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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過的電影腳本


  四月八日夜,夢攜眷遠行,宿旅舍,與老母對話,內心感傷,及醒,淚掛眼角。開燈吸煙,卻忽然想到與茅盾同志有關的一件小事:

  一九四九年進城後,相熟的一位電影導演,要我寫一個關於白洋澱的電影腳本。當時我正在青年,對這種洋玩藝也躍躍欲試,就把我寫過的一些小說、散文,重新編排了一下。

  就是把內容統一,把故事連貫,已有的用剪報,沒有的另寫篇章。弄成以後,剪貼抄錄在一本舊公文紙簿之上。

  過了很長時間接到那位導演來信,說腳本先送茅盾同志審閱,同意了。後又送另一位負責同志審閱,否定了。現將腳本奉還。他並把另一位同志的批示,抄錄在腳本封皮之後。

  腳本封面,有茅盾同志的親筆題字:「閱,意見在另紙。茅盾。」

  但那寫在另紙上的意見,卻沒有見到。另一位同志的指示大意為:這些故事,想像的成份多,還是以拍別一部小說為好。

  「別一部小說」,也是寫白洋澱的,當時頗流行。我翻看了一下,其中實錄部分固然不少,卻發見我的一篇作品,也被改頭換面,採錄在內。這是有書可查、有目共睹的事,絕不是出於我的「想像」。

  當然,我那個腳本只是一次嘗試,寫得也確實很不像樣子。一部作品,根據審定程序,誰肯定,誰否定,都系平常的事,其中並無恩怨可言。我把腳本新寫部分摘出來,改成了一篇短篇小說,就是《采蒲台》,此腳本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抄走,發還後,我清理舊稿時,用它生了火。從此打掉了我的興頭,以後,對寫電影腳本的事,我一直持極其冷漠的態度,並勸別人也不要輕易搞這個。

  198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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