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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國姊妹們的第二封信


  ——請各地女同胞選舉代表參加國民會議親愛的姊妹們:

  幸而我們同是女子,同在這個渡橋上作毀舊建新的女子,作擊碎鐐銬,越獄自振的女子,作由男子鐵腕下,掙扎逃逸的女子:這是何等榮幸,一件偉大的事業,由我們纖手去創造!一所暗邃的監獄,由我們纖手去焚毀!在一種潛伏的情形下,理想似乎告訴我有爆烈的一天,爆烈到遍地球都飛散著火花,紅霞般映著我們得意的笑靨的一天!不管這幻想是近在此時此刻,或遠在萬年後:相信目下低微的呼聲,薄弱的努力,都是建砌將來成功的細胞的分子。

  由於生活歷程的變遷,由於職業種類的分歧,由於教育設施的不平等,由於結婚生育的牽制,由於政治法律制度的支配;壟斷了我們的權利,朦蔽了我們的智慧,淪落到現在這種奴隸——弱者的地位。一方面我們智慧才能不配去「掠奪」,一方面他們更不能慷慨的「壁還」,於是乎我們要為了人權的獲得,為了社會組織的圓滿,應該運動!不管政治是混濁,是清明;不管收穫是成功,是失敗,應該運動!!

  我們相信男女兩性共支的社會之軸,是理想的完美的組織;婦女運動,與其說是為女子造幸福,何如說是為人類求圓滿:既覺純陽性偏枯的組織為逆理,同時也須認以女子為中心的社會欠完美。男女兩性既負擔著社會進化人類幸福的重責,所以我們女子今日的努力,是刻不容緩,同時不是自私自利。

  簡單說:女子由過去夢中驚覺後的活動,不是向男界「掠奪」,也不是要求「頒賜」,乃是收回取得自己應有的權利;同時謀社會進化,人類幸福的。

  根本上解決,教育是人類精神獨立的動力,經濟是變化人類生活的條件;女子不受平等教育,而受物質束縛,是永淪奴域,一切墜落的總因。所以教育平等運動,開闢女子職業生路,以謀精神自由,經濟獨立,實為現代婦女運動的治本計劃。教育和經濟,都為人類「治生」的原素,張履祥曾說:「能治生,則能無求於人」。

  自然我們希望很豐富,努力的事業也很多端;似乎不必拋了書本,躍上政治舞臺,和那般官僚式的政客,流氓式的名流,殺人不眨眼的英雄們相周旋。況且在政客,名流,英雄們的眼裡,何曾介意到我們這些蠕動呻吟在暗韓下的動物;充其量,我們呐喊到他們耳傍,衝擊到他們面前,不過笑著說聲:「這是女孩的玩藝」。

  但是我們就埋首書城,永久緘默嗎?幻想著到民國二十年,百年千年之後,有某總統——某執政——開一個某式會議時,候著下柬請我們去列席會議,或者聘請我們做顧問秘書,教我們預問政治嗎?絕對不能。因之聯合宣言,上書請願,遊街示威,未嘗不是治標辦法,救急採取的暗示和宣傳的手段;我們的運動是向男性跋扈壟斷的籠圍內,索回我們應有的產業,當然不能令他們輕輕的雙手壁還。

  誰也不能說女子不是人,女于不是中華民國的國民:

  當然在這萬象澄治,百物待理的國民會議裡,應該採納女子的代表。女子也應該代表二萬萬中華國民的資格,參加國民會議。庶乎有機會希望解決憲法上對女子的錯謬,法律制度上對女子的歧視。同時我們期望國民會議,確能解決過去十三年的糾紛,更新以後億萬年的福利;為我們造成兩性共支的理想社會的實現,為謀啟迪我們女子撥雲見日的時機!

  芬蘭女子多年奮鬥的結果,到一八六七年得到地方機關選舉權,繼續奮鬥四十年,才獲到中央議會普通選舉權;美國的女子也是經過七八十年才能取得參政權;我們不要頹氣,將來定有追逐她們攜手一堂的勝利。梁啟超說:「生命即是活動,活動即是生命」人權雖天賦,但得失卻由人;只有永久繼續的運動,才能保存我們所得到的權利。因為「權」是「力」的變相,「力」是「動」的產生:我們要取得權,就要運動;我們要保存所取得的「權,」以至更增進于圓滿,就要永久去運動!

  四十二年前,紐西蘭的女子,已得到參政權:十七年以前芬蘭女子已得到參政權,十三年前,愛斯蘭女子也得到參政權;丹麥,俄羅斯,美利堅,德意志,英吉利,奧大利,都是已得到參政權。

  中國呢?這是我們的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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