「屢食將軍第,仍騎禦史驄。」知夏日,公複在梓也。

  初秋,複別梓赴閬。九月,祭房琯。

  琯以八月卒於閬州,公祭文題九月致祭。

  秋盡,得家書知女病,因急歸梓。

  《客舊館》舊次在廣德元年梓州詩內,詩有「初秋別此亭」及「寒砧昨夜聲」之句。仇曰:「《年譜》謂秋往閬州,冬晚複回梓州。據此詩,則是初秋別梓,秋盡複回也。」多按仇說是矣。《發閬州》曰:「女病妻憂歸意急,秋花錦石誰能數?別家三月一書來,避地何時免愁苦!」別家三月,與初秋別梓,秋盡複回,時期正合。

  十一月,將出峽為吳楚之遊。

  《將適吳楚留別章使君留後兼幕府諸公》,鶴編在廣德元年十一月,雲是代宗未還京時作,故詩云:「重見衣冠走,」「黃屋今安否。」按公蓄念出峽,見於詩者,始自上元二年之秋。自是吟詠所及,數見不鮮。至本年春作《雙燕》曰:「今秋天地在,吾亦離殊方。」同時《知歌行送祁錄事歸合州因寄蘇使君》曰:「君今起拖春江流,余亦沙邊具小舟,幸為達書賢府主,江花未盡會江樓。」江花,荷花也。秋晚自閬州歸。作《客舊館》曰:「無由出江漢,愁緒日冥冥,」則行期已屆,猶不果就道,因而興歎也。本年冬作《桃竹杖引》曰:「老夫複欲東南征,乘濤鼓枻白帝城,」則行期雖誤,而東行之念,猶無時或忘也。至是而親朋饋贐,行資已備,(《留別章使君》曰:「相逢半新故,取別隨薄厚。」)且已賦詩取別,則居然啟程有日矣。王嗣奭曰:「章留後,所為多不法,而待杜特厚。公詩屢諫不悛,想托詞避去,乃保身之哲,不欲以數取疏也。不然,有此地主,不必去蜀,又何以別去,而終不去蜀耶?後章將入朝,公寄詩云『江漢垂綸』,則公客閬州,去梓不遠。」多按公蓄念出蜀,三年於茲,(《草堂》:「賤子且奔走,三年望東吳」)躊躇至是,始果成行,想行旅所資,出於章留後之助居多。其所以卒抵閬而返者,則以嚴武回蜀故,初非始念所及也。謂公之于章,屢諫不悛,頗懷失望,則有之。若曰詭詞去蜀,意在避章,誣公甚矣。後至閬州作《遊子》曰:「巴蜀愁誰語,吳門興杳然,」知公東遊之行,非虛飾矣。矧其時方有功曹之補,徒因欲下峽,遂不赴召,則其立意之堅決,尚有何可疑?

  於是命弟占歸成都檢校草堂,公之來蜀,四弟唯占與俱。自客歲移家至梓,離草堂且一年矣,至是始命占往檢校,臨行示詩曰:「久客應吾道,相隨獨爾來,熟知江路近,頻為草堂回。鵝鴨宜長數,柴荊莫浪開;東林竹影薄,臘月更須栽。」其意蓋終當歸住草堂,故命弟頻往檢點,使勿就蕪廢。前此有《寄題江外草堂》詩;又有句云:「為問南溪竹,抽梢合過牆?」(送《韋郎司直歸成都》,原注:「余草堂在成都西郭」)又云:「我有浣花竹,題詩須一行。」(《送竇九歸成都》)後此歸至草堂有詩云:「不忍竟舍此,複來薙榛蕪。」知此數年間,東西奔突,實無一日忘懷於草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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