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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談屑(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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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不久,見到一家報紙,登了啟事。大意是說,他們的報紙,是作協的機關刊物,領有該處主管部門的出版許可證,卻被某省郵局,列入非法小報,予以沒收,為此提出抗議。看後啞然失笑。因為這家理論刊物,理論登得不多,卻接連不斷登載「通俗小說」,這些小說給我的印象,並不大好。郵局扣留,也算是事出有因吧。 作協辦的,有許可證的,也不一定就都是「大報」。 二 有的文學刊物,改名不到一年,又要改換名稱了。去年,刊物換名之風甚盛,一般是換為「某某小說」或「小說某某」。那時小說的銷路好些。有的刊物初改名,銷路確是上去了千把份,但不到幾期,就又掉回原數。如質量不提高,改頭換面,究竟不是長遠辦法。而改來改去,尤其不像話,有失體面。什麼買賣,也得講究貨真價實,只換門臉招牌,解決不了問題。 三 據說,在「通俗小說」中,「公安小說」,銷路一直不錯。 有幾家這樣的刊物,生意興隆,主辦的人,也興致勃勃。這種小說,古時稱做公案小說,外國叫做偵探小說。當前有的叫案例小說,偵破小說,法制小說,其中都有犯罪行為,而以桃色案件為多。 有一家這樣的刊物,約我寫篇文章,我久久未能應命。原因是,我的想法,和他們的刊物,恐有抵觸。 我以為讀書興趣,雖有人認為是一種消遣,其實也是一種社會心理的表現。社會心理就是社會意識。目前這類小說,就其內容來看,有些不一定能夠達到宣傳法制,懲惡勸善的目的。恕我直言,有的作品,甚至與這一目的南轅北轍。有不少的人,喜歡看這類作品,是很值得我們思考的。 四 一家刊物提出的「同名小說」,是越寫越不帶勁了。可還有別家刊物在模仿。模仿別人,在平常日子,也被認為是一種不高明的舉動,在提倡勇於創新的時代,卻常常走別人的腳印,這是什麼道理? 前幾年,提出「問題小說」,有作品,有理論,熱鬧了一陣。現在又在大辦「小說唱和」,以為只要是名家出面,再弄些花色,刊物就可以多銷,且看結果吧。刊物既是「商品」,買主就要看看,是否貨真價實。 五 聽說各地新華書店積壓的武俠小說太多,賣不動了。國家出版局也在警告:紙張全叫這類書占去,好書出不來了。給人的感覺,是晚了一步。早一點抓就好了。 事到如今,也聽不到什麼地方開會讚揚「通俗文學」了。 那些理論家在會議上,胡亂吹捧了一陣,看見行情不妙,就又改寫別的文章,吹捧別的新事物去了。才熱鬧了幾個月,這股新浪潮就燈火下樓臺,冷落了下來。不知這些積壓的書,如何處理,經濟效益又由誰人負責? 幾個月前,風起青萍之末,一哄而來,致使一些敏感的理論家,認為是新的文學崛起。崛起得快,敗露得也快。 六 又是三十年代。那時,就是一些皮包書店,野雞書局,偷版漏稅,也是出版一些對讀者有益、有用的書,甚至革命的書,大書局不敢出版的書。沒有聽說誰家專印壞書、無聊的書以欺世獲利。魯迅與北新書局為版稅,發生糾紛。魯迅有一次對人說:李小峰不好好辦書店,卻拿出錢來,去辦織襪廠。先生這話,是有些苛責了。北新書局還是印了很多好書,如果開列一個書目,那是要使當前的一些出版社,相形見絀的。如果是指該書局不按期給作家版稅,自當別論。開襪子廠,是沒有錯的。書是人民需要,襪子也是人民需要,屬國計民生,至少是有利而無害的。 不久前,有些出版社,拿出大量資金,消耗大量紙張,去印無聊的,低劣的,甚至黃色有害的「通俗小說」、「武俠小說」。競相仿效,你追我趕,一印就幾十萬冊。書店也爭相訂貨,書店幾乎成了通俗小說專賣市場,形成「無俠不訂貨,無案不代銷」的局面。其結果,流毒難以清算,這比起開辦襪廠,問題就複雜得多了。 開書局,辦出版社,總得有些識見,總得為文化事業著想吧,為什麼會弄成這個樣子?也是不講協調,不按比例辦事的結果吧。 七 現在,婦女為了戴耳環,又在紛紛穿耳。自殘身體,以求美觀,本是一種原始舉動,在多少年前,就反對掉了,現在又成了時髦,真是奇怪。從國外販來的洋人估衣,不知道是死人穿過的,還是病人穿過的,現在也成了時髦貨。青年人穿在身上,走在街上,去跳舞,去求歡,就不怕貽笑大方,傳染細菌嗎? 翻開一本文藝理論刊物,其中有些理論;翻開一本介紹外國小說的刊物,其中有些篇目,也給人以外國估衣的印象。 理論是用新鮮名詞作裝飾,小說是用標題刺激讀者。 八 讀了兩篇小說,是寫人的原始本能的。就是把人物放在一種近於絕望的環境裡,讓他作本能的表現,互罵,互打,互咬。問了一位小說編輯,他說這種寫法,還有一種理論。可惜我忘記了那個新名詞。我看的這兩篇,只能算是模仿,還不能算是創作。外國小說中,有不少是寫人的本能的,當然其中也有高下之分。三十年代介紹來的,蘇聯拉甫列涅夫寫的《第四十一》,在當時是很有名的。我記得育德中學的圖書管理員,一次在大會上講演,就是講的這篇故事,全場哄動。 小說寫一個紅軍姑娘和一個白軍軍官,在孤島上相愛,一到救生船來,才各自意識到了本來的階級。如果是在那些年,會有人說它是人性論或階級調和論的。但這篇小說,在蘇聯好像一直平安無事,就因為它有那個不可動搖的結尾。 我讀的這兩篇小說,時間,環境觀念不清,不知是發生在什麼年代,什麼特定的環境。只是寫人的類似動物的本能,寫人物的幻想、夢境,也是仿效外國小說的。 創作與模仿,怎麼看得出來?創作的色彩是鮮明的,而模仿的東西,常常是模糊的。創作有作家自己的生活根據,而模仿只是根據作家讀書的印象和得出的概念,經不起推敲,又談不上創作的個性。 九 前幾天,讀了一篇理論文章,談到魯迅寫的《故事新編》。 魯迅的《故事新編》,就其歷史知識,文學手法,哲學思想來說,都不是輕易就可以否定,更不是輕易就可以超越的。 至於他當時為什麼寫這個,這就很難說了。因為,我們距離魯迅所處的時代與環境,究竟是生疏了。對於當時魯迅的思想和心情,如不設身處地,為逝去者著想,更難得其要領。 單就小說而言,自然是魯迅初期的創作,更有現實意義,更與時代的脈搏相呼應。但如就雜文而言,則魯迅死前之一日,其作品仍為革命文藝中最現實的。他的心,他的血液,正接連多災多難的祖國的呼吸。他的一言一動,成為那一時代,對青年最有號召力、吸引力的號角之聲。這一點,就是當時的革命作家,也都甘拜下風,尊為前導,後之來者,就不用多談了。 現在,有些人對魯迅的作品,抱冷漠態度,這原因很複雜,是多方面的。十年動亂,把魯迅奉為主神的陪坐之神,強拉知己,無限制地印刷其著作,並亂加驢唇不對馬嘴的解釋,引出反作用,是原因之一。 魯迅初期的創作,確是勇於借鑒西方的東西,以豐富自己。但是,他的借鑒,是通過外國文學的革命的或進步的內容,涉及其形式與技巧。這一立場,直到他死前,所辦《譯文》仍為主流。其間著力介紹弱小民族戰鬥作家之作,是與祖國當時的處境,息息相關的。對於批判現實之作,也多有介紹。總之,以為魯迅借鑒外國,只是追求創作的「現代化」,那是無稽的瞎子摸象之談。 魯迅的《故事新編》,也並非都是晚年的作品,其中有的還是他早年之作。一個作家的著力點是多方面的,就是他那戰鬥的主要方向,也不能不受個人生活經歷的影響。一些寓言、諷喻之作,一些看來短小、無意義之作,在每個大作家的文集中,都有錄存。因為對作家本人來說,這些作品,仍是關係其一生的重要資料。 魯迅一生,雖戰鬥姿態淩厲,但對待文學創作,則非常謙虛謹慎,從未自放狂言,以欺世盜名。 十 近來一些文藝評論,唯心主觀的色彩加重了。有些雖談不上什麼哲學思想,但在文字上,編造名詞,亂作安置,把文藝現象,甚至創作規律,說得玄而又玄,令人難以索解。層次呀,結構呀,轉化呀,滲透呀。本來是很簡單的東西,一兩句就可以說清楚。叫他們一說,拐彎抹角,頭下腳上,附會牽強,連篇累牘,說個不完。這種文章,貌似很新鮮很洋氣,很唬人,拆穿來,除去新名詞,並沒有什麼新鮮貨色。不過把過去人云亦云的道理,變個說法,變個道道而已。此風已影響到文藝教學,那些講義,有很多是辭費,使學生越聽越糊塗。 經過很多人的努力,經過很長一個過程,我們的文藝理論,才逐漸克服了歐化、生硬、空洞、不通俗、脫離實際種種毛病,現在又有舊病復發之勢。再加上哲學思想,邏輯概念上的混亂,有很多文章,實在是叫人讀不下去了。 與之相呼應的,是創作上的所謂「現代化」。脫離現實,沒有時空觀念,動物本能描寫,性的潛意識,語言粗野,情景虛幻。這樣的文藝作品,中國人是不習慣的。對於現實,對於人生,都不會有好處,卻為一些作家所熱衷,所追求,為一些評論家所推崇,所讚賞。也不知是何道理。 1985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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