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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毛詩復古錄》(1)


  毛詩之為偽書與否,從前已經是個聚訟紛紜的問題。所以有些人以為《詩經》在秦火之後,經漢儒的竄改,添損,其本來面目,已失卻不少。現在我們若詳加考證起來,萬不可依賴流行的本子去牽強附會的加以解釋,這是無庸說的。自來治《詩經》者,大抵皆以毛詩為藍本,不過據漢書藝文志上說:

  「……書曰,詩言志,歌詠言,故哀樂之心感,而歌詠之聲發,誦其言謂之詩,詠其聲謂之歌,故古有采詩之官。王者所以觀風俗,知得失,自考正也。孔子純取周詩:上采殷下取魯,凡三百五篇,遭秦而全者,以其諷誦不獨在竹帛故也。漢興。魯申公為詩訓,而齊轅固,燕韓生者,皆為之傳,或取春秋采雜說,咸非其本義。興不得已,魯最為近之。三家皆列於學官。又有毛公之學,自謂子夏所傳,而河間獻王好之,未得立……」

  馬瑞辰亦謂:「……正謂詩所稱淑女為後,非謂後妃求賢也。」

  這是吳懋清說詩的最大要義。大抵他作這部書,確乎是在《左傳》及禮書上用過工夫。他的全書的重要關鍵,就是一個「禮」字。如例言中謂:

  這些話固然不無誇大之辭,但那時為人傳的誇誕,必不如現在之甚。大抵吳懋清確是個篤行力學的漢學派的士人。在那時也正是講學風氣下的人。其人品學行,不能不使我們相當的佩服其精神。據其子孫宣崇說:

  還有一層,足征吳氏熟於舊禮。他的憑生著作,共百一十有四卷,連詩,賦雜文在內。而儀禮測占了八卷;大戴禮記測占去了十三卷;朱文公儀禮通解弗一卷,外此即詩經解五卷;詩經測九卷;毛詩訂本七卷;毛詩復古錄六卷。這幾種合算起來,已經知其著作三分之一還多了。其實再據其長孫的注言,(見上)則詩經解詩經測,及毛詩訂本,等到後來將此三種,刪除冗說,精摘古義,已是匯成這部復古錄了。可見吳氏平生的工力,全用在詩,禮的上面。再加以拘守古人之言,不加思索,遂致處處以「禮」釋詩,力求古之是複,遂鑄成此大錯了。

  詩經內比興的意思,自然很多。即如此篇中所謂「參差荇菜,左右流之」,「參差荇菜,左右采之」,「參差荇菜,左右芼之」。未嘗不是以「左右」,比喻「匹配」之意,觀於三句下文,多接窕窈淑女等句可知。而吳氏則以流字作相導採用解,以芼字作擇其菜以作鉶羹解。這也是原本孔疏說:「正義曰:釋言雲芼。搴也,孫炎曰:『皆擇菜也。』……芼訓為拔,而此雲芼之故,知拔菜而擇之也。」即如此義,以芼為擇,焉知不是藉芼字來興起選擇配偶之意?而吳氏因循古訓,又力求返古,遂致愈講愈不通了。尤有大誤的地方,而雅既以芼為搴,搴即拔取的意思,當然是動詞。而吳氏又以芼,為芼羹之(原稿不清——編者注),則動詞反成名詞,與上文采之,流之,都不相符合。雖說古人作詩,不能如後來那樣講究修詞,但也萬萬不至在此處用上三個名詞。因為無論如何,那是不能講的,不能說的話。

  由這幾條的文義看來,可知申公是漢時治詩的第一人;而且為許多人所景仰佩服。至於轅固,韓生的佳說,亦曾屢見之于漢時著作的文章裡,又有專書,依我想,這三位先生的名字,在當時必高出於毛公之上。

  漢時所竄改添減的春秋戰國時的著作,大概劉歆父子,當負責不少。他們父子作漢時的太常博士,校書天祿閣,所有那時發現的古書,其考訂與參閱的責任,全歸其擔任。況劉歆逢迎王莽,其人格亦甚卑鄙。所以經他一後改訂之書,多少總有損於本來面目。或者當時亦曾有毛公其人,至其書之得流傳於世,不止是劉歆的功力;恐怕他還自己添加了許多。平心論去毛詩,在後來自有其些微的價值,不過古人的著作,惟恐怕用自己的名字,所以必多方掩飾,借重他人。劉歆也許是因此心理,所以有毛詩出現。至其年代,依我臆斷,當然是在三家詩說發佈之後。

  漢書楚元王傳曰:

  毛詩既已不盡對,而又有毛詩的復古的著作,望文生義,已可令人疑惑。況且愈說復古,則曲文強解,愈將真義晦塞,這真是勞而無功的事。

  毛詩復古錄這部書,想來還沒有好多人見過,因為作者雖生於清乾嘉時代,——正是清漢學的初盛時代,而因他不是顯宦,又不是聲名喧傳的老先生,所以也沒有當時那些經學家的大名。但據他的傳看來,自然也是個躬行篤踐孳孳用力的朴學者。我所見的版本,是光緒甲午年的刻本,據仁和徐琪的序上說:

  毛詩不盡可憑,但後來研究《詩經》的,除了根據毛詩本還可多掠取一點,更不能自己用力。所以鄭玄便作毛詩箋,毛詩譜,直到以後研究《詩經》的經學家,多半逃不出毛鄭的範圍。但盡信書不如無書,孟軻已經明白示告我們以讀書與批評的方法。而中國以前的讀書人,只知規規於字句訓詁之內,再不會擷得書中的真精神所在,遂致「扣槃捫燭」愈出愈奇;而愈不得其正解,則不能說古人的著作誤人,反是後人不善讀解誤了古書了。

  此說即誤于毛詩上「後妃之德也」一句,以後轉解為後,因後而連及文王的後妃姒氏。其牽強附會,至為無理。果使毛詩以此詩為稱美後妃之德,何不直寫美太姒之德?而如此轉折,說到前妃後妃呢?當時諸侯多妻,已成慣例,即太姒能求宗女之知禮者,亦何足怪。況說宮中因此見太姒之賢,歌以美之,則稱其求宗女的美德,也足夠了,何必用「求之不得,寤寐思服」,這樣戀愛的熱切之語?他又用爾雅的訓詁,將君子好逑,引作仇解。以「爾雅仇訓匹,訓偶,淑女為後妃之匹,猶武夫為公侯之偶,則不得以夫妻之說解之。」又將君子,解為:「宮中稱太姒為女君子,謂女不有君子之行。」這些話,極易不攻自破。在那時雖說名稱不以男女而異如男子也可稱美人,佳人,則君子以稱女,固無不可。但宮中稱太姒為女君子。卻真是臆想之說,毫無根據。吳氏於此不過竭力為文王開說,意謂文王不應有此自己求婚之舉,上面既如此說解,下面兩節,遂至有:「琴瑟友之,歌用琴瑟,喜宗女攝以威儀,以琴友順之。……鐘鼓樂之,用鐘鼓,喜宗女助已,以鐘鼓愛樂之。」

  他將全詩的無論哪一句,全牽引到太姒所求的宗女身上,將文王求婚的話,力為開脫,這等無根的武斷話,至足令人驚怪!此誤點之來源,也自有根據,是誤于孔疏。考孔穎達疏關雎石妃之德也一句,謂為「曲禮曰:『天子之妃曰後,』注曰後之言後也。執理內事,在夫之後也。釋詁云:『妃,匹也,』言妃匹於夫也。天子之妻,唯稱後耳。妃則上下通名,故以妃配後而言之。德者得也,自得於身,人行之總名。此為之後妃性行和諧,貞專化下,寤寐求賢,供奉職事,是後妃之德也。……」孔疏最不足取信於人,而吳氏因後之言後也一句,乃更衍為他自己的強解。即孔氏之言妃,為上下通名,我就很奇在春秋時著作的書內,極難找到妃字。且孔疏多模糊影響的引證,而吳氏有一「禮」字在胸,力避男女的愛情,不使之入于風雅頌內。所以才有女君子以琴瑟鐘鼓,化悅宗女的話。此與劉向解此詩為周康王夫人晏而出朝,關雎起興,思得淑女,以配君子,同一是力求新奇,反致大悖原義的謬見,不過在關雎全詩內「君子好逑」句,此逑字應作何解,也是個小小的問題。就是逑字應該作名物字解?或動字解?只此一點分別。我想逑字,確為一名物字。爾雅訓匹,原為不誤。「窕窈淑女,君子好逑,」原為兩個對待的句子,意以為佳美女子,正可為君子的良匹,後人又何必多生歧義呢。

  此等議論,不免牽強。詩經上的詩,不必皆可合於樂歌,況且僅笙歌三終,笙歌三終古音律相合,殊不足見鹿鳴南陔諸詩亦必如此。誠然詩可入樂,在古時是這樣的。考墨子上說:「誦詩三百,弦詩三百,歌詩三百,舞詩三百。」《史記》上也說:「詩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而大戴禮曰:「凡雅二十六篇,其八篇可歌。……」云云,但我想孔子刪詩,不獨是要訂采那些已經在廟堂之上定為東章的詩歌,其私家紀載,民間流行的民歌,Folk song 也必同時采入。那末,則以詩的本質言,無不可歌,因為都是發自心聲,為言志志永當的,但獨不是皆已列入樂章,譜成宮譜的。而吳之以來解詩,言凡詩必合於一定的樂譜,則殊為武斷。

  此書的作者吳懋清,字澄觀,是廣東高州吳川人。據陳喬森為他用的家傳上說:

  是以關雎,樂得淑女以配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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