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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聲


  惠書誦悉。「聲」字最初之義,本言自然之音。在聲韻學中,則為「子音」之專稱;古人稱子音相同之字為「雙聲」,是其證也。至於平上去入稱為「四聲」,此「聲」字之義,又與「雙聲」不同。來書以為宜稱為「音」,固可;蓋四聲者,謂一音有此長短四讀。惟竟名為「音類」,則有未安:「音類」之名,略同「韻類」;——「音」「韻」二字,其實有異;「音」即英文之Syllable,「韻」即英文之Vowei,然「韻」固可單獨成音,故「音」、「韻」二字尚可通用。——一個韻類,猶言一個母音,不能以此名加於「一音之長短」也。至來書又謂平上去入,斷不能歸於一韻。此亦未盡是。舊韻書雖平上去入分而為四;其實同一母音,非不可合為一韻也。又雲,清濁既異,韻亦豈能強同。此尤不然。一韻之中,喉舌齒唇各聲俱有;況於一聲之清濁,詎有分為二韻之理?且自來韻書,從無以聲之清濁而分為二韻者。來書所說,無乃猶惑于「陰平」、「陽平」之論歟?僕意四聲稱「四音」,微嫌不習慣。古有「長言」、「短言」之名,即指平入二聲,似可稱為「四言」。然「四聲」之稱,已曆千有餘年,習呼既久,似不至與「聲類」相混;揆以荀子「約定俗成謂之宜」之義,則「四聲」之名,似不煩改作也。九聲之說,向亦聞人道及;今得來書證明,僕於是益知廣東音讀之完備矣。

  錢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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