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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4)


  才叔做個鬼臉道:「別裝假!就是我在中山路拐彎碰見你的那一天,和你並肩走著圓臉紫衣服的那一位——這樣見證確鑿,你還不招供麼?」

  天健道:「唉!那一個。那一個就是我房東的女兒……」曼倩和才叔都以為還有下文,誰知他頓一頓,就借勢停了,好象有許多待說出的話又敏捷地、乖覺地縮回靜默裡去。夫婦倆熬不住了,兩面夾攻說:「無怪你要住她家的房子!」

  天健忙說:「是這麼一回事。我的房東是位老太太。我在四川跟她的侄兒混得很熟。我到此地來,她侄兒寫信介紹,湊巧她租的屋子有多餘,所以劃出一間給我用——是啊!我偷空進城的日子,有個歇腳點,朋友來往也方便。她只有一子一女。兒子還上學讀書,這位小姐今年夏天大學畢業,在什麼機關裡當科員。那女孩子長得還不錯,也會打扮。就是喜歡玩兒,她母親也管不了她——」說到此,天健要停,忽又補上道:「航空學校同事跟她來往的很多,不單是我。」

  當科員的才叔聽著想:「原來是辦公室的『花瓶』!」沒說出口。曼倩的笑象煮沸的牛奶直冒出來:「那位小姐可算得航空母艦了!」才叔不自主地笑了。天健似乎受到刺痛地閃了閃,但一刹那就恢復常態,也攙進去笑。曼倩說過那句話,正懊惱沒先想想再說,看見天健表情,覺得他的笑容勉強,更恨自己說話冒昧,那女孩子沒准是他的情人。今天話比平時說得太多,果然出這個亂子。

  曼倩想著,立刻興致減退,對自己的說話也加以監視和管束,同時,她看天健的談笑也似乎不象開始時的隨便坦率——但這或許是她的疑心生鬼。只有才叔還在東扯西拉,消除了賓主間不安的痕跡。好容易飯吃完,天健坐了一會就告辭。他對曼倩謝了又謝,稱讚今天的菜。曼倩明知這是他的世故,然而看他這般鄭重其事地稱謝,也見得他對自己的敬意,心上頗為舒服。夫婦倆送他出院子時,才叔說:「天健,你不嫌我這兒簡陋,有空常來坐坐。反正曼倩是簡直不出門的,她也閑得氣悶。你們倆可以談談。」

  「我當然喜歡來的!就怕我們這種人,個個都是粗坯,夠不上資格跟表嫂談話。」雖然給笑沖淡了嚴重性,這話裡顯含著敵意和挑釁。虧得三人都給門前的夜色蓋著,曼倩可以安全地臉紅,只用極自然的聲調說:

  「只怕你不肯來。你來我最歡迎沒有。可是我現在早成管家婆子,只會談柴米油鹽了。而且我本來就不會說話。」

  「大家無須客氣!」才叔那麼來了一句。這樣囑了「再會」,「走好」,把天健送走了。

  兩天后的下午,曼倩正在把一件舊羊毛裡衣拆下的毛線泡過晾乾了想重結,忽然聽得天健來。曼倩覺得他今天專為自己來的,因為他該知道這時候才叔還沒下班。這個發現使她拘謹,失掉自在。所以見面後,她只問聲今天怎會有工夫來,再也想不出旁的話。前天的親熱,似乎已經消散,得重新團捏起來。天健瞧見飯桌上拆下的毛線堆,笑道:「特來幫你繃線。」曼倩要打破自己的矜持,忽生出不自然的勇敢,竟接口說:「你來得正好,我正愁沒人繃線,才叔手腕滯鈍,不會活絡的轉。我今天倒要試試你。只怕你沒耐心。讓我先把這毛線理成一股股。」這樣,一個人張開手繃線,一個人繞線成球,就是相對無言,這毛線還替彼此間維持著不息的交流應接,免除了尋話扯淡的窘態。繞好兩三個球以後,曼倩怕天健厭倦,說別繞罷,天健不答應。直到桌上的線都繞成球,天健才立起來,說自己的手腕和耐心該都過得去罷,等不及才叔回來,要先走了。曼倩真誠地抱歉說:「太委屈了你!這回捉你的差,要嚇得你下回不敢來了。」天健只笑了笑。

  從此,每隔三四天,天健來坐一會。曼倩注意到,除掉一次請她夫婦倆上館子以外,天健絕少在星期日來過。他來的時候,才叔總還在辦公室。曼倩猜想天健喜歡和自己在一起。這種喜歡也無形中增進她對自己的滿意。仿佛黯淡平板的生活裡,滴進一點顏色,皺起些波紋。天健在她身上所發生的興趣,穩定了她搖動的自信心,證明她還沒過時,還沒給人生消磨盡她動人的能力。要對一個女人證明她可愛,最好就是去愛上她。在妙齡未婚的女子,這種證明不過是她該得的承認,而在已婚或中年逼近的女人,這種證明不但是安慰,並且算得恭維。選擇情人最嚴刻的女子,到感情上迴光返照的時期,常變為寬容隨便;本來決不會被愛上做她丈夫的男子,現在常有希望被她愛上當情人。

  曼倩的生命已近需要那種證明、那種恭維的時期。她自忖天健和她決不會鬧戀愛——至少她不會熱烈地愛天健。她並不擔憂將來;她有丈夫,這是她最有效的保障,對天健最好的防禦。她自己的婚姻在她和天健的友誼裡天然的劃下一條界限,彼此都不能侵越。天健確討人喜歡——她心口相語,也不願對他下更著痕跡的評定,說他「可愛」——無怪才叔說他善交女友。想到天健的女友們,曼倩忽添上無理的煩惱,也許天健只當她是那許多「女朋友」中的一個。不,她斷不做那一類的女友,他也不會那樣對待她。他沒有用吃喝玩樂的手段來結交她。他常來看她,就表示他耐得住恬靜。

  天健來熟了以後,她屢次想把才叔說他的話問他,然而怕詞氣裡不知不覺地走漏心坎裡的小秘密,所以始終不敢詢問。這個秘密,她為省除丈夫的誤會起見,並不告訴才叔。因此,她有意無意地並不對才叔每次提起天健曾來瞧她。她漸漸養成習慣,隔了兩天,就準備(她不承認是希望)他會來,午飯後,總稍微打扮一下。雖然現在兩人見慣了,而每聽到他進門的聲音,總覺得震動,需要神速的大努力,使臉上不自主的紅暈在他見面以前褪淨。

  她活著似乎有些勁了。過了個把月,已入冬天,在山城裡正是一年最好的時季。連續不斷的晴光明麗,使看慣天時反復的異鄉人幾乎不能相信天氣會這樣渾成飽滿地好。日子每天在嫩紅的晨光裡出世,在熟黃的暮色裡隱退。並且不象北方的冬晴,有風沙和寒冷來掃興。山城地形高,據說入冬就有霧圍裹繞,減少空襲的可能性,市面也愈加熱鬧。一天,天健照例來了,只坐一會兒就嚷要走。曼倩說,時間還早,為什麼來去匆匆。天健道:「天氣好得使人心癢癢的,虧你耐得住在家裡悶坐!為什麼不一同上街走走?」

  這一問把曼倩難倒了。要說願意在家裡悶著,這句話顯然違心,自己也騙不信。要跟天健作伴在大街上走,又覺得不甚妥當,旁人見了會說閒話,有些顧忌——這句話又不便對天健明說。結果只軟弱地答覆說:「你在這兒無聊,就請便罷。」

  天健似乎明白她的用意,半頑皮、半認真的說:「不是我,是你該覺得枯坐無聊。我是常常走動的。同出去有什麼關係?不成才叔會疑心我拐走了你!」

  曼倩愈為難了,只含糊說:「別胡扯!你去罷,我不留你。」

  天健知道勉強不來,便走了。到天健走後,曼倩一陣失望,才明白實在要他自動留下來的。現在只三點多鐘,到夜還得好半天,這一段時間橫梗在前,有如沙漠那樣難於度越。本來時間是整片成塊兒消遣的,天健一去,仿佛鐘點分秒間抽去了脊樑,散漫成拾不完數不盡的一星一米,沒有一樁事能象線索般把它們貫串起來。孤寂的下午是她常日過慣的,忽然竟不能再忍受。才想起今天也不妨同天健出去,因為牙膏牙刷之類確乎該買。雖然事實上在一起的不是丈夫,但是「因公外出」,對良心有個交代,對旁人有個藉口,總算不是專陪外人或叫外人陪著自己出去逛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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