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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戈兒的人格觀(1)


  「噫,歡樂,我的歡樂!」

  此美妙之世界乃屬￿我:

  這種思想是以一元論為根據的,以為世界的一切,都是絕對的統一(abso-lute unity),所異者名,所同者實。泰戈兒的思想中,對此義理,是同意的而且他更能擴而充之,根本於熱情與欲望,而成就於自己放棄,與自己犧牲(self―sacrifice)以精神的解放,脫去人間一切的差別相,與惟一的存在——梵、神相合一。所以由此可見泰戈兒所謂精神,梵是一個,並不是可以分剖的;而且他以為自我亦即為神,與梵具體而微的麼匿,所以我們的思想,行為,不可自外於神的意志。與神的歡樂。神無所不在,即自我永無可消滅的時期,世界的外形,即有時至於窮盡,而世界的內性,卻永遠是光明四照。

  我們的意念與大自然中的意念,原是合一的,調諧的,不過我們必需走過必經的路途,而達到絕對,完全的地位,而後才可以稱得起自我的完成。所以他說:「我們的心意的是些琴弦,這些琴弦所以提到宇宙心意之韻律的顫動,而且在時間與空間的音樂中回答出。我們心意之琴弦的性質,數量,與其整列的分別,以及她們的調音,不止是為其圓滿(Perfection),而且它們的律法是宇宙的律法,為對於永久祈禱者(Eter-nal Player)開演他的創造的舞樂(His dance music of creation)時的無限的樂器」。我們的心意,即為宇宙樂音的代達者,而且為無限祈禱者的調諧的樂器,那末,我們的自我,是神——宇宙——的歡樂的表像,是永遠活躍而沒有死亡的東西了。他以我們的心是一張琴,是一個久不停止發生妙音的樂器,一切的事物,觸在上面,大扣則大鳴,小扣則小鳴。生命的躍搏沒有止息,而自我乃恒與宇宙相融合。

  自然論人格的,會分為行為的人格,及身體上的人格,與心理上的人格種種的說法,不過我想人格原是統一的,不但在行為與心理上不能判分為二,即在我與他人與神,若已融化在理想的真理的默念之中,則人格原是超越一切的,不然則超人格又何能存在?

  自來在哲學上對於人格所下的定義,皆不能無所偏蔽,有的以為是一種權力意志的創造;有的以為是個性的真實表現;有的以善良行為的標準,在一方面上說未嘗不是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然而他們的多數不會將人格的統一的精神摑捉得到,所以立論總有所偏。泰戈兒曾沒有為人格二字下過定義,也沒曾以在某種思想與範疇之內,方有人格的存在,他只是在任憑感官的展延,任憑快樂的來臨;任憑自我的發展,不使之萎縮,不使之悲哀,不使之違背自然與對於人生的厭惡,在處處是光風霽月的境界裡,活潑「我」的思想,擴大「我」的容量,顯示「我」的內部的精神,以為宇宙的「動」,與自我的「生」相連鎖,時時用創造的機能,去維繫我們,去順流我們的統一的意識,使內在的生命,和外在的生命——宇宙(神)的生命,久遠常相集合為一,於此中我們的人格,乃可以表現出。

  而其為精神上與肉體上的需要,也同時發現,然由此便可以獲得世界的意識(world-conseiousness)。但他主張我的內性的真實與神的人格相合,他並不是芻狗萬物的;不是否定一切的,「由放棄而獲得,」由放卻小我物質上一時的享受,而是到精神上永久的慰安;人要建立其充實的人格,並且要作到超人格的地位,則須將萬象全化融在「我」以內(Upanishad),因為要尋求它(真理與神)你須擁抱著萬象,必如此,則普遍的精神,遂可與我相合,而我的人格乃可確立。「因為世界是無限人格的世界,它是我們的生命的目的,而與此無限人格的世界合而建立一個完全的與人格的關係,這是Isha Upanishat的教訓」既與此無限的人格的世界相合,則「我」的人格可以擴大而為超人格。人格的表現,固然須藉用種種的途術,而最為有力的工具便是藝術。泰戈兒最是崇拜藝術的功用的;他尤有藝術上偉大的成就,所以他不止以藝術為個人私有的一種趣味發展的對象,他卻以藝術中的自我,乃真正人格的表示。于此我們不可不知泰戈兒的主張是反智論(anti―intellectualism),他是一個感情論的倡導者,所謂擁抱萬象;所謂宇宙的全愛;所謂無限之生的企慕,以及他在各種作品內的表像,與其幼年的軼事,幾乎全是為感情生活所籠罩,連鎖住。

  而藝術中所表現的,全是由感情的源流中產出的。換言之,就是一個完全人格的顯化,我們所以能夠將世界的外象,全融化在我們的意識界中,然後藝術去現示出,使我們自己與他人都能由感覺上辨明自然與世界的內性,使我們的人格完全與之融合,一首詩或一張繪畫,但是真實的作品,自然可以使我們感得到作者的人格在內。所以藝術是永生的,而光明真篤的人格也是不朽的。因為人類欲望的要求,是以無限為目標,而以蘄求得情感上的慰安為必經的步次,藝術的完全,有時看來是空虛的,但它卻是人們情緒內傾流的惟一的表現;是人格活躍的最適宜的宮殿,「他的真實世界的建築——真與美的活動的世界——是藝術的功用,」就是在藝術中既能示出不斷的創造,又能使萬象調諧;同時為造成超人格的工具,這無怪泰戈兒是如此的讚美了。

  由泰戈兒的著作中,所以看出他所主張創造此人格——超人格的原力,可略分之如下。

  生存的動

  泰戈兒的論文、戲劇、小說、詩歌中,字裡行間,處處有他對於人格解釋的意思存在,他以為人格的存在,乃由於我的實現,努力揮發真誠的自我,即為表現人格的惟一途術。一切由外力,由物象的範疇中逼迫造成的我的人格,非我的真人格。人格是個創造力的本體,所以它不但對於自己負有責任;更對於神,負有無盡的責任。這個思想是因為泰戈兒根本上認為在宇宙間有「超人格」的存在。「超人格」照字義上說來,似乎是神秘,其實神秘便是宇宙存在的根本。智慧誠然能以給予人許多樂施,許多受用,然人的思想是多半為情感所灌注,在默思的界限裡,智慧須退居於袖手的地位,而在此時,自意性與創造的本能,乃可為想像的利器,實則如此狀態,即是神秘。他所說的「超人格」,即是充滿了宇宙中的無限的精神,同時也在個人的人格躍動。

  人格在低一層說:是個人的意志,經過意識的判斷,發現於種種活動的平面,便是個性的顯示;但只有此一層,尚未必能夠將自我發展到無限的永生上去;尚未必能將「真我」聯合到最高的真理之上,「超人格」就是由自我的束縛中解脫出,得到完全的自由,將我們那一種極普通極平凡的人格化卻。「解除你們的無知,知道你們的真靈魂,由自我束縛你們的迫壓中解放出。」我們要明白泰戈兒處處是將他自己與精神及自然相合,(He combines in himself spirit and nature),所以他以為超人格是將人們的獨有的人格,與神的人格相合,亦即與自然界普遍的一切相合。我們在朝光熹微時,見到一片朝霞;在蔭茂的森林中,拾得一個飛舞的綠葉,只要我們能有真誠的領受,這何嘗不是我們的超人格的表現,只要我們能善我們的煙士披裡純,去與之涵合,與之滲化而已。

  泰戈兒的哲學思想,既然以印度思想為根據,而尤受了Upanishade的影響。Upanishades為印度最古之經典,而為吠陀教義的精華。他們以生活上的欣樂,與一切皆為神的表現為信仰之點。

  泰戈兒是承認人間有快樂生活的,他不是悲觀主義者,他對於現世有多量的適慰;對於將來,有無限的欣望,但這種思想的發源,還是由於愛(love)及同情(sympathy)。無論在精神方面或物質方面,他以為「愛」是一切能以成立而永存的根本,且是生命的源泉。他對於人格觀念,是主張將個人的靈魂,與大宇宙的永久精神無限的連結,那末,我們要去創造此人格,則不可不先由「愛」的實現上下手。同情是愛所由發出的,在世界中往往好多事物,任我們智慧的活動分析,而不能確知與探求到其內涵的真象時,用同情還可以得到。泰戈兒說:「對於我們,無靈氣的自然是生存之外面的觀察。我們知道它這樣現示於我們,但不知它是什麼。因此我們只有藉同情而後可知。」宇宙中種種現象,絕非我們只有機械冷酷的理智,可以解決的了,與使我們能以得到安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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