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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陶履恭論Esperant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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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和先生: 本志三卷六號,有先生給獨秀先生的信,對於玄同提倡Esperanto,加以駁難。這是玄同最歡迎的。玄同以為中國人對於Esperanto,簡直不知道他是個什麼東西: 提倡的是上海一班無聊的人物。他所說的學了Esperanto的好處,就是能夠和各國的人通信;我以為若是Esperanto的用處只有這一件,那麼Esperanto真是要不得的東西。 反對的,是洋翰林。他是不喜歡用ABCD組成的文字有如此容易學的一種;因為學ABCD愈難,他那讀了十年「外國八股」造成的洋翰林的身份,愈覺名貴。 先生的反對Esperanto,按之有故,言之成理,自然不可與洋翰林同年而語。即玄同之提倡Esperanto,自謂亦有幾分可資討論的理由,決不是專想學了Esperanto和外國人通信。 玄同要答覆大劄之語,有為獨秀所已說者,有為獨秀所未說者,現在一一述之如下: (1)先生謂各國語言有民族性,Esperanto為人造的,無民族性(此櫽括大劄之意,不列舉原文之語,諒之),以此判其優劣。關於此層之答覆,玄同與獨秀之意全同:即鈔獨秀之言曰:「Esperanto(原文作世界語,今改)為人類之語言,各國語乃各民族之語言,以民族之壽命與人類較長短,知其不及矣。」又曰:「重歷史的遺物,而輕人造的理想,是進化之障也。」 (2)先生謂將來之世界,必趨於大同。今日之科學思想,及他日人類之利益,皆無國家可言;惟絕不能以唯一之言語表出之。關於此層之意,玄同最不敢苟同。玄同以為文字者,不過一種記號;記號愈簡單,愈統一,則使用之者愈便利。且學習簡易文字之時間,必較學習艱深文字之時間能縮短;假如學習艱深文字,非十年不能畢業,而學習簡易文字,則僅需四年而已足。如此,則人類舍卻艱深文字而學簡易文字,便可少費六年之時間。苟人人以此六年之時間,在社會上做公益之事業,與人人以此六年之時間勞精疲神於記誦幹躁無味之生字,兩者相較,其利害得失,固不待言而可喻。科學與人類利益既無國界可言,則人人皆知學問應為公有,人類必當互助;公心既如此發達,則狹隘之民族心理及國民性,自必漸歸消滅,此一定之理也。玄同以為世界上苟無人造的公用文字,則各國文字斷難統一;因無論何國皆不肯舍己從人;無論何國文字,皆決無統一世界之資格也。若舍己國私有之歷史的文字,而改用人類公有之人造的文字,則有世界思想者,殆無不樂從;因此實為適當之改良,與被征服於他種文字者絕異也。 (3)先生以Esperanto中多采英法德意之語,而絕不及東方之文字,因謂不足以當「世界語」之名。玄同以為「世界語」之名詞,本非Esperanto原字中所有之義,乃是日本人轉譯之名。十年前吳稚暉、李石曾諸君在法國所辦之《新世紀》週報,又譯為「萬國新語」。要之「世界語」與「萬國新語」皆非適當之名詞,我們不過隨便取用便了。言其正稱,直當曰Esperanto而已。——倘曰「愛斯不難讀」,則真荒謬絕倫之名稱矣。——但「世界語」三字之意義,大概是說世界公用的語言,並非說此種語言盡括世界各種歷史的語言在內。故此三字之名詞,亦未必便是絕對的不適當。——惟終不如直稱原名之善,故玄同自此信始,即改稱為Esperanto。——至於不采東方文字,而雲可為世界公用的語言,此則驟看似有未合;然玄同個人之意見,以為此事並無不合,東方之語言,實無采入Esperanto之資格。所謂東方語言,自以中國為主;中國之字形,不消說得,自然不能攙入於拼音文字之內;中國之字義,函胡遊移,難得其確當之意義,不逮歐洲遠甚,自亦不能採用;中國之字音,則為單音語,同音之字,多且過百,此與拼音文字最不適宜者。且所謂兼采各國語者,謂其尋常日用之字耳;若現代學術上之專名,則本非東方所有,即在東方文字中,亦以採用西名為當:如章行嚴君主張論理學當稱「邏輯」,經濟學當稱「依康老密」之類,此則在Esperanto中更無采中國語之理。夫尋常日用之語,中國語既以字義函胡,字音混同而不能采;現代學術上之專名中國語又以本無此名而無從采。故鄙意Esperanto中不采中國文字,並無不合。然中國文字,卻有一小部分應該加入Esperanto中者,則古代歷史學術之名詞是也。此等字,與人名地名相同,隨時可加,加亦不難,——因其總是譯音也——一旦在中國之Esperanto發達,有用Esperanto譯述之中國歷史書、中國哲學書,則此等名詞,在Esperanto中自然完備矣。除此一部分以外,只有中國文中應采入之歐語,並無Esperanto中應采入之中國語也。 (4)先生謂文人哲士之偉著,讀其譯本,終不若讀其原書。此說固然不錯;然此與Esperanto之提倡並無衝突。假使一旦世界人類各將其本國文字完全廢棄,共操Esperanto則無論何人所著,無論科學、哲學、文學之書,皆用Esperanto寫出,Esperanto即其原文,固無問題可生。若在共操Esperanto之後,而讀語言未統一以前之書,則淺嘗者即讀Esperanto之譯本,亦可得其大概;欲深求者,則各國原文之書具在,學其原文,自能得之。蓋彼時應用之語言文字雖為Esperanto,而今日英、法、德、俄、中國、日本之文字,彼時自必有學問專家去研求;猶今日歐洲各國之課希臘、拉丁,中國之講求小學也。 (5)先生謂各國之地名人名,應依其國之書法讀法。律以「名從主人」之義,此說固無可駁。然在事實上,恐已有做不到之處。因欲此例完全實行,則如埃及、巴比倫、希臘、印度、俄羅斯、契丹、女真、蒙古、西藏等之地名人名,亦宜各書其原字,方為允當。寫以中國之譯音字,及歐洲某一國國語中所用之名稱,固然不合。即用羅馬字母拼其原音,亦已非其本真。顧此寫原文之事,必難一一做到:即使可以做到;然讀書者勢必不能盡識各種文字,則反為窒礙矣。玄同以為人名地名,本是一種無意識之記號,非如學術上之名詞,尚有確當不確當之可言,但求統一,便算了事。此統一之事,不能以其原文為標準;非今人以最通行之字體,最通行之音讀拼法統一之不可。故謂比利時當作Belgujo,希臘當作Grekujo。玄同之意,且以為即改中華為Hinujo,孔夫子為Konfucio,亦無不可。 以上所說,知先生閱之,必多不以為然之處。祈再賜教,幸甚幸甚。 寫到這裡,重把先生的信,和這封覆信讀了一遍,覺玄同與先生根本上不同之點:即先生以為文字不能由人為的創造,世界語言文字不求其統一。玄同則反是,以為進化之文字,必有賴乎人為,而世界語言,必當漸漸統一;因玄同對於文字之觀念,以為與度量衡、紀年、貨幣等等相同,符號愈統一,則愈可少勞腦筋也。 然玄同亟亟提倡Esperanto之意見,尚不在此。玄同之意,以為中國文字,斷非新時代所適用。無論其為象形文字之末流,不足與歐西諸國之拼音文字立於同等之地位;即使一旦改用羅馬字拼中國音,而廢現行之漢文字體;然近世之學術名詞,多為我國所無,即普通應用之新事物,其新定之名詞,亦多不通;——如自來火、洋燈、大菜之類,——誠欲保存國語,非將歐洲文字大大攙入不可;惟攙入之歐洲文字當採用何國乎?是一至難解決之問題也。鄙意Esperanto中之學術名詞,其語根即出於歐洲各國,而拼法簡易,發音有定則;謂宜采入國語,以資應用。此為玄同提倡Esperanto唯一之目的。先生于此事,或更不以為然乎?俟得明教,當再詳論。 錢玄同。 一九一八年,一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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