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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與色情


  文藝思想,是哲學思想和傳統道德觀念的反映。中國封建社會的漫長歷史,主要的哲學思想是儒家的思想。此外則是道家和佛教思想。儒家重禮,道家清靜無為,佛家要出世。

  這三種哲學思想,對於文藝作品中男女關係的描寫,都是限制的,不是放任的;都是含蓄的,不是露骨的;都是寧缺毋濫,不尚繁瑣渲染的。

  傳統的道德觀念也是如此,凡是越軌的行為,男女的交接、授受,都被看作是私奔,野合。

  因此,自古以來,中國文學作品裡男女關係的描寫,都很簡單,都很規矩,可以說是潔本。

  但是,無論儒家、道家、佛教,都不能否認男女關係,即兩性關係及其自然的要求。特別是儒家,明確提出:食、色性也。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把兩性關係的重要,提高到與吃飯相等的程度,這證明古代聖人是非常通情達理的。

  這樣重要的人生關係,不在文藝作品中,得到充分的反映,在聖人看來,也是不自然的,甚至是不合理的,不可能的。因此,把古代歌謠中的男女相慕之情,也作為神聖經書的內容,任人吟詠。

  儒家規定的男女關係是:節之以禮,不能淫亂。

  歷代封建王朝,都以儒家的哲學思想作為政治思想的基石。在立法行政上,體現了這一原則。

  古代的文人,都尊崇孔孟之道,所以在他們的作品中,有關男女關係的描寫,都在這一範圍之內進行。小說亦不例外。

  唐宋傳奇,男女關係為主要內容,且多涉及閨房私事,然所描寫也多是隱約的,即不傷大雅的。如「三尺寒泉浸明玉」,「吃吃笑語」之類。

  如果說,唐宋傳奇的作者,都是有地位、身份的文人,他們是受了封建思想、舊道德觀念的束縛,沒有突破禮教的勇氣和膽量,也不一定是事實。他們如此下筆,是基於他們的自覺,即自覺到文人的職責,作品的影響。他們盡心于藝術,忠實於生活,賦予男女人物以更高尚更美好的形象。這種作法,在任何時代,都是應該提倡,應該受到尊重的。他們描寫色情,不是為了投合低級趣味,取悅庸俗讀者。他們描寫的色情,是藝術化了的色情,是整體藝術的一部分。

  露骨的色情描寫,始自南宋的話本,至明而大興。南宋偏安一隅,臨安閒散人口太多,這些說話人,像那些跟著行在賣酒醋的人一樣,在三瓦兩舍之間,講些故事,賣藝糊口,這些人並沒有多少思想修養和道德修養,那些來聽故事的遊蕩者,也不是到這裡來參加文學講座。為了招徠顧客,為了攏住聽眾,為了多掙一些錢,說話人不得不在故事中間,摻雜一些色情故事。這種習慣一直延續到解放前的北京天橋、天津南市、鄉間廟會。最近在一些文藝作品中,此風又有「復古」之勢。

  把大量色情描寫,形成文字,寫在書裡,則是到了明朝時候的事。《金瓶梅》一書,就成了典型。目前,自從發表了潔本《金瓶梅》出版的消息,竟然有那麼多的人,欣喜若狂,奔走相告,這其中,難道都是關心這部文學名著的文學愛好者嗎?恐怕好奇者居多數。

  其實,把《金瓶梅》作為色情描寫的典型,是不合乎事實的。比這部書淫穢得多的書,明清以來,如過江之鯽。印刷精緻,售價高昂,且多出口外國,但在國內很少流傳,甚至禁書目錄上,也找不到。青年人當然不知其書名,更無論其作者。這些書,只能稱作淫書,不能叫做小說,更不是文學作品,社會自然地抵制了它的流傳。

  而這些淫穢之物,附著在一部文學名著——《金瓶梅》身上,成為它永遠割除不掉的贅瘤,限制了本身的傳播,這實在是文學史上的一個奇怪現象。我們想像不出,這部偉大著作的作者,為什麼寫進這些東西以自汙。是為了暢銷多得稿費?是為了使書成為出版商追逐的熱門貨?顯然都不可能。有人懷疑,這些東西,有些是作者寫的,而大部分是別人加進去的,也不無道理。

  總之淫書是淫書,文學是文學,淫書不能成為文學。即使混在一起,也是應該分別對待的。

  中國其他幾部著名的長篇,沒有露骨的色情描寫。《水滸傳》寫了幾個淫亂婦女,社會人情,都寫得傳情逼真,但還是很有分寸的,是文學。《紅樓夢》寫了各種人的男女關係,包括賈璉、薛蟠的不堪情狀,但還是化腐朽為神奇的筆墨,不能刪除的。

  我們習慣上把淫穢的文字,叫做色情。其實色也好,情也好,小說中總是避免不了的,有時是重要的題材。問題是作者對待色情的態度,和描寫時的藝術手法。舊小說中的《漢雜事秘辛》,是明朝楊慎的偽作,可以說是赤裸裸地寫了一個少女的體態,但令人看來,還是一個藝術形象。所以說,作家的創作用心和藝術修養,是非常重要的。而這兩點,在色情描寫上,最容易顯示高低。

  1985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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