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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戈兒的人格觀(2)


  宇宙中誠然不能無矛盾與相反的事,但我們的人格能以確立我即宇宙,我自然能以將已衝破的周圍的和諧,重行調和起,使之合於節律而運動靡休,而後偉大的快樂於以產生。但要養成此等人格,則「我」對於一切,先要,除去種種的障礙,限制的約束,將我們已受桎梏的精神,從自我中解脫出,處處得到和平與安靜的領受,這便是「愛」的偉大的神秘力。「愛」不是有法則的東西,它只是浪漫地附著在人的內心中,以及客觀的對象上。只有法則不能探求到自然的源泉,不過僅能使我們的智識能以滿足,在自然界中,我們想用人格的活力,將物象的「真」,全映現濡化在我們的心中,惟有不斷創造的愛力,能以滿足此熱烈的願望。「愛」是很奇妙的,譬如戀愛者在其所戀愛的人身中,能以找到自身的存在;能以將自身與其戀人合一而毫無隔閡,亦憂亦喜,都從對象中將己性發現,同時也可說是將己性消滅,與對象化和,這就是自己的小我的不存在,而將「他」的界限遺忘,由障礙的形式中脫出,將有限化為無限。以有「愛」的黏合力,可以遺失了痛苦,完滿了自悟,使「我」之內部的靈魂,與對象——「他」——用歡樂的鏈鎖合而為一,如此則超人格當然可以發揮光大,可以向無限的長途中,作愉快的飛翔。因為既將我們的意義達到永久之「愛」的一點上,則障礙,法執都已破卻,只有普遍的真實,與普遍的快樂,合二者而建立起世界之真意義與真價值的礎石。

  泰戈兒是東方思想的代表者,他一方是個吠陀的信服者(Vedantin),由大經典(Upanishad)而得到許多神感;得到印度思想的根柢。然今時他又有西方基督教的信仰及感化,於是創出他自己的哲學。固然他在文學方面的成就,與博得東西人士的讚美崇拜,較之哲學方面者為多,但他的文學作品,完全是由他的哲學思想上滲合,融化,而陶鎔出的。Radhakrishnan他以為泰戈兒的著作,所以能使世界上的人佩服處,一半由於他的思想的高尚主義,而一半由於他作品中的文學的莊嚴興趣味。可知泰戈兒所以為偉大詩人的根源,乃在其思想的高越。

  每個哲學家,或每一個偉大的詩人,他們都有其堅定而確信的人生觀,然後才可以將其精神的統一,與他自己相信的真理表示出來,我們想去研究泰戈兒,不能不對於他的思想的根本加以縝密的考查,而後方能明瞭其主張,以及其著作中的表像為何物。現在我且不從他的文藝的成就一方下判斷,單由他的思想的統匯點——他的人格的觀念論起。

  此清時屬我。我見杲日——我之奴僕——

  欲得到我們真正人格的表現,則需要不斷的創造,就是以宇宙為永久是創造的統一,而繼續不止的,所以我們要將生命永久地與之合一。其惟一的途術,就是我們也必須作創新的工作,將生命之流永久不息地向前運行。但在這等狀態中,——為生存而工作的狀態中,一面有創造的獲得,一面卻也有所放棄,不過此處所說的放棄,正是為解脫而放棄的。泰戈兒說「無限的意識在我們身中,用我們之充實的我們自己的放捨中的快樂證明意識的本身。然後我們的工作乃是我們放棄(renunciation)的進行,它是與我們的生命為一體的。它是如同河水的浮動而是河的本體一樣。」所以工作在人生上的價值,便是由此中可以用快樂而前進的方法,以證明世界意識的本身,同時由放捨中可以將個人的限,擴大於無限域。但這是由奮鬥而得的效果在精神界中是如此,即在物質中也是如此。不過這種意識的獲得,不是沒有代價的,其代價為何?即是永久不息的動,即是由不斷的工作中而創造出自我的人格。

  普遍的愛與生存的動,是泰戈兒哲學的要義,也是他的人格觀的根本,其他如藝術的表現,創新的努力,也可以包括於上二者之中了。

  普遍的愛

  無論人格在哪一種的模型裡總以「我」為中心;「我」是我的人格的統率者;也是人格的活動的表現體。人格的養成,其後面有個性作其背影,一個人能夠將他自己的個性完全表現出來,那就是他的人格的成立,雖然關於人格之價值的評量如何,那是另一問題。

  我在前面已經說過,泰戈兒是沒有為人格二字下過確切不移的定義的,他只是將人格的全意義,融化在人及宇宙的大聯合之中,而求得完全的表現。他不是止知將人格放在狹義的哲學解釋範圍中的,他一方用宗教上的信仰力,認定有超人格的存在;一方讚美藝術的功能,為全人格的最合適的顯示。人格所表示的,就是生命的永存,但不是超過時間的生命,而是認識的生命the life of recognition。一切的事物在自我之中,而自我亦在一切的事物之中,由此而去尋求人格的真諦,——如泰戈兒所觀察——可見不是止用意志表現,行為善良等範圍狹小的名辭的意義,所能包括得了的。人要真實示出其人格,則必須將其思想變為客觀的;也就是將其思想脫離,在自己以外更去與神的靈感相接觸。求到一種更圓滿完全的思想。一面是捨棄,而一面卻又是「新生」的獲得;一面是自己人格的消滅,而一面卻是超人格的顯現。固然要求人格的圓滿,是自我的完全表現,然而這不是純由自己能以附加而成立的,更深的根本,乃是由神的歡悅而生成,自我的價值,是由此確定,而泰戈兒所主張的人格觀,至此地步,也可謂完全無缺。

  我在以下的文字裡略述泰戈兒的人格的觀念,與我附加的評論。

  我們研究泰戈兒的人格觀,第一步先須解明他對於「神」的觀念。本來在泰戈兒的著作中所謂「神」(God),所謂「人的神」(Human God),所謂「梵」(Brahma)初看去似是極難索解,而泰戈兒的根本思想中,卻是一個整體。他以為世界幻像(World—illusion)這種概念是錯誤的,是應該拋棄的,他讚美行為須有生命的充足,與宗教的靈魂(religious soul)相聯合使我,與神,與梵天,在心靈的認識上,為真實的歡醉。他以人間之神秘情感的廣大行列,乃從最高之抽象中來,而彌淪於世界,一方面由我一己的新鮮活躍創造中,能以使我們遺忘了世界一切的規約;而一方面性的高越與無限之生相連,而實現出世界的本體。但他所謂最高抽象,即是由神的意志中來的,神,即梵,即世界的本體。這種思想的來源,在印度宗教詩人中提倡最早的還有葛拜耳(Kabir)。我前幾年會譯了他若干首詩,現在寫下其中的一首:

  河與浪相激,
  打岸聲何厲。
  析茲二者中,
  寧無所差異?
  浪起固為水;
  浪落亦水如。
  祈君告我言,
  所異在何許?
  諦彼梵天義,
  世界若念珠,
  何以為注視,
  慧眼妙無匹。

  我們看泰戈兒所最讚美的自然與其詩歌戲劇中的人物,表像沒有不是活力充躍而富有前進之生命色彩的。他尊崇藝術,為的詩、音樂能以有永久的表現,能以繼續為人類之豐富的情感的激醒者指導者,他提倡「生之實現」就是用動的潛力去支配生存,而使之與宇宙現存的事實與意識關係結合為一整體。這些讚歎指導呼聲,正是泰戈兒養成自我的人格內蘊的靈力,苟無此等潛力,則世界上的真自由,永遠隱伏於黑暗的窟底世界的意識,也永遠掩在死亡的翼下,人格原是活動的一條無盡的川流,但果使如此,則遮斷障隔,更何能有清明瑩澄之一日?而與神合一的超人格,也永不會被發現了。

  我們不能不寄心於「久遠」,亦不能不寄心於「高尚」,因惟有此方可以將真理之現實捉到,而嘗得「生」之趣味。但如何我們方能達於「久遠」,高尚之途,而確立我們與神合一的人格?

  我們不能不前進、不自強不息;換言之就是我們既是生存,就不能不工作,——動,而要求人格的永久生存,則工作乃為引導的燭光。固然真理即具在我們的生命之內,是偉大而光明的,但此中若沒有一種積極的潛力,卻怎能使我們的生命發展著向前進行。生之路程,是人類到神的座下的惟一修途,惟須有「生命的火」繼續燃燒著,如此則偉大的人格方可鍛煉而出。在物質上經過熱火的燃燒,可以永保其光明,在精神上;在意識的活動企向中,也必須有此,然後可以將生存的價值證明健全我們的人格,克服一切的惡,而達于光明的真理之域。生存不是惡的事物,是積極之善的保持者,不過空言生存是無用的,由虛偽中導入於真實;由黑暗中導入于光明,由死亡中導入于永生,此無他,惟有「生存的動」,可以為之助力。在春之循環中說:「沒有,沒有別的了。」我的詩歌裡有生命,他喊道:「無論於快樂與痛苦中,工作與休息中,生命與死亡中,勝利與敗衄中,此世間與又世間,全都高聲喊道:『我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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