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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修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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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中學時,讀過一本章錫琛的《修辭學概論》,也買過一本陳望道的《修辭學發凡》。後來覺得,修辭學只是一種學問,不能直接運用到寫作上。 語言來自生活,文字來自書本。書讀多了,群眾語言聽的熟了,自然就會寫文章。腦子裡老是記著修辭學上的許多格式,那是只有吃苦,寫不成文章的。 古書上有一句話:修辭立其誠。這句話,我倒老是記在心裡。 把修辭和誠意聯繫起來,我覺得這是古人深思熟慮,得出來的獨到見解。 通常,一談到修辭,就是合乎語法,語言簡潔,漂亮,多變化等等,其實不得要領。修辭的目的,是為了立誠;立誠然後辭修。這是語言文字的辯證法。 語言,在日常生活中,以及表現在文字上,如果是真誠感情的流露,不用修辭,就能有感人的力量。 「情見乎辭」,這就是言詞已經傳達了真誠的感情。 「振振有辭」,「念念有辭」,這就很能說了。其中不真誠的成分可能不少,聽者也就不一定會受感動。 所以說,有詞不一定有誠,而只有真誠,才能使辭感動聽者,達到修辭的目的。 蘇秦、張儀,可謂善辯矣,但古人說:好辯而無誠,所謂利口覆邦國之人也。因此只能說是辭令家,不能說是文學家。作家的語言,也可以像蘇秦、張儀那樣的善辯,但必須出自創作的真誠,才能成為感人的文學語言。 就是蘇秦,除了外交辭令,有時也說真誠的話,也能感動人。 《戰國策》載,蘇秦不得志時,家人對他很冷淡,及至得志歸裡,家人態度大變。蘇秦曰:「嗟乎!貧窮則父母不子,富貴則親戚畏懼。人生世上,勢位富貴,豈可忽乎哉!」這就叫情見乎辭。比他遊說諸侯時說的話,真誠多了。也就近似文學語言了。 從事文學工作,欲求語言文字感人,必先從誠意做起。有的人為人不誠實,善觀風色,察氣候,施權術,耍兩面,不適於文學寫作,可以在別的方面,求得發展。 凡是這種人寫的文章,不只他們的小說,到處給人虛偽造作、投機取巧的感覺,就是一篇千把字的散文,看不上幾句,也會使人有這種感覺。文學如明鏡、清泉,不能掩飾虛偽。 1983年9月8日下午,雨仍在下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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