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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師範教育建設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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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什麼?怎樣教?教誰?誰教?這是師範學校的幾個基本問題。要想把師範學校辦得好,必須把這些問題先弄明白。 師範學校首先要問的是:教什麼?這是教材問題。施教的人不能無中生有,他必得要運用環境所已有的事物去引起學生之活動。所以遇了「教什麼」這個問題,我們暫時可以下一句答語:有什麼,學什麼;學什麼,教什麼;教什麼,就拿什麼來訓練教師。但是世界上有的東西,無計其數;所有的未必是所需要的。因此,我們姑且又要加上一句答語:要什麼,學什麼;學什麼,教什麼;教什麼,就拿什麼來訓練教師。 所有和所要都知道了,我們立刻發生教法問題。我們要接著問一問:怎樣教?教的法子要根據學的法子;學的法子要根據做的法子。教法、學法、做法是應當合一的。我們對於這個問題所建議的答語是:事怎樣做就怎樣學;怎樣學就怎樣教;怎樣教就怎樣訓練教師。 教什麼和怎樣教決不是淩空可以規定的。他們都包含「人」的問題。這問題就是:教誰?人不同則教的東西、教的方法、教的分量、教的次序都跟著不同了。我們要曉得受教的人在生長歷程中之能力需要,然後才能曉得要教他什麼和怎樣教他;曉得了要教他什麼和怎樣教他,然後才曉得如何去訓練那教他的先生。 預備要做先生的是哪種人?他對於教師職業的興味、才能,如何?他充當某種教師是否可以勝任愉快?現在實際在那兒當教師的是誰?師範學校所期望於他所訓練的人有多少能做適當的教師?這也是師範學校要考慮的問題。我們的建議是:誰在那兒教,誰歡喜教,誰能教得好就應當訓練誰。 就上面所說的,總起來看,我們知道師範學校,是要運用環境所有所需的事物,歸納於他所要傳佈的那種學校裡面,依據做學教合一原則,實地訓練有特殊興味才幹的人,使他們可以按著學生能力需要,指導學生享受環境之所有並應濟環境之所需。這個定義包含三大部分:一是師範學校本身的工作,二是中心學校的工作,三是環境裡的幼年人生活。這三大部分應當發生有機體的關係,使得他們的血脈可以流通,精神可以一貫。他們中間不當有絲毫的隔膜。一看這個定義,我們立刻曉得師範學校的出發點就是他所要傳佈的中心學校;中心學校的出發點就是環境裡的幼年人生活。由此我們也就可以明白建設師範教育之歷程。 環境裡的幼年人生活既是中心學校的中心,我們首先就要把他弄個明白。我們要曉得幼年人在生長歷程中有什麼能力,有什麼需要。我們雖不能完全知道,但是學者已經研究出來的,我們必須充分明瞭。幼年人不是孤立的,他是環境當中的一個人。環境對於幼年人的生活有兩種大的力量。一是助力。自然界的光線、空氣、食物、飲料在常態之下都是扶助人類生長的東西。社會裡的語言、文字、真知、灼見,以及別人的互相提攜也都有扶助我們生長的作用。二是阻力。例如狂風、暴雨、水患、旱災、蟲害種種都是自然界與人為難的東西。社會方面的貪官、汙吏、劣紳、土棍、盜賊以及一切不良的制度風俗也是我們生長的擋路物。可是阻力倘不太大,可以化為助力。逆境令人奮鬥。生長歷程中發生了困難才能觸動思想,引起進步。人的腦袋就是這樣長大的,文明也是這樣進化的。我們應當運用自然界和社會界的助力阻力去培植幼年人的生活力,使他可以做個健全分子去征服自然,改造社會。因此,我們又要問自然界與社會界對於幼年人的生長有什麼助力,有什麼阻力?他們對於幼年人生長的貢獻是什麼?他們有什麼缺憾要人力補天工之不足?一個環境對於幼年人生長之助力、阻力、貢獻、缺憾,要具體的分析開來才能指導教育的實施。倘使囫圇吞棗,似乎沒有多大用處。分析出來的具體事實必定是整千整萬學校自然不能完全採納進去。所以進一步的工作就是估量每件事實的價值。價值估量之後再作選擇的工夫,把價值最低的除開,需要可緩的除開,學校不必教不能教的除開,留下來的容納到學校裡去,編的教材,制為課程,佐以相當設備,配以相當程序,使教師指導學生腳踏實地的去做去學。這樣一來,中心學校就可以辦成了。這種學校是有根的;它的根安在環境裡,吸收環境的肥料、陽光,化作自己的生命。所以它能長大,抽條,發葉,開花,結果。這種學校是與自然生活,社會生活聯為一氣的。它能適應環境的生活,也能改造環境的生活。它是本地的土壤裡產生出來的,它自能在相類的環境裡傳佈。我們可以祝它說:「恭喜你多福,多壽,多兒子;兒子又生孫;孫又生兒子;子子孫孫生到無窮期,個個都像你,個個勝過你。」中心學校有了辦法,再辦師範學校。師範學校的使命,是要運用中心學校之精神及方法去培養師資。它與中心學校的關係也是有機體的,也是要一貫的。中心學校是它的中心而不是它的附屬品。中心學校也不應以附屬品看待自己。正名定義,附屬學校這個名字要不得。實習學校的名字好得多,但是這個名字包含了「思想與實習分家」的意味,也不是最好的。師範學校的各門功課都有專業的中心目的,大部分都應當與中心學校聯串起來。例如教育學、心理學等等功課若是附加的性質,決不能發生很大的效力。這種功課應當與實地教學熔為一爐,大部分應當採取理科實驗指南的體裁以謀教學做之合一。我們進行時對於師範生本身之能力與需要當然要同時顧到。因為師範生將來出去辦學的環境與中心學校的環境必定不能一模一樣;要想師範生對於新環境有所貢獻,必得要同時給他們一種因地制宜的本領。 師範畢業生得了中心學校的有效辦法和因地制宜的本領,就能到別的環境裡去辦一個學校。這個學校的精神與中心學校是一貫的,但不是刻印板的,不是照樣畫葫蘆的。它要適應它的特殊環境,也要改造它的特殊環境。 這個學校對於學生所要培植的也是生活力。它的目的是要造就有生活力的學生,使得個個人的生活力更加潤澤豐富強健,更能抵禦病痛,勝過困難,解決問題,擔當責任,學校必須給學生一種生活力使他們可以單獨或共同去征服自然,改造社會。 我們這裡所建議的步驟是一氣呵成的:自然社會裡的生活產生活的中心學校;活的中心學校產生活的師範學校;活的師範學校產生活的教師;活的教師產生有生活力的國民。 這個建設歷程,從頭到尾,都是息息相通的,倘使發現不銜接,不聯絡,不適應的地方到處可以互相參考糾正,隨改隨進。所以中心學校隨著自然社會生活繼續不斷的改進,師範學校隨著中心學校繼續不斷的改進,地方學校隨著師範學校繼續不斷的改進,自然社會生活又隨著地方學校繼續不斷的改進。 上述師範教育的建設歷程,倘用下圖表示,更能一目了然。 ▲中國師範教育建設圖 說明: 自然社會裡的幼年生活是中心學校之中心。 中心學校是師範學校之中心。 一、二、三、四、五是師範畢業生辦的學校。 生活力代表師範畢業生所辦學校培養之學生。 訓練初級師範教員之高等師範或師範大學可於師範學校外加一圈並類推。 師範學校既以中心學校為中心,那末有哪一種的中心學校就有哪一種的師範學校:有幼稚園為中心學校,就可以辦幼稚師範;有小學為中心學校,就可以辦初級師範;有中學或師範為中心學校,就可以辦高等師範或師範大學;有各種職業機關或學校做中心學校,就可以辦各種職業師範。 師範學校既以中心學校為中心就得跟著中心學校跑。凡有好的中心學校的地方都可以辦個師範;凡是沒有好的中心學校的地方都可以取消師範的招牌,否則就應當根本改造中心學校和各方面的關係,使它名實相符。師範學校人數也可不拘,看中心學校的容量而定。它能容幾個人就是幾個人,不必勉強。一個師範可以有幾個中心學校;一個中心學校也可以做幾等師範學校的公共中心。例如一個鄉村師範可以有幾個單級學校、幾個複式學校、幾個單式學校做它的中心學校。又例如一個好的中心小學裡可以容納初級中學、高級中學,甚至於大學程度的師範生在這裡學習。初級中學程度的人在這裡學習之後可以去當初小的教師,高級中學程度的人在這裡學習之後可以去當高小的教師,大學程度的學生在這裡學習之後可以去辦初級師範或縣立師範。 中心學校的成立有兩種方式都可以行。一是另起爐灶來創設;二是找那虛心研究,熱心任事,成績昭著並富有普遍性之學校特約改造,立為中心學校。這兩種方式可以按照情形酌量採擇施行。 有了中心學校,就可以在中心學校左近建築或租借房屋開辦師範班或師範學校。收錄師範生可有兩種辦法。一是本校招收新生始終其事,予以完全訓練。這種辦法規模較大,需用人才、設備、經費也較多。二是招收他校將畢業而有志充當教師之學生或有相當程度之在職之教職員加以相當時期之訓練:照這種辦法,師範部只須準備宿舍、圖書、討論室,指導人才及所需之其他設備,就可開辦。這是比較輕而易舉的。畢業後發給修業證書,俟辦成有生活力之學校始發給正式畢業證書。原肄業學校如因本校沒有師範訓練亦得依照規定手續保送相當學生來此學習。畢業證書可由兩校合發。這種種辦法各級師範都可適用。 上面所說的是建設中國師範教育的根本原理與實施概要。中國師範教育前清辦理失策,以致師範學校與附屬學校隔閡,附屬學校與實際生活隔閡。我們所以有這種隔閡,是因為我們的師範教育或是從主觀的頭腦裡空想出來的,或是間接從外國運輸進來的,不是從自己的親切經驗裡長上來的。這種師範教育倘不根本改造,直接可以造成不死不活的教師,間接可以造成不死不活的國民。有生活力的國民是要靠著有生活力的教師培養的;有生活力的教師又是要靠著有生活力的師範學校訓練的。中國今日教育最急切的問題是舊師範教育之如何改造,新師範教育之如何建設。國家所托命之師範教育是決不容我們輕鬆放過的。我們很希望全國同志會精聚神的來對付這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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