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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詩小記」(4)


  九

  雪萊的「西風歌」是每位研究(或則鑒賞吧)英國詩歌者必讀而且愛讀的一首詩。(記得曾有人譯成新詩)除掉作者想像的豐富,活躍,與種種比喻的明切有力外,更能將西風,秋,空間,時間人生的變化,物我的調諧,聯為一體,使讀者深思,追懷,挑動心弦,這真是非天才洋溢的詩人便難於著筆的好詩。但好詩的內容譯成另一種文字尚可傳達梗概,至於原文的音律,節奏,無論如何,無法迻譯。詩歌要素乃在內容外形交互相為用,不像其他文字作品,形式稍可輕看。詩歌須能唱,能嘯,至少也要能吟哦,作抑揚輕重的音讀。——從聲音的暢達中見出內容的效率。絕非只求明白意思,看清刻畫,便盡了鑒賞詩歌的力量。何況,詩中字句原有多少,不是簡捷痛快,一覽即悉;或粗疏看過便能盡得作者委婉曲傳的所在。如不連同形式,——借音樂性的節奏,韻律,使口耳交融,情感釀化,便失掉了詩中的要性。

  雪萊此詩在節奏的方法上用的是三步連環韻Terza Rima,(此二字是拉丁文)即每一段中以三行作一小段,共四小段,十二行,又添上二行的對偶作結。全詩五大段,每段如此。而每段前十二行(不能謂之為十二句,)其韻腳用aba,bcb,cbc,ded,……可以相互鉤連。這種三步連環韻法與抑揚格不同,但因第二行與第四行第六行韻腳相同,而第五行與第七行第九行韻腳相同;第八行與第十行第十二行韻腳相同,從隔離互換的韻律中,含有抑揚格的變化效果,在聽時讀時的諧稱上有意想不到的和美。而每大段末二行,用對偶句作結,更得「香遠益清」的妙處。試讀其第一二三段既皆用0 hear二字收音。第四段用Proud,末段用Behind,不惟同以D母收音,而這兩個字又皆有兩個主音,拼出之聲長短微近。這是多煩難的一種文字音調的組織。(至於每行中之強音重讀等尚未談及)若以為雪萊只有偉大詩人的意象及超人的想像,而無控制字句的能力,又如何能使這樣巧妙文字的組織至當,恰稱,真若天衣無縫?它所以有永久流傳價值的原因,除卻意象,音樂性的調諧並不可輕視。固然,徒炫外形毫無內容,至多不過是悅於耳而不能通於心。不過,天資駿發的詩人,即在格律中絕不會以內容稱合形式,反能創造更和美的外形,婉委精妙地表現其內容。所以要這般如此,並非在使才逞巧,驅辭逐貌,因為有聲律的諧和,聽讀起來,異常順適。故在選音用字的藝術上不能不更為精切。若專務外形,刊落內蘊,當然要墮入魔道。而無相稱的外形,縱有聲律,也難引人注意。音樂的功用尚不可忽視聲音中的意境,何論詩歌。

  偶談詩人的文字技巧,故引雪萊此詩作證。時世變易,文藝的形式自有新型。現在,我不是提倡作詩的人全以中國舊體詩或西洋前代的名作為模範,然略微談及或可供有志寫新詩作一比較。

  十

  「故練於骨者析辭必精,深乎風者述情必顯」。

  劉彥和對於艾章風骨的解釋,真可謂要言不煩。平常我們只說「骨氣」,「骨格」;或則「風采」,「風華」,看人品與評論文字往往用相同的名辭。實則更進一步,將兩者合為一體,方能表裡俱到,華實兼充。「風」字直接的釋義是所謂動,用在詩中有文采流動之意。要使情感發揚從字句上得哀樂的契合,莫先於風。「情之含風猶形之包氣」,是劉氏自己最確切的注解。可見「風」屬￿情感的如何表達,因為每人雖具五官百骸的外形,如無氣在外形裡面,動盪,均勻,那只是土木形骸。即血肉充滿,也少不了呼吸的通達。「風」與「氣」之關係在此。而中文中往往好用「氣機」,「神氣」,亦俱與「風」有關。行於內者是「氣」;因氣機和暢而著之於外的便是「風」。「骨」者幹也,是撐持一個有機體生物的主要質素。推而至於行為,言動,都可表現出種種剛勁的力量。故好文章必使情感的發華與氣魄的深厚兩者互相稱合,方能篤實光輝,不同泛泛。

  詩歌或以為可重風而輕骨,或以為可騁辭而拋力,都是一偏之見。無論若何描寫,詩中而無清遒峻健的風骨絕不易成為偉大的作品。(偉大不是以長短定論)就是有所偏至,也是令人惋惜的。

  陸雲曾與陸機一書謂:「往日論文先辭而後情,尚勢而不取悅澤……」云云,自道甘苦,也正是自評得失。辭藻在先,以情隨辭,情感怎見真純?徒尚文勢,不理風華;縱有骨力,豈奈枯槁。這正可與偏重風偏重骨的是非互相比證。蓋獨傾一方,定有過當,不是空炫光采,便成虛撐門面。其失在侈濫;在空洞;在華實不能諧調。文章如是,詩歌尤甚。必將「風」「骨」凝合,各盡其長。「風力」,「骨骾」既成一體,在詩人所意想的世界——觀感中的情與智;巧妙文詞的火彩;勻稱有節奏的聲調上,便不多不少,不偏不重的表露出來。給聽者讀者一個心所欲言口不能言的悅懌,激動,而詩人風格之高下從其風骨的運用適合與否上亦能見出。譬如我們習見的文言慣用語:「風流文采」,「其秀在骨」,不論衡鑒人品,形貌,或評量詩歌,一例俱可應用。頭一句予人美感,第二句予人重視。既非輕靡,冗俗,又不缺乏深沉朗健的內蘊。——必如此方夠得上有高妙遒上的風格。

  至於劉氏所說「析辭必精,……述情必顯」,乃指文字先有風骨而後辭藻可以精當,情感可以顯示。更是外形與內蘊調和一致的明證。因為文字(詩歌在內)無風骨可言,即具辭藻多是冗濫;即有情感多見粗浮,與精當清顯相去尚遠。關於此點暫不詳談。略述風骨問題,對於只知斤斤於詩歌的形式論者,或有一點補益?

  十一

  蘇東坡讚美杜甫的四句詩:「王侯與螻蟻,同盡歸邱墟。願聞第一義,回向心地初。」以為文字外別有事在。一切崇高的文藝作品都得要在文字外別有「事」在,方能具興觀的微旨,有深長的感動,不止詩道應分如此。顏之推曾謂:「文章當以理致為心腎,氣調為筋骨,事義為皮膚,華麗為冠冕」。其推重「理致」或以為不免過重?然思想是文藝作品的主幹;是作者對宇宙萬物萬事的衡度。缺少思想,雖有人物,事件,雖有氣調,辭藻,上者不過塗澤,工飾,下等的便成百衲湊補。即在視聽上也留不下一點點重要的印感,更那能談到會心愜意,相悅以解。——文藝的效果自難達到,至多是「雕蟲小技」罷了,與真正的創造品隔離極遠。所以就是近代研究文學原理的學者也不能不以思想(哲學的要素)為其第一要素。

  有人以為詩歌不可與其他文藝等量齊觀,「理致」可以看輕,而以氣調華麗為要務。這一樣是對詩歌的誤解。照古舊說法,孔子的三個字「思無邪」,一語破的,把詩的根本義含育其中。注解家議論紛紜,見地不同,其實依我私見,「無邪」只可作「真誠」釋,去偽存誠是人生論理(或道德)的第一原理,詩歌不過借重音律的字辭,表達詩人獨有的而又是公共同感的性情與所見的意象。去偽存誠更屬緊要。或者,詩人可以冒充,詩料可以強湊,詩思可以偽造,詩形也可自由變化?獨至於詩人之性情卻不能矯揉造作。所謂用思無邪,即所思所感無非真切,無言不由心之弊。喜,怒,愛,憎,誠於中而以技巧的文辭聲調現於外,這才是詩,——真詩人之詩。「理致」在詩歌中雖是間接的傳達,然偉大詩人的名作卻不能無「理致」的含蘊。詩歌裡的「理致」,非專指鉤深取極,校練名理的論辯;非裁度是非衡量事物的批評;更非道德教條,修身格律,只是詩人對客觀對象的主觀的興感,精察,醞化,不能已於思;不能已於言,直述正論便成議,說,成述寫的散文。委婉,曲達,刊落論理的Logic的關合,作具體的興歎,使聽者讀者從聲音調適中引起印感,從言外的啟發中拾取明慧。所以,詩歌雖不同於散文,小說,而「理致」的要素仍不能缺。不過是委婉的,曲傳的,言外的,不像論事理寫人物的直截了當罷了。(直截了當四字只是比較的說法,其實好的散文,小說,論理寫物亦何嘗是十分直截了當。)

  「理致」似難論解。蘇東坡論杜詩四句的文字外別有「事」在,他所標舉的「事」,似即更深遠的「理致」。蘇氏以杜句與一般只會吟風是風,弄月是月的平凡詩相比,自然它是別有「事」在。即與技術稍優能將意念贈予讀者的詩句比:或則人云亦云,或則瑣碎虛浮,不能向深處遠處更崇高處著想,給人以偉大的悟解,則縱有意念哪能與此並論。王侯螻蟻千古一坯,夫誰不知,豈待詩人提示,更豈待像杜甫的提示,不過緊接下面十字:「願聞第一義,回向心地初」,從極通常的自然現象上了悟到人生宇宙的根本義諦,不便即下斷語,意在求深入超絕的解釋。這種「理致」自非只有普通意念的詩人所能比擬。其佳處又在是詩,不是說教,談禪,與校證哲理。若有用心的讀者接讀下去,自不許他不沉吟尋思,不許他不恍然有悟,悵然自失!蘇氏的「事」字似指此點。

  不過此等「理致」須渾和言之,只可給人興觀,不是給人誥誡,也非教導。差二步便墮入理障,而逸出詩的境界。所以王維用佛經見解作五言絕,意更明徹,理更昭晰,卻不是詩了。

  「即病即實象,趨空更狂走。無有一法真,無有一法垢。」

  「因愛果生病,從貪始覺貧。」

  等句,與偈詞,格言何異?焦易堂評杜甫那幾句是:「亦偶及此耳,要非本色,必也其摩詰乎。」評王維是「……非其見地超然,安能鑿空道此。」焦氏的評論是只見「理」而不論「詩」,因王維曾多少修習佛理,遂以為是其本色,見地超然。即使如是,與「詩」何干?惟非「本色」,故杜甫能在文字外別有「事」在;惟是「本色」,不理會「詩」,只談「理致」。如唐之寒山拾得好做禪詩,宋之邵堯父好做理學詩,無論其若何通俗,若何利用活言語,試問讀詩者的興感怎樣?明理則可,興感便無關涉。詩人的「理致」若不通過情感,含蓄醞化,其所表述的純屬智慧的直接傳佈,那與散文有何差異。

  「理致」也是詩的心腎,不過要掩覆在衣服之下,藏於筋骨皮膚的圍繞之中,(表達的方法與給人的尋思力,與散文不同。)氣絡相通,為人體的主宰。——是詩歌的生命力。

  別種文藝的「理致」雖不能不借重筋骨,皮膚,衣服的掩映,但與詩歌比便差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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