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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價值的最低限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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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二字我們要認識他的真正價值,要估衡他的價值的分量,因這個問題,久已費盡多數賢哲的心腦,但高談玄理,則不切於事實,過重唯物觀,則棄卻精神上的感受。兩者皆不獲其正解,因之駁辯紛起,多歸無當,我想固然人生問題甚難分解,而我們一日彳亍在生之途上,即不能不求生之決定;因為沒有這一點,我們又如何有立身安心的東西?在我們的內在的意識,外在的環境中卻如何去生存著?即如中國的哲學,誠屬多偏於侈談性理,近于談玄,而所謂「飛鳥魚躍」;所謂「執兩用中」;所謂「即去即行」;所謂「克己復禮」;所謂「存天性而祛物欲」,這些話極似遷闊,無當事實,然在主此說者之個人所服膺毋失,見諸行事。已足以使其終生受用不盡。其說的是非正誤,屬哲學思想的批評範圍以內,姑不與論;而他所以必要主張一種如合格之般的言詞去切己勵行,正是他從繁複迷惚的人生的歧途中,我得一條路去走。其為坦坦蕩的大道,或是迂曲崎嶇的小徑,那就不可得而知,在行者自身,則確是走上萬「人生」的途徑。由此他可以得到優遊快樂的報償,也可以得到悲苦爵煩的施禮,不過他究竟不是沒曾嘗試到人生之趣味的。 人生價值,誰也沒有一定不移的衡。但至少每人總要有他自己的。因為人本是有感覺及運動二種本然,又有由此二者運合而成的反射功用及其想像,於是對於事物,有善惡的評論;對於思想有取捨的分別。意志的起源,與擄而充之而成的社會連合的根本條件,全由此微點發生。人類的歷史,即是感覺與運動的發達史;而此二者的根本關係,卻全由每個人的人生價值之決定的各別態度而異其趨向。感覺固屬本能運動亦然,不過除了無知無覺的嬰兒之外,其天然的本能,恒受外圍的環境,及內在的意識之變更所支配改變,時時不同,此理甚深,非此篇所能盡述,但例如宗教上神力開信仰,哲理上探求的默示,文學上情緒的傾流,也何嘗脫離各個人所認識決定的人生價值的範圍外去。赫胥黎曾謂:「夫性之為言,義訓非一,約而言之,凡自然者謂之性;與生俱生者謂之性。故有曰萬物之性,大川水流,鳶飛魚躍是已;有曰人生之性,心知血氣嗜欲情感是已。」(從嚴譯)自然的,與生俱表的,這就是人生而具的本能,不過本能有時受了外圍的迫逼,變遷,當然不能在一個範疇之中,其所以能改其方向的,一句話就是由於各個人對於其「人生」價值之認識不同之故。 一個縱橫捭闔的政客,他是有何等人生價值之決定?一個肩柴的樵子,他是有何等人生價值的決定?一個多愁而柔性的少女,她是有何等的人生價值的決定?一個博聞廣識的學者,他有何等人生價值的決定?推而至於無量敵人等,處境不同思想不同,經驗不同,自然會路出多歧。但正如尼采所說的重新估定價值,只有被我們自己去決定而已。我們在這等紛擾、迷妄的時代,雖是我們自己寧願拋開這個問題不管,但自然的趨勢,會使我們有決定主觀上的人生價值的必要。什麼「不朽」,什麼「永在」,什麼「大自我的擴展」,什麼「人生的綿延」,這些哲學者的話,也都是由此中產出的。渺小的我,將何適何從。 人生價值的最低限度,我的直觀以有二種。 (一)情緒生活的游衍,胡致齋雖有一句話是「學者務名。所學雖博,與自己性分,全無干涉,須甚事?」古人治學,以理學家的眼光來治學:尚須時時提到性分兩個字上去,可見過重計較而偏傾理想的生活,是在人間不能恒存的。近代文學批評家溫齊司德曾有一句話是「情緒在一種地位上是自重的,人格的;非在他方面卻是普遍的。」人類社會所以當教人留戀,使人涵濡於其中的,只有人間真正情緒的談洽融合。理情誠能開啟知識的秘鑰,然而他使我們學,使我們去,卻不能使我們從純直的心中感到永久的趣味。所以一個人非少卻情緒的生活,不特他自力覺得在人生的險峻與崎嶇的長途上,走的乏味,即客觀的森羅萬象,也感到冷漠之感。項安世曾說:「天地萬物之所以感,所以久,所以聚,必有情焉,萬物生感也,萬古養一久也,會一歸一聚也,去斯三者而天地萬物之理畢矣。」我說人必須有情緒生活的遊衍處亦有在長。感「久」,「聚」,都是在人間建行不見的,但少卻情緒來作縫系的鎖鏈,試問世界能否不成一個沙漠? 只是盲目作事,研究,到底卻為何來?固然人生絕沒有盡極的目的,而在此中,亦要多少感點趣味,他方識得人生之真義。獨有情緒生活能擔當起這個重任,花開鳥啼,雲飛蟲散,以及真誠的哀樂的情緒的發揮;或感,或動,或思,或行,不計較,不預算,正其所不能不正,行其所不能不行,這正是宇宙的洪流,所以永沒有停息之一日的緣故,而戒於此中也可得到人生價值的趣味了。 (二)自己人生觀的確定。德國哲學名家康德以為注重主觀之形式,皆由我之自覺性所產生。我想人間的形形色色皆屬外在的,設使我們完全棄去主觀上的審定,甄別,取捨,則外物於何有?我們的行為知覺,以及與外在的客觀物體,處與有關係的無一非自我活動的結果。哲學上所謂的認識論,與此自我的活動有極大的關係,我姑不引證,然有我而後有世界,世界一切的印象及其活動,皆視我為轉移,故名花皎月,當其境者有哀愉之不同;醇酒勝地在其時者有恬然優劣之分界,蓋自我的人生觀至不一律,黑白是非,乃不納入於一種軏物之中。人的觀念,隨時空而有變化;但所謂時間,亦間俱屬活動的瞬變的,人類的感有對於他們,所以起不合的應感者,又由於教育,經驗環境種種的暗示中來。總而言之:人生觀固不一律,但最低限度總要有一個,而且每個人有一個。如有的偏重直覺生活,有的偏重理性生活:也有人願以醇酒婦人而度其浪漫之生,有人則力學孳孳以遂其長去之願,但流芳與遺臭原沒有了不得的分別,其是非且不論而至其自己確定的人生觀,總勝於且以優遊,且以卒歲者遠甚。人有其一定的人生觀,方可以有鵠可射,有光可尋;換句話:就是有路可走。如此等人,無論如何有其自覺的地方,所謂生存者即是被覺(to is to de Helceiued),他所以有被覺之處,便可立下他的人生觀的界限,由此可以循軌而趨其生活不是無目的,空處,浮薄,無聊了。 上述二端,是我匆忙中所想的,要求人生價值的最低限度的必要條件。也是人所以在「生」中多少尋點趣味的地方。至於何種情緒為相實,何種人生觀為妥適,非本為中論所及,只得付之闕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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