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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改用橫行的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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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吾友: 兩年以來我很主張寫中國字應該照寫西洋字的樣子,改直行為橫行。我所以主張改革的理由,有三層: (1)今後的中文書裡,必定常常要嵌進西文。那人名、地名,是不消說了。此外凡有譯不正確的名詞,如Logic、Bolsheviki、Democracy等字,譯義為「論理學」、「過激派」(或廣義派)、「民本主義」,既嫌他意義不正確;譯音為「邏輯」、「布爾劄維克」、「德莫克拉西」,寫上許多筆劃複雜、意義不連貫、聲音又似是而非的漢字,又覺得麻煩討厭,難於記憶。我以為這都應該老老實實寫西方原字的。既然中文裡常常要嵌進西文,西文既不能改為直行,則惟有把中文改為橫行之一法。否則一行裡面,要是嵌進了五六個西文,寫的時候,看的時候,要把書本直搬橫搬,手也吃力,眼睛也眩亂,嘴裡又不能一口氣讀將下去,毫無理由,白白吃苦,真正冤枉極了。 (2)中文字形是整方的,本來可橫可直,在不寫西文的文章裡,似乎直行也未嘗不可。但是中文寫法,還有一層不便之處,則自右而左是也。因為自右而左,所以寫第二行的時候,手腕就碰在第一行上;要是遇到不容易吸墨的紙,則第一行未幹的墨蹟,都要印在手腕上了。若改用自右而左為自上而下,則可免此病。——有人說:「這是你寫字不會懸腕的緣故。要是你會懸腕,那未幹的墨蹟,怎會印在腕上呢?」我說:寫字會懸腕的,只有書法家;普通的人,恐怕都和我一樣,不會懸腕的。我對於研究書法的人,雖不至如傅孟真君說的「吃飽飯,沒事幹,閒扯談」(見《新潮》第一卷第三九五頁),可是決不提倡這個,說是人人都該寫好字,人人都該會懸腕寫字。——有人說:「那麼,何不單改自右而左為自左而右呢?何必牽連到橫行直行上去呢?要知道字形整方的文字,雖然可橫可直,但是中文因為自來習慣是直行的,所以寫行書草書時,筆勢的連貫是自上而下的,如『日』字、『言』字之類,要是改了橫行,恐怕寫行草時有不便利。」我說:照第一層理由看來,橫行實在比直行便利,實在是非改不可的。若講到寫行草,難道行草的筆勢是不可改變的嗎?那行草裡遇到「日」字旁,「言」字旁的字,寫「日」字,「言」字的筆勢,就自左而右了。改用橫行以後,單寫「日」字,「言」字的時候,也可以仿照「日」字旁,「言」字旁的寫法,這有什麼為難呢?總而言之,寫直行的時候,筆勢當然是自上而下,改用橫行,筆勢當然是要改為自左而右。這是毫無疑義的,改改也毫不困難。 (3)我們既然主張今後的中文非加標點符號不可,那就應該曉得,在印刷方面,排橫行加標點符號,比排直行加標點符號要便利。試舉兩例:(A)橫行在每逗之後排「,」「;」等號,其後即接排文字,兩逗之間,約空每字三分之一地位排「,」「;」等號,最為醒目。若排直行,或如《新青年》,于兩逗之間不空,將「,」「;」等號排在字的右旁,則排時若稍有移動,此號當屬某字之下即不能明瞭;或如《每週評論》,將「、」號置於兩逗之間,也占他一個字的地位,又未免太空,且未免占篇幅太多了。(B)如照《新青年》的款式,還有一層困難,即每句每逗的末了一個字,如是私名,或是書名,則此字之右旁既要排「——」「~~~~~~」等號,又要排「,」「。」等號,兩號在同一地位,不能並容。所以《新青年》自從第四卷革新符號以來,遇到這個地方,兩號必缺其一。因此,我們別想一法,今年春天,和適之、啟明兩君商酌,把私名號、書名號搬到字的左旁,期與句號逗號不相衝突,《新青年》從六卷五號起就照此改排了。但是我覺得這個辦法,終究不大好:第一層,是一個字的筆勢,大都是自左而右,寫完一個字,在右旁加符號,是很便利的;如倒過去,在左旁加私名號、書名號,再在右旁加句號、逗號,實在不甚便利。第二層,將來注音字母推行以後,必有許多書籍要在字的右旁加注音字母的,遇到每句每逗的末了一個字,那就注音字母和句號、逗號又要衝突了。如其改為橫行,則句號、逗號在字的右旁,私名號、書名號在字的底下,注音字母在字的上面,毫無衝突。 以上三層,是我主張改中文為橫行的理由。這些理由,純粹是就應用一方面說的。記得今年春天,你曾經對我說:「就生理學方面研究起來,看橫行比較看直行要不費力。」這是根據學理立論,理由一定更為充足。現在我要請你就生理證明看橫比看直便利的道理詳詳細細的告訴我,想來你總可以允許我這請求的。 錢玄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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