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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藝雜評三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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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是那樣的標準嗎? 我根本上不信文學上必以善為目的的虛矯說;尤不信「詩」之教即以溫柔敦厚可以概括。「善」固為文學中之所有事,但什麼是善?標準何在?在君主時代的文學,則以歌頌聖德鋪張鴻業為善;在革命時代則以文學的力量,激起人民的反抗為善。然則善在文學中,不過是種隨時轉移的東西,那有準確的不移的?譬如浪漫主義盛行的時代,以描寫得熱烈奇幻為善;而自然主義流行的時代,又以冷靜觀察寫實的方法為善。寫大人先生曲曲傳神,固是善,即寫微事及鄉民的生活,也何嘗不是善。不要說取這個籠統的「善」字作文學的標準,不能深入文學的內奧處;即以中國的常語以「樂而不淫,哀而不傷」的話,來作文學的界限,我以為也是受了歷來中國一般人誤解文學的暗示。文學是感情的產物,只是由真實感情中流湧出來的作品,能有感人之價值的,便是文學作品。不然即如古今的格言,語錄,何嘗不是範圍人性,以「善」為歸的文字,但為什麼不成其為文學?反讓那些「薦紳先生難言之」的瑣事微言,在文學上有很高的位置呢? 即或中國的文學說:幾千年來,都以為「文以載道」,以為「文者以明道」,遂致後來從事文學的,在其心中,先有個「敬慎恐懼,非禮勿言」的觀念亙在裡面,凡有所作,雖千變萬化,總以不背聖人之道為准。因此將文學的本質損壞了不少,將文學的趣味減少了不少。而人們方自讚歎,崇拜,以為這便是中國文學的「粹」處。其實中國文學的真正價值,何嘗絲毫存在于宋儒語錄,及原道式的文字之內。(試將韓愈的《原道》、《原人》與其《送李願歸盤穀序》今時閱讀,到底那篇比較是更多感人的力量?)為什麼一班人所念念不忘的,反是一些特異與流行的詩歌,《紅樓夢》,《水滸》,《西廂記》幾部書?若說到他們所謂以「善」的為本,那末,像這幾部小說,當然在中國文學界中,沒有存在流傳的可能。須知我們討論文學,便不可讓古聖先賢們先占住我們的觀念,以為所為裨官野史,便無一論的價值。 (四)情感的門類或種類。 (五)情感的等級或品性。 (二)情感的活潑或強度。 (三)情感的連續或固定。 (一)情感的正當或精確。 近代文學作品,最令人有多量之感動的,莫過於俄國小說。托爾斯泰的著作,大家多是知道的。屠格涅夫的《唔唔》、《初戀》、《父與子》,陀夫妥夫司基的《罪與罰》、《貧人》,安特列夫的《七個被絞死的人》、《紅笑》等等,都是在世界中最有名而最有力量的著作。又如阿采巴希甫的《沙寧》、《工人綏惠略夫》,以及最近所已釋出的吉普林的《灰色馬》,其態度的嚴重與感人的深沉,求之於他國的小說,實少有此類。而且悲苦慘淡與興奮激勵的精神,反抗與作定價值的燭照,在俄國人當時曾受過偉大的影響,而在目前的中國社會中,尤為需要。然而為什麼介紹他們的大作甚多,而未嘗看見一般中國能讀書的社會生一點影響?而且還少有引起青年的興味來?大家只知一天天花呀,月呀,詩魂呀,戀歌呀的隨隨便便的唱出,談起。(自然我不是不贊成純抒情的文學,但中國這些自號為抒情的新作家,以及自命為新文藝的讀者,曾創作出幾部如《少年維特之煩惱》來,曾作出幾部真能動人的抒情詩集來?)而對他種文學,卻索性連問也沒有人了。中國的新青年尚如此,令人一歎! 現在中國文壇上,也講究對於文學作品的批評了。我以為批評文學,最宜注意之點,還是情感,至於藝術的優劣等等,是後一步的事。若要真正有精確正當的批評,必先深深的加入作者原始情感之內部,而又須加以解剖,方可瞭解一種作品的情感如何。即是一種作品真偽所分剖之處,情感既不是一種模型的,又不是千篇一律的。一樣的悲哀,程度不同,而悲哀的對象也不同。一樣的快樂,而快樂的原因,與快樂中獲得的也不同。若要批評一種作品時,對於情感的觀察,不宜含混,也不宜籠統,必須詳細剖解,而後方才能明確的知其內在的情感之所在。批評文學作品中情感的方法,據我所見,以溫齊司德的主張,為最簡要而利於應用。他說文學中的情感的分類,以五種作標準,譯出如下: 文學是情感的產物,稍有文學常識的人,都知道這句話了。但是我們要從一篇很好的文學作品中,去清白地解剖他的情感,便不能再用這句籠統的話所能概括了的。杜甫的長歌當哭,敘述亂離的文學,自然是感情的。而李長吉的托思奇幻,胡帝胡天,難道其中就沒有情感?所以文學出自感情,而感情在某一種文學作品之內,卻不是一個模型之內的。《文心雕龍》中,也曾有幾句極明切的話:「……故情者文之經,辭者理之緯,經正而後緯成,理定而後辭暢,此立文之本源也。」劉勰的意思,也是以文學作品,推重情感,情感為上,文辭次之。文學求情感之真,只是由真心中發出來不得不言的情流,那末就是文辭(即今所謂文學的藝術)不及,而無礙其為好作品。反過來說,只能文藻,講究聲、色、律、韻,不含有一毫真實情感在內,不過是種悅人耳目的文學遊戲品而已,萬不能深深的感到人心裡面。 文學原不能拿那種肯定的抽象名詞,去加以範圍的。譬如讀托爾斯泰的著作,給我們以文學上的感化,而讀了左拉、莫泊桑的刻露的大膽赤裸之描寫,也不能不使我們有極大量的感動。若說必要持守中庸之道,以及必以溫柔敦厚為詩之旨趣時,如王粲的《七哀詩》、《飲馬長城窟行》,如杜甫的《兵車行》等詩,便不能成為好詩嗎?而他們的描寫,卻實在說不到「哀而不傷」上面。又如中國人傳為名詩的「可憐無定河旁骨,猶是春閨夢裡人」還曲為之諱說是「哀而不傷」,未免令作者笑死了。 情感在人類的心中,尤其是在文學家的心中,不是統一的,相同的,無變化的。所以頭腦過於單簡的,斷不會有好的文學作品出現。愛與憎,讚歎與詛咒,樂與哀,平和與奮爭,激動與消極,這都是一個文學家心中所擾亂不安的情感的交流。由外象的反射鏡中,攝取了種種的事物,包涵到自己的情感中加以陶冶,加以剪裁,再以有趣味的文辭述敘出來,便是文學作品。當然血與淚包含在內,而歡呼與幽歎也含在內;「水流心不競,雲在意俱達」的靜的生活在內,而「風塵荏苒音書絕,關塞蕭條行路難」的慷慨悲歌的感情,也在其內。文學上的理想,任何奇怪,一句話總是由於人生For Life。文學家的情感,當然也就是人類常有的情感,不過他們是更深密更敏銳更深入,且能寫得出罷了。 總之,真正的文學,是出自嚴重態度之中的。我們當然要用此同等的態度,去閱讀文學的作品。 總之溫柔敦厚,樂而不淫,哀而不傷等話,在文學中,在中國文學中,當然多此一部分的現象,而必強斷文學以此為准,以及中國文學之佳作品,都不出此三數語的範圍之中,還是受了文學以教訓主義、道德主義為根本的流毒。而正有好多人,卻以此等見解為新發明呢。 此短文已草成七八日,今日又從上海報紙上看見有人談論樂而不淫哀而不傷的文學價值。我本有許多感想,但在此篇中還沒曾多所發揮,容後得暇當詳為討論,以決此等問題。 作者志 一九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我們不應該以嚴重的態度看文學作品? 在作者——真正的作者,他著作的時候,自然不是去造作出情感來。佈局可以假定,人物可以假定,事實可以假定,對話可以假定,獨有在後面的情感,不可假定。因為誠是不可掩的,少有不誠,儘管如何掩飾,在字裡行間,必定看得出。即如中國的舊小說,說《紅樓夢》裡面所包含的情感,不能不說是真的。而《續紅樓夢》、《紅樓再夢》、《紅樓圓夢》等書,所以終不為人所歡迎的緣故,文詞之壞,佈局之亂,毫無道理等,且不必說,僅是這些書中的情感,一覽之後,便知道是虛偽的,矯作的。這其間似乎有點神秘,而並不是的。文學是代表人情的,一個人的性格,總是日常赤裸裸地待人觀察,假面具萬萬不能帶上。即帶上究竟會被人看破。文學作品中的情感,正是如此。也或者在作者一時沒有曾想到如何將內心中的噴湧的火焰,寫在紙上,給閱讀者以感動的印象,而他的情感的靈火,自然會炎炎地扇到閱者的同情中去。 在中國這等是非混擾,困苦顛連之中,人民雖無真正悲壯的反抗精神,與可歌可泣的魄力,一方面固是沒有完備的教育,而幾千年萎靡頹放的文學,實在在暗中已養成國民此等的習性。纏綿歌泣,美人香草,我們自然不能說那是沒有文學的價值,即談天雕龍,說鬼論狐,只是有純正精神與實在情感的表現的,我們也不能蔑視。但我以為無論在創作者,或是在閱讀者,都須拿一種嚴重態度去著作去賞鑒。讀法國革命時代的文學,固然予人以熱烈鼓舞的興致,即讀王爾德與勃來克的詩與小說,也何嘗不使人感到深沉而微妙的感覺。文學作品的種類,雖是不一,只是出自真誠的東西,言情也罷,說戰也罷,祈禱和平也罷,描摹革命的精神也罷,作者是用嚴重態度敘述出來,閱者也應用嚴重態度去看他。我信為這種話,是不可移易的。文學萬萬不是一種玩具,不是擲骰,下棋般的什物,不是可以拿來用作茶餘酒後消遣的資料。或者這種文字也有的,那末,無論其負有道德上的責任與否,絕不是文學作品。文學只在從事物中情感中,提到一種神威,與經濟的斷片寫出,供人們領受的,給予人們靈的或肉的影響的。所以只以作品內在之精神,去定其優劣,而文學作品的本身,是不負有道德上,與法律上,什麼善良風俗等無定則的責任的。 哦!我們對於文學,究竟要這樣下去嗎?還是要取嚴重的態度呢。 什麼是文學中的情感? 前幾天有位朋友寫給我一封信,大意說:近來看《小說月報》,最使我感動的莫過於某君所譯的《灰色馬》。當時我便即刻回復他說:「……可惜具有你這等眼光的太少。中國人不但少有實行《灰色馬》中所代表的精神的人,即達然賞鑒這種書的人也過於少了。……」近年來憑青年努力的成績,輸入西洋的第一流的小說,也不能算很少了,而譯述俄羅斯的小說,——且是大部的小說,尤多。研究過近代文學的人,都知道俄國小說家的偉大精神,以及對於一切的制度,與人生曾有過何等切實而激勵的如何樣的批評。托爾斯泰固然不用說了,屠格涅夫、陀夫妥夫司基、高爾基、安特列夫是何等偉大的天才。其所著作,切實說去,與一九一八之紅色革命,實有密切之關係。而俄國之雄壯悲哀的精神,所在任遭何等艱困,而不退縮,且能勇邁前進的緣故,固然是其國民性與其由歷史上得來的教訓;但文學家的盡力,由潛在中喚起國民之魂,誰能說是毫無相關的。 其實病根所在,還都是沒曾將輕視文學的病根去掉。只知向捷徑上亂走,沒曾用嚴重態度,去容納分析文學的觀念。 他還按條加以解釋,指示出如何方能認識在文學作品中的情感的真像。「藝術的每種作品,是有真實的感情的統一。」這句話也是溫齊司德說的。我想在今日的文學批評界中,以批評的素養缺乏,不能深入省察作品的感情何在者,非常之多。又有些盲目的批評者,引經據典,徘徊迷失於暗霧的途中,誤用批評的權威,以至於失卻批評的效力的,更所在多有。所以我很希望真正有些學養有素的批評者的出現,能得真正的文學作品中所涵有的情感,批評出以介紹于讀者,正是極有力的工作。 中國文學,受了禮教的暗示與束縛,免不得是這種遷象。然而這又與政治上,社會上,種種有關,絕不是以「善」為准的話,抹倒一切而不論。不信請詳細評論中國最著名而為一般人所歡迎的作品,我恐怕終難與「樂而不淫,哀而不傷」的旨趣相符合。淫是什麼?其中有沒有界限?難道說,獨有……方算得淫嗎?哀而不傷,更為費解。在當時孔子說此二句話,我想當然另有他解,絕不能如今後人那種解釋。(先要說明他是說《關雎》樂而不淫哀而不傷呵)不然詩三百篇其中果然沒有淫的嗎?沒有傷的嗎?我想也沒人敢下這樣的武斷話。即如《詩經》中「有女懷春,吉士誘之」。「有女同車,顏如舜華」,以及《陌上桑》中,這樣的狀態,是淫與否?我以為真正得情感的融洽,淫亦何妨。中國文字上一般人都諱怕此「淫」字,而到底「淫」字是什麼?此字涵有何意還不曾明白。 寫到這裡,記起周作人先生的話來:「倚了傳統威勢,去壓迫異端的文藝,當時可以暫佔優勢,但在後世看去,往往只是自己『獻醜』。」因為以禮教作文學的傳統思想,古聖先賢誤之于前,一般自號為衛道而研究墳典的先生們,又誤之於後,遂將文學,與中國文學的真相與概念,越發弄不清楚了。 「樂而不淫,哀而不傷」,充其義蘊,不過是要得中庸之道,中庸二字,用在倫理學上,或還可以有其相當的價值,至於在文學中,總不適宜。樂與哀,純是人的情感的表現,誠中形外,是不可掩飾的。而因為勉赴中庸之道的緣故,必須加以節制,這又何苦?「發乎情止乎禮義」的話,實在令人難懂。文學固然不是含有排撥性的,然而也不能含有節約性。不能示人以必如此作,也不能示人以必不如此作。教訓主義與道德主義,在文學中原講不到,更何從說到籠統的「善」字為准。 溫齊司德的話,固然不能作一定而不可移易的準則,然而他用這種精密的方法,去分析作品中所涵有的情感,比著籠統含混的中國式的批評家所用的方法何如? 一九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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