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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詩小記」(2)


  四

  文章上常用的兩種比喻方法,所謂明喻,暗喻,都要借重另外的物事以類比顯見文中抽象的情理,與貼切的形容。不過在學術文或普通散文中用的最多的是明喻,暗喻較難也較為少見。明喻乃直接的對比,引一物事的動象加重本意的分量,氣勢。例如「芙蓉如面柳如眉,」「如水銀瀉地,無空不入」「如月之升,如日之恒」,「恰似一江春水向東流」等句,使人一讀易悉,相比之下意象更為明顯,能增加瞭解感動的成分。暗喻是詩人最擅長的「拿手戲」,不過用法略難,求其恰合,妥貼,不隔閡,不隱晦;一樣是加重文字的分量與氣勢,更多一層耐人尋味的曲折;這樣曲折卻非居心繞彎兒,是要使讀者對詩中的情景,思致,有更深更切的留戀,因之,使詩力的啟發分外強烈,分外透入。《離騷》中暗喻甚多「蘇糞壤以充幃兮,謂申椒其不芳」,「何昔日之芳草兮,今直為此蕭艾也」,等句皆是。《詩經》的比興處,此法的應用亦廣,不必一一舉證。因為申訴本事,形容本意,直截說出,語簡易盡,加以明喻,比類自顯。(直接的對比)若用暗喻(間接的對比)是不逕說如彼,如此,仍以意類通比,卻不顯示主觀的肯定喻象,留予讀者一個進一步分析用思的機會。而且暗喻多含興意,「牆有茨不可掃也,中冓之言不可道也。」借牆茨作興引起下文固可;然意在暗喻毫無疑義。又如杜甫《重贈韋左丞丈》詩中說到「今欲東入海,即將西去秦」,隔過四句,使是「白鷗沒浩蕩,萬里誰能馴」。明明以暗喻為結,但不一直道破,讀者便感到意味的深長。白居易《琵琶行》中間有幾句明喻暗喻兼用,最易看出:「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語,嘈嘈切切錯雜彈,大珠小珠落玉盤。間關鶯語花底滑,幽咽流泉水下灘。」……「銀瓶乍破水漿迸,鐵騎突出刀槍鳴。」把琵琶音調橫說豎說無非借另外物事作喻,不過直接比附與間接比附交相為用,文字既不乾枯,意象又多生動。中國的詩詞賦與外國的詩歌的名作者都會利用恰切的暗喻。以加重詩情詩意的光華。否則數語直破,尚有何婉曲的趣味。豈止文人的詩歌好用這樣「拿手戲」,民間謠曲裡的暗喻法也隨在可見。並非作者故意不直說白道,用詩歌申訴情感,刻畫自然,最忌太直太顯,無山窮水盡,柳暗花明的曲折。那樣,讀者固易於明瞭,不假思索便以為這般,如此,然而感受上卻淺薄多了。只求「明瞭」,索性連明喻不必用,是一是二,落得省字省力。然詩歌除卻「達意」,最主要的是「興感」,所以這兩種喻法的應用俱不可少。

  劉彥和所謂:「且何者為比,蓋寫物以附意,颺言以切事者也。」這句話對於比喻的定義可謂「要言不繁」,——就是新詩的作者也應該加以珍視。

  五

  詩人的情感要豐富,要強烈,要深入一切物事的核心,要先能激動作者自己的肺腑,不過,——無論如何,表現出來卻多少總要耍點「手法」。所謂「手法」,不是障眼法,不是堆砌,隱瞞,更不是賣弄「才情」。把不能抑遏的情感與深入的觀察,橫空的想像打成一片化為有音樂性的詩句,不管詩人的個性如何,——剛勁或溫柔,雄壯或幽靜,灑落或拘謹,——但他須先經過一番「清煉」的工夫。直說,白道(非白描)只圖以理勝人,以教導付與讀者,即令真有所感,已不免空浮,粗疏之病。「氣盛言宜」,自具至理,然以之說詩,似還有待商量?也有一氣呵成,不假修飾,——在表現上沒有扭捏裝點的痕跡與做作的外形,一樣不失其為佳作。但找找古今詩人的這類例證,你讀去聽去,覺得作者情感的奔放,有力,仿佛如中國字的一派,真能「力透紙背」。蓋因氣盛而又有常日的素養,句法中自具調諧,歌唱中自有節奏,然而還需要有種種襯托,映帶,不過單因氣盛。讀者略不經意,便認為這等詩絕無一點「手法」,只是「天籟」,其實被詩人瞞過了。

  有文字上的素養,更有作者獨具的真感,加上想像的組合,以口以筆變成詩歌,重疊,往復,像是急不擇言,卻最富於感動,挑撥的力量。所謂一氣呵成的詩至少須有這樣根柢,並非專靠一點直覺的情感,不顧藝術,便能衝口而出,一揮而就。即以情感為證,若籠統,渾然,未嘗「清煉」,比附外象一無選擇,縱使真實,因為失掉了表達上剪裁的方法,音節上調諧的變化,反而將詩感沖淡,—因之減少了傳佈的效率。自然,徒講形式,是「詩匠」的能事,與真詩人的創作相去尚遠。不過,欲做一首好詩,則內涵外形兩皆完美,方易傳感;方易收興觀群怨的效果。即具「真感」,還須注意怎樣表達才可稱合,至於原是矯揉仿造的「偽感」,以手代心,強作支捂,已尚無感,何能感人。

  六

  西洋詩中Ode一體頗難譯為恰當的中國名詞。籠統譯作抒情詩,與Lyric易混,且亦難盡涵義。至從Noble Sentiment解釋,或作格高之詩;尤不相宜。各種詩體格高者甚多,何況Sentiment一字作格律風格講,相去甚遠。或則以「歌行」二字當之,雖似適當,亦不是十分妥貼。

  Ode詩體來源甚古,當文藝復興期末流行於意大利法蘭西,其後方傳入英國。司頻塞爾Spenser的Epithalamium一詩可算英國第一首的Ode。約翰孫及十七世紀的抒情詩家用此新體作詩不少。通常看去,這種詩體似乎沒有嚴整一定的規律,但那時的英詩人除卻約翰孫外,大都有整齊的節段,韻律。至十七世紀末,考萊方將不規則的Pindaric Ode介紹到英文學界。從此以後,英詩人便不嚴守舊日所習的此體格律,而有運用體裁字義的自由了。

  Ode介乎抒情詩與敘事詩之間,是一種音樂的抒情詩,而題材亦有較豐富的發展。以擬中國舊詩,與「歌行」略近,故普通譯作歌行未為不可。不過,中國的歌有長,有短,(如《隴頭歌》《子夜歌》等最短)而Ode在初流行時,行數較多,到後來很簡短的也有了。就以Epithalamium為證,共二十三節,每節有的十八行,有的十九行,總算起來,置之中國詩中也可稱為長詩。他如克茨的《夜鶯歌》,Ode to a Nightingale,格雷的Progress ofPoesy Ode都非簡短的抒情小詩。這種詩體長短皆宜,到後來亦無嚴格韻律的限制。故用作寫情,敘事,烘托想像,比較上較為利便。這一點與中國詩的「歌行」似相符合。因為「歌行」不比「律絕」,受字句數目的規定與韻腳平仄的謹嚴,富有自由伸縮性,無怪西洋的詩人從十八世紀來以Ode名其詩題的日多。

  Ode可謂為抒情詩之一體,但所以要特用此名目的原因,並不專在內容,形式的關係亦頗重要。大致因外形不同,Ode可分三種:一、規則節段的Ode(叫做Sapphic Ode)二、規則的希臘詩首句的Ode(或叫做PindaricOde)三、自由體Ode。頭一種即英國詩人在最早期以此體作詩時所用,節段與韻腳整齊,嚴緊;詩人自非一定照斯頻塞爾的分節段法,可有其變格的自由。不過在這一種Ode作法裡,作者卻不能不顧及節段的整飭,對稱,以及韻腳的變化。第二種乃仿希臘Ode的「合唱分隔法」。所以即用希臘詩人的名字Pindar以名此體(第一體亦借用希臘女詩人立名。)但在希臘時,此類詩歌可供演唱,和以弦琴,風笛,與舞蹈相配。首句方歌,唱和班隊即行過神廟或廣廳,至中解便向後運行,歌至尾段時,班隊全體立住。借共同動作以應節奏。此種Ode頗不易作,英詩人仿者亦少。雪萊可稱聖手,以「雅典歌」與「拿玻勒司歌」二首為這種Ode的佳制。(其詳不細述)第三種自由體最為方便,而利於天才較次之詩人。結構,用韻,都不像上兩種的整齊,用字亦無限制,故宜於讀而不宜於歌;便於作而多揮發,與無韻詩相似。脫卸不少的拘束,作者有發縱收結的自由,聽起來音樂性或差一點,然少拘束,與自由詩有一樣的利便。

  就Ode詩體看來,西洋文學作品也是一步步從繁難的形式中趨向于格律的解放,使作者對意象構成及思感的傳達上有多少自由。才高心細的詩人並不易為格律拘定,反能變化於格律之外,如克茨,雪萊的種種Ode可為明證。不過由鑒賞的節力與寫作的自由上說,形式的逐漸解放自有便宜。(粗制濫作在所不免)因思及中國新詩的進展,故舉此體作一比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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