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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過南京


  大約七點鐘左右,我從萬宜坊回轉北京路宿舍,慢慢的轉著圈子,爬上那三層高樓,在宿舍門前,見著一個骨瘦如柴的老人,瑟縮可憐藏在角隅燈光隱蔽處,侍役把門一開,見了我後,就說:「沈先生,有人找你,等了兩點鐘了。」

  那瘦人這時已站起來了,端相了我一陣後,便從袖口裡,伸出那麼一隻乾癟癟的黃手,捏著一點什麼東西似的,且忽然命令我把手攤開,我在懾於一種不可言說的壓力下,竟不得不照他說的作去。原來他那只乾癟癟的手與我的手合攏後,即刻把手收回,仿佛一不小心就會將什麼傳染病給我樣子。先一刹那間我還以為這人應當是政府一個偵探,裝作那麼萎悴樣子來探聽我消息的。如此一來,便即刻明白他的任務是做些什麼事了。我要他在門外等等,拿了那小小字條到房中燈光下去展開字條一看,就知道是海軍學生從某處寫來的信。這人恰恰如我所料,昨天下午已為公共租界的警探會同××的××把他捉去了。

  信那麼草草寫著:

  休:我遇了冤枉事情,昨天過你住處談天,從住處出來到先施公司,遇女友拉去東方旅館看個朋友,誰知到那裡後就被他們誤會逮捕了。請你費神向胡先生蔡先生一求,要他們設法保我出來。請吳經熊律師,乘我還不轉移龍華時,進行訴訟。你明白我,一切務必趕快。否則日子一久,就討厭了。奶奶處請你關照一聲,告她不必擔心。我的事情萬不宜遲,遲了會生變化,我很著急!

  ……

  崇軒

  捏了字條往外跑,把那個老傢伙一把拉回房中後,我就問他一些信上還未提及卻又必需知道的事情。這送信人把頭只是亂搖,用手指點拿在我手中那個信,「你看這個」,我於是再看了一次,方發現那揉皺了的紙角上,海軍學生還寫了一行很小的字,那行字是……「事不宜遲,趕快為我想法取保。信送到後,給來人五塊錢。」

  恰好我身邊剛取得十五塊錢,送了他五塊錢以後,這人方說:「你們趕快一點,押過南京就難辦了。」我說:「可不可捎個回信去?」那人說:「不用寫信,你就告我我記得!」我就求他轉告海軍學生不必心慌,我們在外邊的總盡力去做應做的事。那人盤跚走下樓梯後,我即刻跟著下樓,過北京路坐了一輛黃汽車,過萬宜坊去把這消息報告給丁玲。

  那時節小孩子正在吃奶,作母親的正在桌邊翻閱一冊×××小說集,見我進門神情不同,就說:「怎麼樣?又回來了,有消息了罷?」

  我不作聲,對於她用全副精神很高興的樣子看一本通俗下流的書籍,覺得很不可解。她似乎明白了我的感覺,便把書遞給我看,原來這書不是平常的書,裡面有一部分業已挖空,大約為了安置別的什麼文件,方用這本學生通俗讀物來作遮掩。她把這書舉起又放下,我便知道我是有了小小誤會了。我把海軍學生適間送來的字條遞給她,她默默的看下去,末了抬起頭來問我。

  「誰帶來這個東西?」

  「一個老而可厭的傢伙!」

  「跟來在外邊嗎?」

  「送到我宿舍拿了幾塊錢就走了。」

  「你回信怎麼說?」

  「我告給那老傢伙帶了個口信,要他一切放心,在外邊的總為他盡力援救。」

  把信重新看過一次後,她似乎忽然從話語中領悟了什麼,急急促促的向書架邊走去,把一本書翻了又翻,注意那書皮與第一頁及末頁的襯紙,這一本書尋找過後又去尋找另外一本,把書架上某一部分書全挪動後,皆不曾發現什麼東西。她所找尋的正好像不過一片小紙,或某人的通信處,或別的類乎通信地址的平常東西,但尋覓結果還得不著。

  「糟極了,他一定把那東西帶走了!」

  我想明白是什麼重要東西,問及她時,她又說:「不妨事,全不妨事,帶去了也不危險。」但從她那神情上看來,假若海軍學生當真身上帶了這種文件,一入獄被察出時,顯然增人憂慮。且從海軍學生來信上加以研究,則這次同遭逮捕的,必還有一些極其成為問題的人物在內,海軍學生必十分心慌,最怕牽連在一塊辦理。

  ……

  感謝各方面師友對於這件事的重視,以及所盡的種種幫助與營救的方法。關於律師的事,得胡、徐去信介紹後,又恰好丁玲的熟人李×先生,正與張志讓律師相熟,這張先生既同吳在一法律事務所合作,又極熱心于××友好災難的援助,故丁玲女士就預備把這事完全交給他們,先托他們探聽海軍學生的下落,再進行營救。那時節海軍學生第二次又從獄中送信出來,措詞更焦躁了一些,最擔心同一些不相干的人引渡過市公安局,催促我們趕快想法。且說他已經受了拷打,過中國監獄去他更受不了這種待遇。過兩天后,律師方面把本案情形略弄明白,為了辦案方便,他們又把這事件轉介紹我們去找尋江一平律師。

  我們去見這個事務叢集的青年律師,還剛走進那個掛有執照文憑空屋子裡坐下後,得到了從別方面來的電話,說××逮捕的一干人犯業已有引渡的消息,再同他一談,他便去電找詹××律師,詢問龍華司令部方面新近在公共租界逮捕引渡的一批犯人中,有不有一個×××。回電並引渡人犯事也不提,只說不知道這件事,過軍法處查詢也無從查詢。××是政府方面的人,對這事不能答覆,便使本案又轉入歧途。人被逮捕既為事實,引渡消息又殊可靠,則人犯或又正如某一小報所說,業已直解南京,也未可知。不過人既無著落,律師對於本案幫忙無力,白費了這個青年律師兩點鐘的時間,兩人便只好道一聲歉走出那辦公室了。

  人的下落究在何處,上海方面既苦無眉目可言,我們便預備過南京去詢問。我到南京見蔡××××××等後,談到這件事情,這些身居中央要職的人,就老老實實說這類事他們無從為力。武昌方面××來信,也說業已函×××設法,×××就申明這保人的事很不好辦。照當時政府的行為看來,誰對於青年要好,保釋這種年青人,誰就多一分共產嫌疑。且從這些偉人方面來探聽海軍學生的下落,則海軍學生似乎因為是一個知名作家,政府就決不會憑空把他逮捕,還認為逮捕是一種誤會,一個謠言。

  ……

  關於失蹤者的下落,不久就又從海軍學生自己想方設法露出一點消息,知道他還在公安局,又知道他自己不久就得過龍華,請趕即想法找人取保。為了這樣一個消息,使我第二次再過南京。從南京方面得到了蔡先生的一封致上海市長的信,回上海拿了這信去會張群,從一個秘書方面始知道原來一批人犯兩天前已轉過龍華司令部了。

  到了龍華司令部,使我們更擔了一分心,同時也放心多了。若干日來我們希望莫引渡,既成為徒然的努力,如今卻又希望不過南京了。按照習慣青年政治犯一到龍華,就似乎有了著落,所犯的案件麻煩一些,不久必押過南京,或就地槍斃。所犯的案件無頭緒可尋,或不甚重要,便定下一個徒刑的期間,或七年八年,或五月十月,到判決時若有人向某一方面設法,譬如說,××××××之類,就可以減輕一些。

  本應作三年的,有人說一句話,也許就可改成六個月。恰好復旦方面有個姓祝的朋友,半年前因文聯劇聯的小小嫌疑,被捕去後,略加訊問,就被判處兩年零十個月的徒刑,再經過一道希奇古怪外人莫得其詳的手續,又複從那個年限中減至六個月。預計羈押期間已四個月,於是把這點日子折合半數,再坐幾個月牢便放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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