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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毛詩復古錄》(3)


  再則據例言後,他的長孫吳貢崇則注言謂:「……國風語及男女之際,則據冠禮,昏禮,及離騷托喻之說以通之。笙詩則辦其未亡,豳雅,豳頌,則明其尚存。詩為樂章,則以儀禮周禮為據。歌用大呂,吹用六律,陽順陰逆,隔八相生,則依京房排爻神法定之。……蓋知人論世,則就三禮及左氏內外傳以意推測,明著諸篇。……」由此益可證明他的解釋,全以「禮」為根據,而輔以樂為解音的工具。自來研究舊籍的,是當會合群書,互相參證,但有時強為考證,反多妄為附會處此等例證,在毛詩復古錄中最多。(說見後段)

  但何以毛詩獨普遍於後世呢?這大約是憑藉了訓詁的力量。申公,韓生,所為的詩說,都是傳而非訓詁,傳與訓,不但字義上不同;而且是工具的應用上也不同。所謂「……至於傳則釋名,訓為傳示之傳。正義以傳通其義,蓋古訓第就經文所無者而詮釋之,傳則並經文所未言者而引申之。……」此解頗為妥當。如申公,如韓生等,其為詩說,大率以歷史的事實,加以考據,證明其所指,與釋其意理,不甚屑屑論及名物的細微處。如現在流行的韓詩外傳取來與毛詩相比,意境與所用的功力的著眼處,自不相同。

  因為漢時雖去春秋不遠,但以征戰的流徙,人民的喪亂,更因印刷術未曾發明書籍流傳不易,況秦火之後,損失更多,則意揣所及,春秋時的平民詩歌,在漢時,非人人容易閱讀。況詩中所用的典故名物,更雜以方言,慣語,其有待以注解處甚多。三家——申公、轅固、韓生之詩說,在一時固足以闡明舊藉中的意理,或者還可為一般人瞭解。不過他們只是說明大意的多,到了後來的讀詩者,去春秋的時代愈遠,則求知愈難。所以毛公的訓詁詩說,自易為人所歡迎。這也是種自然的趨勢。不過說到這裡,都從根本上發生了一個問題。即毛公是否果有其人?他的詩說是否可靠?但要解答這兩個問題,我想並不是十困難的。

  以上所說,是其書中最大的謬誤。其他小節的舛解,不能一一指數。但可舉出幾個最明顯的例證來。如關雎一篇,雖說是解經者意見不一,但大致尚以周文王求偶之詩者為多。無非各人有各人的見地,如毛詩原文謂為:

  以七十老翁,尚這等熱心著述不能不令人景仰。但我們卻又不能因為景仰其人的精神,便迷信其著作。所以我閱過此書之後,既佩服他的用力,又惜其用力的方向的錯誤。

  不過吳氏的一重要可注意處,即其對於音韻的考正是。本來春秋時間作品,在現在看去,不但是文法及用字上,以後代的文法相繩,諸不相合;即字音也輾轉舛誤。況韻文比散文的音韻,尤難考定。《詩經》除掉幾篇的清廟明堂之作以外,幾乎全是平民的文學,向方言的借用,語尾的字音,必非後人所能領會。據言語學上的考證,言語不同,不獨是因于地方天然的分定而聲音不同;而以民族的遷徙,與時代相隔的遙遠,其發音與慣語,當然有異。如英國在 Aoglo—Saxon時代的詩,其去英國近代也不過幾百年的工夫,然而那時英詩及詩人,如Baowaif, Widsith, Chanoer,他們詩中用的音韻,與現在已大不相同。

  況且如中國自來方言的龐雜,與字義的多歧,於是《詩經》內的音韻的問題,便成了極難解答的。據吳懋清的自序說,他的音韻的參證以顧炎武為主。參江氏戴氏段氏各說,以古讀及雙聲通之。然他于此點以得力於爾雅者為多。如載馳篇:「許人尤之,眾穉且終。」吳氏注謂:「眾終二字古通」,尋其意證,參以說文的音釋,則頗有新解。又如羊裘篇內:「羔裘豹祛,自我人居居。」吳注解居音據,與倨通,是解釋此句,謂自我人倨倨非不相親之意。又如楚茨章第二節內「躋躋蹌蹌,絜爾牛羊。……祝祭於祊,祀事孔明。」吳自注,謂明,關章芒。本來此明字,是葉謨郎反,但類如此等細處,吳氏參考韻書,加以訂正,可見其用力之細。此皆他的不可泯沒處。

  《毛詩復古錄》共十二卷。在第一卷上面,例言很長。大意是他自己的見解,以毛詩為本,而以「言其不合雅訓,不可不改正者,」加以改正。有些地方,卻又獨抒己見,對毛詩加以駁正。——但此等處較少——而又以毛詩解說男女之詩為不合,如其例言中云:

  「詩本樂章,然據周禮大司樂,推得……此一定之法。升歌三終,與笙人三終,分作間歌三終。與間吹三終造作,像春秋之散舒於外。合樂三終。堂上堂下並作,像秋冬之收斂於內。所謂旋相為宮方指此。雎魯詩紅尚傳其髣髴。關元遺聲譜庶幾近之。因知鹿鳴之三;南陔之三;魚鹿之三;由庚之三;關雎之三;鵲巢之三;以及文王之三;采蘋之三;出東之三;莫不皆然。是編詩之次節,本如此,因知毛公以什編詩,其例非古也。」

  「申公獨以詩經為訓,故以教,無傳疑,疑則闕不傳。」

  「申公始為詩傳,號魯詩。」又魯國先賢傳曰:

  「漢文帝時,聞申公修詩最精,以為博士。申公為詩傳,號為魯詩。」

  「毛序於變風,言及男女之際,多斥為淫奔。朱子集傳,更加甚焉。今專據冠,昏禮釋之,已去其十八九。又據左傳之歌風見志;與離騷借男女之相求,比君臣之遇合,然後知鄭聲淫,鄭詩不盡淫。……」

  「文王之後妃姒……其初歸也,即求宗女知禮者,助薦邊豆。宮中見其賢,歌以美之,用為薦鉶之樂。」

  「夫詩者論功頌德之歌,止僻防邪之調,雖無為而自發,乃有益於生靈。……」這可知吳氏處處以「禮」釋詩,應有所本,雖不必是純在歌功頌德上注意,而止僻防邪的苦心,吳氏卻始終未敢忘卻。所以難以以前鄭箋,孔疏的力量,斥國風諸詩為淫奔,而吳氏尚以為非古;尚以為聖人不能有此淫詩,必據各種「禮」去解釋,於是明明是一首諷刺詩,Satiritze Poem而吳氏則講為「魏之世家巨室。皆行男冠女婚禮,以節儉為尚,令貧者亦易於舉行,恐有以儉為恥者,作是詩以箴之」。(見本書解葛屨篇)明明是夫婦夜談不忘國政的詩,而他偏說「齊之命卿,有金石之樂者,撰為歸戒,其夫為晨戒之樂章」。(見本書解雞鳴章)如此說詩,一看便知是先有了題目而後強附詩義,本就自己的主見。由此這處,具見此書的注意之點,又可見吳氏的止僻防邪的苦心,但為一「禮」字所誤,遂致如此。所以著書非難,而思想蔽於所囿,則勤苦無功,不能不令人歎惋了!

  「凡君臣之交泰,朋友之麗澤,當作合之初,皆有所藉以輸其意,而為之緣。因托諸男女,而作是歌。」

  「關雎後妃之德也,風之始也;所風天下而正夫婦也。

  「余按試高州,得吳生錫疇……詢其家世,始知其曾大父回溪先生,以經術著聞。……及鄉試時,錫疇來會垣之時餘將往試雷瓊,因先取所著毛詩復古錄,捐篇授梓。……」

  「…毛序南陔以下六篇,皆為有聲無辭,楚茨以下十篇,以為刺幽王傷今思古。以悉考之:即豳雅及笙詩,豳雅用南樂吹之,笙詩用笙管吹之,故編列一處。證之儀禮周禮篇章,及《左傳》,悉有確據,可以訂毛公之誤。」

  「……自十三經諸子史,國語,離騷,及形家言,皆有篡錄。一書輒四五易稿。合所為詩,賦,雜文,為卷凡二百一十有四。晚得目疾,尤矻矻不止。其講學務以身教,時出所自著誘掖後進所成就多篤學通經士。……」

  「……府君于毛詩四易稿,其泛釋大意者曰『測』,凡九養。專折一義者曰『解』,凡五卷。羅列諸家辯核得失者曰『訂』,凡七卷。及後乃舉前三種;刪除冗說,精摘古義,匯為是編,曰復古錄時隼蓋七十矣……」

  「……先生年十二,然誦十三經,稍長,益肆力於箋注義疏,漢唐以來作者,皆搜剔篡錄,以為生古人後讀書始得如是。三十四中副榜。越三年中式舉人。辛未會試不第,館京師。於是連平顏公伯壽,……皆推重之,名藉都下。先生容質樸偉,其學巨儲而約舉,喜深湛之思。其為人抉經源道,匯于古人之法,其沛乎獨得,則又置身今人之上,而不苟隨,故平無所透。癸未再報罷,遂浩然歸,著書自娛。……其教人以敦行為本,稽古為先,言動必遵繩墨,時出所著誘後進,學者以列弟子籍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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