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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哭廟紀略》


  二十年前,買得商務印書館辛亥年排印本《痛史》一部,兩函共二十冊。書上蓋有湖南大學圖書館圓形印章,文內偶有墨筆批註,字跡細小勁秀,不知出自何家之手。有蛀洞,我曾用毛邊紙逐一修補過,工程繁重,非今日心力可為。書套上標進貨價為四元七角,我購書時,價則為十五元,蓋經賈人屢次倒手。

  《哭廟紀略》為《痛史》之第二種。線裝十二頁,薄如小米粒,原定價一角。民國初年,印書尚如此不惜工本。如在今日,整部《痛史》,也不過平裝一厚冊了事。如要線裝,每冊定價,就不堪設想了。

  這樣薄薄的一本小書,拿在手裡,輕如鴻毛。讀時或走或立,或坐或臥,均甚方便。而字又為黑體四號,老年人最是適宜,所謂字大行稀,賞心悅目者也。讀時很高興,十五元沒白花,經濟效益實足當之。

  然書的內容,則甚淒苦,使人不忍卒讀,屢屢放置,又重新拿起來,整整一個晚上才讀完。

  所紀為:清朝初年,江蘇吳縣有個姓任的縣令,「至署升堂,開大竹片數十,浸以溺,示曰:功令森嚴,錢糧最急,考成殿最,皆系於此!」「國課不完者,日日候比。」國課就是錢糧,比,實際就是刑訊。過去審案用刑,都叫比。四部叢刊中有一部書,叫《棠陰比事》。至於打人的竹板,「浸以溺」是什麼意思,則不甚了了。總之,他如此酷毒,打死了不少人,自己卻從常平倉中,貪污了一千石米。

  當地一群秀才,對這個縣令,很不滿意。不滿意的原因,除去同情受害者,也可能有本身的理由。正趕這個時候,順治皇帝逝世,哀詔傳到了這裡,地方官設幕府堂,哭臨三日。

  秀才們乘此機會,把文廟的門打開,哭廟,要驅逐縣令。

  事情鬧大,上司過問貪污一事,縣令卻說,自己到任不久,無從得銀,「而撫台索饋甚急,故不得已而糶糧」。這樣又把巡撫攀扯了進去。

  但是,巡撫給皇帝上了一個疏。內容要點:

  一、「看得兵餉之難完,皆由蘇屬之抗納。」
  二、秀才「廁身學宮,行同委巷。因哀詔哭臨之日,正臣子哀痛幾絕之時,乃千百成群,肆行無忌,震驚先帝之靈,罪大惡極」。
  三、「縣令雖微,乃系命官,敢於聲言扛打,目中尚知有朝廷乎?」
  四、「串凶黨數千人,群集府學,鳴鐘擊鼓,其意欲何為哉!」

  此疏一上,奉密旨,十八名秀才處斬,其中八個人包括金聖歎,妻子家產,還要籍沒入官。巡撫當然沒事,縣令也複了官職。他回到衙門,「謂衙役曰:我今複任,諸事不理,惟催錢糧耳!」變本加厲了。

  過去,有師爺、訟棍、刀筆之說。能夠把有說成無,把無說成有。細玩此疏,可以領會其一二。其最大特點,為審時度勢,激怒朝廷。當清初時,東南一帶,還不鞏固,時有叛亂。正在用兵,錢糧最為重要,聚眾最為不法,秀才帶頭,尤觸朝廷大忌。師爺們從這些地方入手,收到了預期的效果。

  我勸寫文章的同志,看看歷朝的官方文書,特別是清朝的各種檔案材料。還有皇帝的諭旨,例如雍正皇帝的朱批諭旨,是很有好處的。這不是教人學打棍子,這是一種特殊的文體,常常是關係一人或許多人身家性命的文體。

  198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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