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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


  鴻漸頓足發恨道:「我跟你吹過我有學位沒有?這是鬧著玩兒的。」

  「方先生人聰明,一切逢場作戲,可是我們這種笨蛋,把你開的玩笑都得認真——」唐小姐聽方鴻漸嗓子哽了,心軟下來,可是她這時候愈心疼,愈心恨,愈要責罰他個痛快——「方先生的過去太豐富了!我愛的人,我要能夠佔領他整個生命,他在碰見我以前,沒有過去,留著空白等待我——」鴻漸還低頭不響——「我只希望方先生前途無量。」

  鴻漸身心彷佛通電似的發麻,只知道唐小姐在說自己,沒心思來領會她話裡的意義,好比頭腦裡蒙上一層油紙,她的話雨點似的滲不進,可是油紙震顫著雨打的重量。他聽到最後一句話,絕望地明白,抬起頭來,兩眼是淚,像大孩子挨了打罵,咽淚入心的臉。唐小姐鼻子忽然酸了。「你說得對。我是個騙子,我不敢再辯,以後決不來討厭。」站起來就走。

  唐小姐恨不能說:「你為什麼不辯護呢?我會相信你,」可是只說:「那麼再會。」她送著鴻漸,希望他還有話說。外面雨下得正大,她送到門口,真想留他等雨勢稍殺再走。鴻漸披上雨衣,看看唐小姐,瑟縮不敢拉手。唐小姐見他眼睛裡的光亮,給那一陣淚濾幹了,低眼不忍再看,機械地伸手道:「再會——」有時候,「不再坐一會麼?」可以攆走人,有時候「再會」可以挽留人;唐小姐挽不住方鴻漸,所以加一句「希望你遠行一路平安」。她回臥室去,适才的盛氣全消滅了,疲乏懊惱。女用人來告訴道:「方先生怪得很,站在馬路那一面,雨裡淋著。」她忙到窗口一望,果然鴻漸背馬路在斜對面人家的籬笆外站著,風裡的雨線像水鞭子正側橫斜地抽他漠無反應的身體。她看得心溶化成苦水,想一分鐘後他再不走,一定不顧笑話,叫用人請他回來。

  這一分鐘好長,她等不及了,正要吩咐女用人,鴻漸忽然回過臉來,狗抖毛似的抖擻身子,像把周圍的雨抖出去,開步走了。唐小姐抱歉過信表姐,氣憤時說話太決絕,又擔憂鴻漸失神落魄,別給汽車電車撞死了。看了幾次表,過一個鐘頭,打電話到周家問,鴻漸還沒回去,她驚惶得愈想愈怕。吃過晚飯,雨早止了,她不願意家裡人聽見,溜出門到鄰近糖果店借打電話,心亂性急,第一次打錯了,第二次打過了只聽對面鈴響,好久沒人來接。

  周經理一家三口都出門應酬去了,鴻漸在小咖啡館裡呆坐到這時候才回家,一進門用人便說蘇小姐來過電話,他火氣直冒,倒從麻木裡蘇醒過來,他正換幹衣服,電話鈴響,置之不理,用人跑上來接,一聽便說:「方少爺,蘇小姐電話。」鴻漸襪子沒穿好,赤了左腳,跳出房門,拿起話筒,不管用人聽見不聽見,厲聲——只可惜他淋雨受了涼,已開始塞鼻傷風,嗓子沒有勁——說:「咱們已經斷了,斷了!聽見沒有?一次兩次來電話幹嗎?好不要臉!你搗得好鬼!我瞧你一輩子嫁不了人——」忽然發現對方早掛斷了,險的要再打電話給蘇小姐,逼她聽完自己的臭駡。那女用人在樓梯轉角聽得有趣,趕到廚房裡去報告。唐小姐聽到「好不要臉」,忙掛上聽筒,人都發暈,好容易制住眼淚,回家。

  這一晚,方鴻漸想著白天的事,一陣陣的發燒,幾乎不相信是真的,給唐小姐一條條說破了,覺得自己可鄙可賤得不成為人。明天,他剛起床,唐家包車夫送來一個紙包,說小姐吩咐要回件。他看這紙包,昨天見過的,上面沒寫字,猜准是自己寫給她的信。他明知唐小姐不會,然而還希望她會寫幾句話,借決絕的一剎那讓交情多延一口氣,忙拆開紙包,只有自己的舊信。他垂頭喪氣,原紙包了唐小姐的來信,交給車夫帶走了。唐小姐收到那紙包的匣子,好奇拆開,就是自己送給鴻漸吃的夾心朱古力糖金紙匣子。她知道匣子裡是自己的信,不願意打開,似乎匣子不打開,自己跟他還沒有完全破裂,一打開便證據確鑿地跟他斷了。這樣癡坐了不多久——也許只是幾秒鐘——開了匣蓋,看見自己給他的七封信,信封都破了,用玻璃紙襯補的,想得出他急於看信,撕破了信封又手指笨拙地補好。

  唐小姐心裡一陣難受。更發現盒子底襯一張紙,上面是家裡的住址跟電話號碼,記起這是跟他第一次吃飯時自己寫在他書後空頁上的,他剪下來當寶貝似的收藏著。她對了發怔,忽然想昨天他電話裡的話,也許並非對自己說的;一月前第一次打電話,周家的人誤會為蘇小姐,昨天兩次電話,那面的人一聽,就知道是找鴻漸的,毫不問姓名。彼此決裂到這個田地,這猜想還值得證實麼?把方鴻漸忘了就算了。可是心裡忘不了他,好比牙齒鉗去了,齒腔空著作痛,更好比花盆裡種的小樹,要連根拔它,這花盆就得迸碎。唐小姐脾氣高傲,寧可忍痛至於生病。病中幾天,蘇小姐天天來望她陪她,還告訴她已跟曹元朗訂婚,興頭上偷偷地把曹元朗求婚的事告訴她。

  據說曹元朗在十五歲時早下決心不結婚,一見了蘇小姐,十五年來的人生觀像大地震時的日本房屋。因此,「他自己說,他最初恨我怕我,想躲著我,可是——」蘇小姐笑著扭身不說完那句話。求婚是這樣的,曹元朗見了面,一股怪可憐的樣子,忽然把一個絲絨盒子塞在蘇小姐手裡,神色倉皇地跑了。蘇小姐打開,盒子裡盤一條金掛煉,頭上一塊大翡翠,煉下壓一張信紙。唐小姐問她信上說些什麼,蘇小姐道:「他說他最初恨我,怕我,可是現在——唉,你這孩子最頑皮,我不告訴你。」唐小姐病癒,姊妹姊夫邀她到北平過夏。陽曆八月底她回上海,蘇小姐懇請她做結婚時的儐相。男儐相就是曹元朗那位留學朋友。他見唐小姐,大獻殷勤,她厭煩不甚理他。他撇著英國腔向曹元朗說道:「Dash it! That girl is forget-me-not and touch-me-not in one, are a red rose which has somehow turned into the blue flower.」曹元朗贊他語妙天下,他自以為這句話會傳到唐小姐耳朵裡。可是唐小姐在吃喜酒後第四天,跟她父親到香港轉重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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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節此句英文為——真是的!那個女孩是「勿忘我花」和「鳳仙花」合而為一,是不知為何變成蔚藍花的紅玫瑰。蔚藍花是浪漫主義的一個重要的象徵。代表心靈的渴望和愛,並象徵無限及遙不可及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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