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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讀符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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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足下: 本志從二卷以來,改良舊日不論句讀一概用「。」的法子,為以「。」表句,以「、」表讀。近來同人覺得「。」「、」兩種,還是不夠,從四卷以來,有幾個人的文章採用西文句讀符號,這固然是很好;但是同人主張,各有出入,所以四卷一號裡所用,未能畫一。玄同對於同人各種主張的去取,現在奉告如下: 採用繁簡二式。 (甲)繁式 用西文六種符號——,(讀);(長讀):(冒或結).或。(句)!(歎) (乙)簡式 仍照以前用句讀兩號——、(讀)。(句) 甲式中應該說明的:西文於「.」號之後,必空一格。漢文如其亦空,自當用「.」;如其不空,可改用「。」,以期醒目:這是胡適之先生的主張,玄同頗然其說。或疑五種都用西號,就這一種改用中號,似乎不倫不類;其實不然:我們採用西號,碰著不適用於漢文的地方,自然應該變通辦理。像西文引號的「」『』,因為不適用於直行,就依日本改用『』「」,這就是變通辦理的前例。 乙式中應該說明的:碰著該用「;」「:」的地方,或用「。」,或用「、」,像那《大學》裡的: 所惡于上,毋以使下;所惡于下,毋以事上;所惡于前,毋以先後;所惡于後,毋以從前;所惡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惡于左,毋以交於右;此之謂潔矩之道。 這「使下」、「事上」、「先後」、「從前」、「交于左」底下的「;」,和「交於右」底下的「;」,都可以用「。」;又像「《詩》雲」、「子曰」等字底下的「:」,可以用「、」。至於「?」「!」兩種,在乙式中或用或否,可以隨便。 甲式既然完備,為甚麼又要有乙式呢?因為有人不主張用西號,且嫌符號太多了,記起來麻煩,那就可以暫用乙式,以趨簡易。 又有將西文中「;」「:」二號別造一中號去代他的;像適之先生從前主張以「△」代「;」,以「、、」代「;」(見《科學》第二卷第一號);現在又主張以「」代「;」,以「、、」代「:」;胡彬夏女士和陳獨秀先生均以「」代「;」,而「:」號則廢棄不用。(胡女士用的,見《婦女雜誌》第二卷。)我以為這樣辦法,若自己圈點古書,原無不可;至於排印新書雜誌之類,「△」「、、」「」三號皆為鉛模所無,與其定鑄,不如全用西號了。 以上為玄同個人對於今後的《新青年》所用句讀符號的意見。請同人賜教,幸甚幸甚。 錢玄同。 一九一八年,一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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