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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毛詩復古錄》(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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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為何君臣之交泰,朋友之麗澤,必托諸男女而作此歌?鄭箋上說:「女德貞靜,然後可畜美色,然後可安,又能服從待待禮而動,自防如城隅,故可愛也。」這些話,不但文理有難通處;即其主張也是完全的女性壓抑論。而吳氏的注解則更可笑。他說:「毛謂城隅,以言高不可逾。據考工記天子城隅高九雉;公七雉;侯伯五雉,上有罘罳之。」無端引證考工記,以證實城牆,其高難喻。難道這也是以比君臣朋友的交泰,與麗澤嗎?這篇之為男女戀歌由男子作者明甚。曲為之解,以致本來是男女的真情作品,卻被吳氏輕輕改為「托諸男女」。難道一部《詩經》裡,就是止許有君臣朋友,而不許有男女的交感嗎?同一用意。又可於氓篇上他的評語見出。 「女有自衛,而失其人,卒為所棄,因作歌以輸其憤。可為急於求仕者之戒。故錄之。」 「而失其人,卒為所棄,」也就罷了,為什麼要添上「可為急於求仕者之戒,故錄之?」足以反證;若非有可為急於求仕者之戒,就不在被錄之列了。那末;詩經不全是教訓的韻文嗎?在吳氏以前,即力遵鄭孔箋疏的範圍內的說詩者,其理由無論如何不充,注解無論如何勉強,當少有作此等支離大膽的釋義。而吳氏以禮釋詩,遂至不顧事實,厚誣當時作者如此。又如吳氏解匏有苦葉,謂為:「惟禮可以止亂,可以防淫,涉亂世之末流,豈宜妄出。因作是歌以警世,或即上德行之賢所作。」此則更不知所云;也可說簡直此解與此詩無一毫關係。毛詩本義謂為「刺衛宣公也,公與夫人,並為淫亂。」這種說法。其正確與否不論,然而還是就題牽義。 而吳氏所謂:「涉亂世之末流,豈宜妄出,」所謂:「或即上德行之賢所作」,乃離題太遠,不成話說。此詩據現在看去,亦為民間戀歌中帶有諷誡性知。如云:「士如歸妻,迨冰未泮,」如:「人涉卬否,卬須我友」等句,皆可看得出。吳氏解「雉鳴求其牡,」是「雌雉鳴有求合其牡者。雉性最喜雜,與蛇交則生蛟,謂斥宣薑淫行近之。」在春秋時,曾見說過蛟否,以我讀書之少,實不敢妄斷定。況且詩中引雉作求偶的解者不一其處。如「雄雉於飛」,則也可說此「雉」為淫嗎。 又如女曰雞鳴章,吳氏謂:「婦主酒食,能戲其夫,以學藝親賢,而作是歌,可謂賢矣。」據毛詩則謂為:「女曰雞鳴,刺不德也。陳古義以刺今,不悅德以好色也。」毛詩的無根,自不必言,而吳迷信古說,女子是無非無儀,惟酒食是議的,便以此詩為婦女勸其夫學藝親賢。然通篇惟有女曰,……士曰……兩句,其餘皆不能見出全是女子一面的口語,即假定為女子所說,「與子宜之,與子偕老,」這不過是夫婦間的互相愛重的話,由「琴瑟在禦,莫不靜好」兩句上,確能表現出一個很和樂安閒的小家庭的生活來。何至如吳注「琴瑟在禦二句,謂拼掃清潔,令弦歌學道!」這不但是曲解;而且太煞風景了。明明以琴瑟比男女,詩經第一篇關雎上,已經說過。吳氏又解為學道,無論古人斷斷不皆是吃兩廡冷豬肉的好德如好色的聖賢,而用「學道」二字,不也太負卻那時詩人的心嗎?鄭箋上說女曰雞鳴,士曰昧旦,二句,「此夫婦相警戒以夙興,言不留色也。」同一頭巾氣過重了。其實這篇詩,正足見出夫婦之愛的家庭間的談話。因為那時的士人,大夫,都最會射而佩玉所以有「將翱將翔,弋鳥與雁,」及「知子之來之,雜佩以贈之……」等句。 這等誤解,尚為輕者,尤令人發笑的,是吳氏解青青子衿篇。他說這是「卿大夫之子弟,隨世子入小學,在公宮之左,師氏教之,謂之門子。當時有廢學者,因作是歌以警之。」「門子」,不知古時有這個名詞否?我也不敢妄斷。即如吳氏的注解,而「悠悠我心,」「縱我不往,子寧不嗣音」等句,將如何講法?吳引爾雅悠,訓思,但不知第二個「悠」字怎說?兩個思字作疊字講,恐怕不能講得過去。他又說:「縱我不往教,子寧不嗣其音,言當嗣其學詩學禮之家,為將來世襲計。」原文為「縱我不往,」如何平空多添上一「教」字在下面?而「子寧不嗣音,」解為將來世襲,即當嗣其學詩學禮之家,其荒謬一至如此,難道當時那些青青子衿?即如其言,有了門子的資格,學禮學詩,僅僅為將來世襲之計嗎?馬瑞辰解此二句,曾有:「按往來,即禮聞來學,不聞往教」,回一迂解。況下邊明明有「一日不見,如三月兮」的話我恐怕那些師氏們,不見得如此熱心待那些挑達的青年子弟。「城闕」二字,本來即城缺處,為諸侯築城闕其南面之意。吳氏卻用了好多的字,解此二字,他說: 「在城闕兮,城門內為庫門;庫門內為雉門;雉門一名南門,凡城隅上必有罘罳,雉門左右有兩觀雙闕。小學在公宮之左,即庫門左。猶天子以皇門左為小學,世子在焉。皇門右師氏居之,教王子及國子。謂小學在城關交界間。」 難得他竟考查得如此詳悉。結果無非證明青青子衿,確是當時的學校子弟。吳氏這部書中,如此曲證的地方非常的多。如枤杜一篇,明明是征人由戌役中歸來,久苦於戰伐,今得安享家室的快樂而作的。吳氏偏解為新講,以為是:「凡卿大夫子弟,選入士庶子班者,挑其嫡子為輿司馬;諸子為行司馬。其父兄皆見在王朝,所以有憂我父母之言,作此以勞其佐領等。」不過因為此詩中有「憂我父母」一句,即引經據典,說了好多不相干的話。如青青子衿的解釋,同一穿鑿附會。青青子衿,可以斷定是篇愛而不見的戀歌。如「悠悠我心,縱我不往,子寧不嗣音。一日不見,如三月兮」等話,明白顯然為男女相悅相思的話,都被吳先生解錯了。即如毛詩小序指此篇為「刺學校廢也」,雖說也於辭意兩俱相妨,但還強為之解;若吳氏的解釋,則愈去愈遠了。 其實毛詩的鄭箋中釋「子寧不嗣音」一句,的「嗣」字,說:「韓詩作詒,詒寄也。曾不傳聲問我,以恩責其忘己。」然即作「寄」字解,為甚麼不能用之於兩性之間?如靜女篇中:「貽我彤管」,此貽字與此篇中的嗣字,正可互相證明。「一日不見,如三月兮。」孔疏引的正義話說:「君子以文會友,以友輔仁,論語文獨學而無友,則孤陋而寡聞。學記文由其須友,以如此故思之甚。」這些話哪句不是生吞活剝的解釋。而吳氏愈求返古,則去古愈遠,恐怕也是先受了他以前那些迂拘的治詩家影響呢。 同例當有葛屨詩。吳氏釋此為「魏之世家巨室,皆循男冠女婚禮,以節儉為尚,令貪者亦易於舉行,恐有以儉為恥者,作是詩以箴之。」由此段釋文,可見出吳氏處處以「禮」解詩的方法,而其謬處,即隨其方法而發見。按魏風尚儉,自是不誣的議論。如左傳上季紮說:「美哉颯颯乎,大而婉,儉而易行」是讚美魏風的話。但此必非專指昏禮而言,誰也可看得出。吳氏引用冠昏禮;夏用葛屨,冬作皮屨,以為與事實相合,已未必真;而他又謂「摻摻女手」二名,謂自作行嫁之服,尤屬無根之言。又謂:「嫁者稱好人,猶娶者稱作良人」,更屬勉強。最古時稱良人,已不必專指男子,而嫁女稱好人,卻未曾見說過。 吳氏的解,多屬此類,尤以注解詩經中國風的部分的詩為多。他以「禮」說詩,便強詩就「禮」。因之將那些抒情,發憤,活潑的韻文,都牽扯到與「禮」有關。而此詩如照他的注解,反不如集注上的「魏地狹隘,其俗儉嗇而褊急,故以葛屨履霜起興,而刺其使女縫裳,又使治其要襋,而遂服之也」,為就事論事的妥當。後來還有人以此詩指為諷魏王的,亦屬牽就。此詩的正解,大都不外縫衣女子,或是當時詩人的作品。所謂女手縫裳,只為好人之服罷了。而一結已可見出肉食者的無用來。貧女不過辛苦勞力,為他人作衣的感慨,已可髮露無餘。據我看解此詩者,還以姜氏廣義所說,為比較的妥當。 「風人從無說出所以刺之之故者,而此詩明言之以儉本美德,原無可刺;儉而太過,至於褊急,則不能無譏矣。詩人之意,正使後世驕侈惰慢者,不得以是詩為口實也。」 但這段話,雖有其見地,而我以為此詩,詩人所以從無說出刺之之故的,正是此詩的藝術高巧處。雖不能說她是有近代寫實文學的風格,但詩中所用的「可以縫裳」,「惟是褊心,是以為棘」等話,真是富有諷刺性的文學作品。「好人」二字,在此詩中最易誤解。胡承珙說:「案古亦有美人佳人為男子之稱者,然美與佳本有大訓,此好人只當作容好解。」而方言雲「自關西秦,晉之間,凡美色或謂之好」。是也。北方常謂人面貌美麗,為「長得好,」是句極通行的句俗話,也可為胡說的證明。歷來解此詩者,比較還是胡說為較可憑信。而吳氏乃說到昏禮上去,所謂終是走不出圈子的話,終是為他自己的主見所蒙蔽了。 以上略舉幾條,已可證明吳說的支離牽強。而何以此等錯點,在國風中獨多,而大小雅及頌中還少些呢?因為大小雅,多敘鬼神,祭享,及特聘往來,與一國中人追念先烈,及兵役諸事的為多。而周頌,魯頌,則祭神,談政的為多,所以吳氏不但解此等詩錯點較少,且他根據古書,還時有發明之處。而諸風內,小詩多;抒情的詩尤多,勞人思歸,感懷,借物興比的篇什,自然多得很。而吳氏仍然純以說禮讀教的目光去批評,解釋,那便不會有許多恰當的地方。毛詩原序多不可信,而鄭箋誤于前,孔疏誤于後吳氏更力求復古,佐以禮樂的證據,其結果,解風詩乃至大失敗的一步。 我當想從前的經生研究尚書禮記等書,還可多可觀之處,至於《左傳》等書,已經非他們卑狹的思想所易了然貫徹。詩經是部專門文學的書易經是部古代哲學的書,他們雖然考據引證,終是少有搔著癢處的吳氏努力治詩若干年甚在七十歲上,才寫定,尚有此等大錯的地方,也足以證明我的話了。總之:吳氏解詩雖時時獨創新解,——新解誤否且不論——而其根本的思想,仍不脫前人的範圍;不但不脫前人的範圍,反而更陷入于古的深淵去,比別人為深些。他必是位極講「非禮勿視,非禮勿聽」的老先生,所以將風中那好多的戀歌,都很費苦心的去給它們另裝換上了一付道德禮教的面具。除上敘幾條之外,如雞既鳴矣,如桑中,如遵大路,如隰有萇楚等篇,他一方面既依違于鄭箋、孔疏的解說的界限;一面又時時由禮儀及事實上,自出其見地。但同一的結果,都是將些小詩歌,變為教訓論了。 以上所說,也還多略而不詳之處,然已經可見此書的內容與價值,我相信無論是古人,是今人,凡是他真能潛心有恆地去研究一樁事,去著作一部書,即錯點甚多,總不能沒有一部分可取之處。吳氏固然是囿於偏見,但他的音韻的考證與地理上的位置,卻不能不說是無一點是處。如其證明豳風乃周公居東在豳邱時所作的詩,而非公劉的豳。魏乃入晉以後的魏,檜乃入鄭後的檜。這些發明,頗有其充足的理由。再則在大雅及周頌內,所說明祭儀的禮節,及樂奏的次序,雖也有博采前人的話,而大體引證,得還愜人意。如此等地方,究竟是不可泯沒的。所以他最好是專作考證與訓詁的工夫,則對詩經的貢獻,還好些,而他的失敗之處,只是被一個「禮」字欺惑,且拘束住了。他有時不信毛詩的序言,但他的注釋,卻大部分是從毛序中推演出來的。毛序在今日看來,已經不能定說是大毛公或小毛公所作,其為漢人的偽作,恐怕是不可掩卻的事實。所以序言最多不合情理,而過於武斷的話。數千年後,又遇見好古的吳懋清,且過於信古了;以「禮」而求詩的復古,依違毛序,更加曲文牽就,遂將國風中大部分的好詩,錯為注解。吳氏的用力可嘉,然不能不說他是被毛序的大部分遺誤了他自己。 一部中國最古而且最好的文學書,可惜自古屈服在太過於講禮教的先生們的筆下,遂致使得後來讀詩人,逃不出他們注釋的範圍。他們注解的稍好的,就是詳述禽獸草木之名,與考訂當時的風俗,禮儀等等。很少有人當它作一種純文學去研究。在情感與藝術方面,加以評論,所以愈到後來,不過將這部古文學書,看作一部古代——春秋——時的風俗史,及禮樂的根據書罷了。文學的價值如何,沒有幾個人能見的到說的出。而最大最普通的誤解,即以此書是種教訓的韻文集。處處不能忘了溫柔敦厚,處處不能失卻樂而不淫,哀而不傷,與思無邪的標準,皆以古之人為理學派的聖人賢人,所以評注《詩經》的,都是先存了一個理想的事實與人格的模型,然後從詩中去強添扯上,以合於自己被束縛下的理性的觀念中的事實與人格的模型。而吳懋清氏即是他們中的一個代表者。 我們現在雖在舊籍中發現與搜求出它的真面目來,固然不可居心立異強古人的理想見地,以強合於今日;但好好的書籍,為注釋家的主觀所蒙蔽過的,我們卻不可不將這等假的面具為之卸下。但若施以消極的批評,尚不如掘發出舊日著書者的思想工作上根本中毒之處。如吳懋清的毛詩復古錄,的確是中了「禮」字的毒,以為聖人刪詩,不當存非禮之作。因此他以為不但桑中等詩,是有深重的教訓意味,並且將雞鳴等詩,亦曲解為與齊家治國的「禮」攸關。這可以見出他的思想的根本所在;而他作這部書是為的甚麼了。 我對於這部書,本還發現出許多不合之處,但以時間關係,不暇詳說。如上所敘,已可使未見此書的,得到一種概括的觀念了。 一九二三年二月上海《時事新報·文學旬刊》第六十三~六十六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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